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帝都,一個破敗老舊的小酒店。
小店的老板用一塊白布,將錫質的酒杯擦得吱吱直響,借著小店中昏暗的火光前前后后仔仔細細看上了好幾遍,在確定已經擦干凈了之后,才輕輕地將酒杯放下。
也不怪小店老板如此重視,這樣的錫質酒杯,在他的小店中一共只有十一個,要是弄壞了或者弄丟了,小店老板能心疼死。
抬眼,小酒店中只剩下三兩個人在喝酒,輕輕嘆了口氣,搖搖頭。
這買賣越來越難干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在路易斯這樣的帝國,奢華這個詞匯早就深深地融入到了每一個路易斯人的骨子里,來喝酒的人,只要一看見自己小酒館的門臉和內部的裝飾,肯定會走到旁邊那家小酒館之中,即使那家小店的店主能把一杯酒摻水變成三杯酒買,一般的路易斯人也不會回頭看上一眼自己的小酒店。
要不是自己店中的美酒里面從來不摻水,要不是自己這里擁有著十一只只有貴族家庭里面才能使用的錫質酒杯,要不是路易斯帝都里面還多多少少有幾個只喝酒不看店的老酒鬼,自己這家小店早就關張大吉了。
“老板……上酒……”
就在小老板自怨自艾的時候,坐在最角落里面的那個瘋子,又招呼他上酒了。
“來嘍……”
小老板習慣性的答應了一聲,一看又是那個瘋子,忍不住苦了自己的臉。
“嘿,瘋子,今天怎么這么消停啊,怎么不見你說是什么荊棘花的故事了?”
還沒有等小老板端酒過去,旁邊的一個酒客就開始打趣那個瘋子。
這是瘋子,是半個月之前出現在這個小酒店的,自從他出現在這里的第一天,他就在這里連續喝了十五天的酒,開門準到,關門才走。
按照道理,小酒店的老板之苦苦支撐自己買賣的時候,應該很喜歡這樣的酒鬼,只要給錢,要多少給多少。
但是,事實是,小老板感到很是頭疼。
倒不是這個家伙欠錢不給,而是這個家伙每到喝多了的時候,就會以大放厥詞的方式撒酒瘋。
什么“路易斯帝國要亡國了”,什么“荊棘花已經來了”,什么“不知道多少人要死在荊棘花騎士團的手上”,諸如此類,名目繁多。
誰都不拿他說的話當回事,這幫酒鬼根本就不知道荊棘花是什么,怎么可能聽得懂這個家伙到底在說什么。
不過,這并不影響除了小老板之外的所有酒客開心,畢竟小老板的酒里面再不摻水,光喝酒也顯得單調,能夠有這么一個家伙胡折騰一會,也是一個樂。
所以,這里的人,從來沒有問過這個家伙的名字,這個家伙自己也沒有說過,大家都叫他瘋子,他也就喝了酒之后繼續發瘋。
小老板端著酒壺走進瘋子,趕緊捂住鼻子。
這是什么味啊!?
汗臭,酒臭,衣服的餿味,腳丫子的臭味,混合到一起,那才叫一個提神醒腦,無論誰聞到了,肯定是精神為之一振。
這個家伙恐怕這半個月的時間里面,除了喝酒,就沒有干過別的,更不用說洗澡洗衣服了。
小老板給瘋子滿滿地倒上一杯酒,看了看他,又是搖了搖頭。
小老板是一個落魄的貴族,這也是為什么他的小店里可以用錫質酒杯招呼客人的根本原因。
自身不善經營,祖上又沒有留下什么祖產,可以說除了一個最低等的貴族頭銜,小老板什么都沒有繼承到,這讓他在路易斯這個笑貧不笑娼的國度中,生活的很是艱難。
但是,這并不影響小老板獨特的眼光。
這個被叫做瘋子的家伙,雖然現在狼狽得厲害,但是從他快要看不出顏色的衣著打扮和這套衣服的磨損程度上,可以看出來,這個家伙以前絕對是一個混得還不錯的貴族,起碼在一個月之前還是這樣。
灰頭土臉,又斷去一臂,整天借酒澆愁,胡言亂語。
小老板想象不出來,這個瘋子到底經歷了什么,能夠讓一個月之前還意氣風發的貴族,落魄到現在的這個樣子。
不過同時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
相同的經歷和出身,讓小老板對這個瘋子很是照顧,雖然僅僅是力所能及聊勝于無,但是小老板做的很是心安理得問心無愧。
看著滿滿的一杯酒,瘋子抬起頭,用他那醉眼乜斜的眼睛,透過前額亂糟糟的頭發,仔細看了看小老板,僅僅是一瞬,眼底中的感激,就被麻木和漠然所覆蓋。
“啊……”
怪叫一聲,嚇了小老板和小店中寥寥無幾的酒客一大跳。
“你們知道不知道,荊棘花已經來了,路易斯大禍臨頭!”
一聲嘶吼,神色俱厲!
