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的林夕,還沒有來得及戀愛,卻已成為人婦.多可笑.都以為她林夕是吃素的!切.一切都是表面的.她就是一只披著豬相的小狐貍.叛逆是她的座右銘.一個呆板木訥的老男人搞不定,她林夕兩字就倒過來寫!可是,一切又和她想到和看到的完全不一樣了.那個人其實還蠻帥滴.迷彩服下英姿颯爽.酷酷滴!又霸道的那樣有味道,小心肝在慢慢地淪陷了.經典對白:"大叔,我們離婚吧"林夕端著酒杯,有些微的醉意."你很能喝,叫老公!"有些醉意的林夕臉兒酡紅,可愛極了."一般,經常小酌"她醉意中也不叫老公."大叔,我知道你到了思春的年紀,我才十八歲,不能陪你玩造人游戲.""叫老公"他軟語呢喃."你離不離婚?"林夕突然大怒.男人冷眸微瞇.一把抱起小妻子.所有的不滿都含在嘴里.原來大叔是行動派滴.大首長會怕一個小丫頭!怎么可能?愛來的那樣的讓林夕措手不及,軍人大叔卻走進了她的生活,只是這樣的愛,她能要的起嗎?他睡夢里還一直有個念念不忘的舊愛---嫣兒.她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