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首專發行
1996年12月20號,這一天是星期五,再過四天,便是《心太軟》在灣灣的發行日。
祁魏的首專《勝天半子》是21號周六發行,離《心太軟》的發行時間很近。
當然,祁魏也不擔心會和《心太軟》來一個硬碰硬,因為《心太軟》被內地的發行商引進內地發行是在一月份,火爆起點也是在明年一月份過后。
祁魏的班主任崔新勤老師已經幫他向北電申請了兩個星期的假期,從這個星期六開始。
周五祁魏有些心不在焉的上完課之后,一下課,擺脫了“熱情”的同學,祁魏直奔吳老板的酒吧。
在吳老板的私人包廂里,吳老板給祁魏倒了一杯酒后,笑呵呵的說道:
“你的首專,我讓發行商幫你刻錄了三十萬張,其中有5000張光盤,已經全面出貨,各大音像店和商場都已經鋪貨,明天就會開賣.”
“那多謝吳少的關照了。”
祁魏高興的和吳老板伸過來的酒杯碰了一下。
一般來說,唱片的分成是這樣算的。
如果你的唱片有大賣的可能,那么發行商是肯定是和你搞分成的。
“又是一些不知名歌手的破專輯!”
唱片賣得不好,虧損了歌手分不到錢,唱片大賣,唱片公司也有的是辦法做賬做的虧損,歌手一樣拿不到錢。
拆開了一盤磁帶,將錄音機里張雪友《吻別》的磁帶取下,這這盤磁帶放了進去播放。
減去線下渠道和出版社之類必要分成外,獨立音樂人發唱片可以享受到剩下65%左右的分成。
“那祝愿你首專大賣.”
很快,他便發現了祁魏的專輯。
十分期待。
唱片公司要制作專輯,發行宣傳等,費錢費力,一般情況下,不會給歌手10%以上的分成。
另外做獨立音樂人,這65%左右的分成還有可能要和發行商分。
走穴商演,節目通告,廣告代言,開演唱會這些才是大頭。
他準備繼續開始清點工作。
但很快他清點到發行商給他發了整整有200張的貨時,他就感覺到一些不尋常。
賣一張10塊的磁帶,祁魏能拿3塊2,賣一張50塊的光盤,祁魏能拿16塊。
“《勝天半子》?專輯名倒是挺狂的啊!”
要不然國內為什么會盜版橫行?那些盜版商怎么搞到高清音頻的?
肯定是有“內賊”啊!
如果祁魏30萬張唱片全賣完的話,祁魏從分成中拿到超百萬的稅前收入!
這就比唱片公司給的多得多了。
歌手分得少,唱片公司才分得多。
但聽到祁魏的歌聲時,他突然停止了腳步。
一般情況下,獨立音樂人找到發行商,發行商幫你發行唱片,要么你給他多少錢他幫你發行多少張唱片,發行商賺固定的發行費用,虧損風險全由獨立音樂人承擔。
“哦?那么你覺得你能賣得了多少張?”
“你覺得這三十萬張能買得完嗎?”吳老板笑瞇著眼睛問道。
賣個一萬張以上,祁魏就能賺回制作成本。
發行的唱片數量越多,單張唱片的成本也就越低。
沒人會嫌賺得錢多,
“一定能!而且我覺得吳少你還是有些保守了。”祁魏自信的回答道。
如果這30萬張唱片全部賣完,吳老板也能賺個70多萬。
當然吳老板也會賺得很多。
“是嗎?那看樣子我得再準備一筆發行費用,讓工廠再刻錄一批.”
當然,大型唱片公司資源多,可以幫你解決后顧之憂,也可以幫你把蛋糕做大,說不定分成少了最后得到的還要多也有可能。
成為獨立音樂人就不一樣。
利潤分成有很大的貓膩!利潤分成是指唱片公司扣除成本后盈利后的分成。
而在某家音像店。
一般情況,發行商之類的肯定會搞一些灰色收入的,比如將唱片母帶賣給盜版商或者他們自己搞盜版。
那些知名歌手才有議價權,一些歌手或者新人分成甚至不到1%….
有些歌手和公司宣傳說歌手拿了多高的分成,不說是那種分成和銷量成績掛鉤的,有些簽的直接是利潤分成。
不由的好奇起來。
在這間私人包間里,82年的拉菲澆灑在婀娜多姿的性感女郎身上流淌,顯得更加嫵媚妖嬈,在杯盞交錯,歡聲調笑中,祁魏享受的同時憧憬著首專發行的前景。
是否盈利,可是唱片公司說了算。
所以吳老板是拿出了近30萬的發行費用的。
要么就是發行商和你共享唱片分成,存在的虧損風險由發行商幫忙承擔。
和發行商搞分成的話,一般情況下,發行商的分成20%到35%都有可能。
看著專輯封面上主唱帥氣的長相時,他沉默了。
吳老板微微有些驚訝,瞇著的眼稍稍稍睜開。
當然這些祁魏肯定是管不著的。
雙方協議的分成是各自一半。
吳老板很看好祁魏的首專,他找的發行商是給固定發行費用,從祁魏這搞的是分成。
做生意講究的是一個分,吳老板這么做也是承擔了虧損風險的,真賺得比自個多,祁魏也不在意。
而發行刻錄一張光盤的成本是在一塊錢之內。
“不會讓吳少您失望的”
看上去吳老板從唱片上要比祁魏賺得少些,但實際情況并不會如此。
分給歌手多少,就要看唱片公司有多少良心了。
當然眼睛小,睜不睜開差別不大。
也就是說,祁魏能拿32%左右的分成。
“這個數。”祁魏放下了酒杯,微笑著朝著吳老板伸出了一根手指。
當然祁魏的目標肯定不僅限于此。
祁魏是有求于人,同時為了賣吳老板一個好。
反正自個能賺到就夠了。
老板愣了一下,不屑的冷笑了一聲。
唱片的分成,一般渠道終端也就是音像店和商場之類的拿30%左右,制作人拿7%到9%,作詞作曲一共拿5%,再減去,出版社和音樂制作協會等大約5%的分成后,剩下的50%多才是歌手和唱片公司分。
剛送過來一批貨,這家音像店老板在清點的同時一邊吐槽。
“這是吳少您給我的自信.”祁魏恭維道。
發行商的實力越強,所要的分成就會更多。
像世界流行天王邁克爾和索尼合作,能拿到業界最高的20%分成,這其中還包括制作人性質的分成,甚至還要拿出一筆錢來制作宣傳等等。
雖然不懂音樂,但不明覺厲。
實在是太對他的胃口了。
這也是為什么現在很多內地歌手和樂隊走獨立音樂人路線的原因。
道:“國內可沒有幾個人能賣得了這個數的,你倒是很自信.”
所以祁魏要是和那些唱片公司簽約成為其旗下歌手,哪怕是包攬了一張專輯的詞曲、制作和歌手之內的,唱片的分成也很難超過20%。
一般來說,現在國內唱片公司旗下的簽約歌手,也不指望在唱片上賺錢。
有著一定市場嗅覺的他當即下了個決定。
立馬給發行商銷售打了電話。
“《勝天半子》!對對對!就是這張唱片,我還要兩百張,不,嗯.我要五百張!”
在各地,不止一家音像店出現類似的情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