“他么……瘋子!”
小老板的小心肝被嚇得撲通撲通直跳,任憑他再好的脾氣,再感覺和瘋子同病相憐,也忍不住罵了一句。
相對于小老板的表達不滿的方式,其他酒客表達不滿的方式要直接得多,也激烈得多。
“尼瑪……嚇了我一跳……”
“說你瘋子,你他媽真瘋啊!?”
“在他么這兒窮嚷嚷什么,有能耐講究去皇宮嚷嚷,要不就去達爾斯公爵府嚷嚷去……還大禍臨頭?大禍臨頭,你一個瘋子能管什么……”
瘋子不知道是受了言語的刺激,還是突然間想起來什么,竟然怪叫一聲,沖出了小酒館,連桌上的美酒一點都沒動!
小店內,小老板和其他酒客面面相覷。
“囈……真瘋了……”
“尼瑪……沒給錢!”
小老板趕緊追了出來,一出門就愣在了那里,把嘴里的“給錢”兩個字生生地憋住了。
門外大陸上,一隊騎士護衛著一輛馬車蜿蜒而來,人如猛虎馬如蛟龍,當先旗幟上用最上等的金線紋繡著一個紋章團——金鳶尾!
而被小酒店中所有人稱呼為瘋子的家伙,正跪在大路中間,面向著達爾西的車隊。
額頭杵地,單臂回攏,死死抓著自己另一邊空空蕩蕩的衣袖,雖然他在極力壓抑,但是小老板還是分明能夠看到,瘋子的身體因為痛哭流涕而在微微的顫抖。
……分割……
達爾西公爵府,書房。
被稱作瘋子的那個家伙,已經洗過澡換過衣服,平靜了自己的情緒,穩穩當當地坐在書房之中,沒有因為對面老人的身份和權勢,而顯示出一點點的拘謹。
如果小酒店的人看到這一幕,都會在第一瞬間,將自己的眼珠子瞪出來,因為瘋子的對面,正是在路易斯帝國權勢滔天的達爾西家族族長!
巴巴倫薩公爵,靜靜地看著眼前的年輕人,一時間感慨頗多。
帶領著一萬三千人馬入侵查爾斯帝國,到了最后,只有他一個人跑了回來,雖然斷去一條手臂,但是總歸是逃得了性命,比自己家伙的那兩個第三代的子弟,要幸運了太多。
這個年輕人,正是被路易斯貴族圈子稱為傻子的哈維!
一萬三千人的全員死亡,這樣的失敗,必須有人承擔責任,誰來!?答案不言而喻,只身逃回來的哈維唄!
詢問,逼供,懲罰,一系列的程序折騰完之后,險些把傻子哈維折騰死,雖然明知道這里面沒有哈維多大的責任,但是路易斯帝國的官方,還是沒有輕饒了他。
巴巴倫薩也知道這一切,而且,他也在大路之上看到了哈維的落魄樣,巴巴倫薩準備饒過他,所以,他們的車隊帶上了哈維,給他洗澡換衣服。
巴巴倫薩知道,自己的達爾西家族的一言一行,在暗處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密切地注視著,今天自己把這個哈維帶回達爾西公爵府變成座上賓,那么,明天開始,就不會有人再去難為他。
巴巴倫薩是這么想的,也是這么做的,他以為哈維跪在大道正中央,所求的也只不過是達爾西家族這種程度的庇護,但是巴巴倫薩錯了。
哈維不是這樣的想的,或者說,不全是這樣想的。
在哈維沐浴更衣之后,巴巴倫薩就知道了,哈維絕對沒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簡單,因為這個年輕人適逢大難又被欲加之罪之后,表現得太平靜了,平靜地想沒有波瀾的海面,但是巴巴倫薩知道,大海平靜之下,必然是波濤洶涌!
“感謝您,尊敬的達爾西大公,哈維會用生命來匯報您的……”
“生命?你的生命對我有什么用處?”
“以前沒有,以后可能也沒有,但是,現在,有用。”
“有什么用?”
“我可以找到荊棘花騎士團!”
哈維語不驚人死不休。
“哦,那好,告訴我,現在荊棘花騎士團在哪?”
巴巴倫薩沒有被哈維的驚人之語嚇到,問話直指問題的核心。
“現在……我不知道……”
哈維一句不知道,并沒有引起巴巴倫薩的不屑和輕視,因為這個家伙太平靜了,沒有謊言被戳穿的尷尬,也沒有自己話語前后不一樣的不好意思,而是目光炯炯地直視著達爾西家族的族長。
“但是,我知道,荊棘花騎士團肯定沒有離開路易斯帝國!因為羅蘭太霸道了!霸道的人,不僅僅會欺負軟柿子,以羅蘭的性格,他肯定會留下來,他肯定會在路易斯帝國尋找他看得上的對手,痛痛快快一戰之后,才可能離開!”
哈維兩眼放光的看著巴巴倫薩。
“只要他還沒有離開路易斯帝國,我就肯定能夠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