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鄉村教師婚后帶著孩子上班,因電熱毯壞了,引起火災燒掉了學校的活動板房,使教師失去了宿舍,年輕教師雖沒有受到懲罰,但也因愧疚和自責而精神分裂,最終跳樓自殺
每當周日晚上的例會開始后,她都如坐針氈,度秒如年;因為校長是絕不會放過在例會上強調安全事故的,而她所創下的轟動全縣的火災事故怎么會不當成案例來講呢?她怎么會輕易逃脫處罰呢,法律只是處罰犯罪的一種最公正的形式,最大的處罰乃是無休止的道義的譴責和良心的愧疚,不安;她就是這樣省略了法律最正直的制裁,就會受到包庇她罪行的領導任意的,公開的會議案例批評教育和責罰;每一次全體教師會議都不會少了她的火災事故,放佛少了她的恢弘歷史,校長就少了能拿地出手的最精彩的演講;整個個會議就因缺乏列舉身邊真實的案例而索然無味;不列舉文楊的案例就不值得將全體教師聚集在一起開會了,不足以警示其他人都遵紀守法,提高安全意識了。剛開始文楊覺得自己罪有應得,無論校長怎么提,怎么批評她都該接受,就當自己換了一種形式接受譴責,但是罪犯并未潛逃,卻要時時刻刻接受輿論大眾的譴責,罪犯就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生活著,工作著;怎么可以就這樣不放過自己呢?
她覺得劉主任說的是對的,她該去給校長道歉,于是她走到校長辦公室,卻發現校長不在;他就一直等,原來校長去河灘鍛煉身體去了,沒關系她的課在下午,多久她也能等;終于她等來了丁校長,見他要去上廁所,他趕忙跟上校長的步伐,她一定要將自己的歉意告訴校長?!岸⌒iL,這件事都是我的錯,我很抱歉,給學校帶來了這么大的損失,給您帶來了這么多的麻煩。我很對不起那些受損失的老師們;我覺得那些賠償金不足以彌補那些損失發的財產,要不等我工資發了把我的工資分給那些房子被燒掉的老師作為賠償吧。”
“啊,那么大的事故豈是你那么點兒的工資就能解決的呢,這次火災如果要追究法律責任,會被承擔刑事責任的,你能承擔著住嗎?不知不覺已經倒了廁所門口,校長有些不耐煩了,就說:“你說的這件事后面在商議吧。
文楊覺得能夠清清楚楚的道歉,心里輕松多了,而且校長也沒有表現出多大的怒氣,她終于可以松口氣兒,至少不那么憋悶了。就這樣她繼續上班著,也等著工資的發放,她經常想要是能發一萬元,她就可以給每人1000元,作為自己的過錯彌補。
她的人生力求恪盡職守,不會輕易投機取巧,也并未曾貪圖安逸,貪占人便宜,然而用盡一切美德的詞匯,都無法免去不可饒恕的疏忽大意所帶來的詬病。自次以后的每個夜晚,都在想,什么做錯了,什么沒做,誰忘記了,誰還記得,有什么臉面繼續呆在這里,主動辭職還是等待改變,可惜主動辭職沒有勇氣,事實證明,安全大于一切,安全是考核所有官員政績最首要的指標,也是所有行政領導夜以繼日操心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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