老規矩:第一人稱;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高學歷大齡女唐小仙即將迎來她的三十歲生日。用唐媽媽的話說:三十歲了還下海?淹死無疑。辭別了金光燦燦的大公司,唐小仙下海開了一家服裝店,售賣女裝。二十五歲的適齡男鄭倫偏巧不巧地進了唐小仙的女裝店,惹來了閃婚之災。唐小仙終于在三十歲之前,冠得夫姓,從此自稱“鄭唐小仙”。不料,婚后,鄭唐小仙驚覺,她在方方面面均與丈夫鄭倫水火不容。從此,面前只有兩條路:一是離婚,二是調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