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傾若笑著說道:“只要你們幸福就好,書瑤的婚禮,到時候我肯定會早點來的。”
簡書瑤笑了笑,轉移了話題:“對了,秦巧玲的案子,進展得怎麼樣了?”
“現在又有些停滯,因爲還是有證據不齊……”言傾若笑了笑,說道,“我們不說這些不開心的事情,吃飯吧。”
正說著,言傾若的電話響起來了。
她一看,是言御臣打來的,忙接了起來,便聽到言御臣急急地說道:“若若,根據溫暖提供的信息,已經找到當晚圍住溫暖的那幾個人了。其中一個被車撞了正住在醫院裡,剛纔已經讓人去對比他的傷痕情況,和你車的情況了……”
“這麼說只要對比結果一出來,就可以完全排除我的嫌疑了?”言傾若忙問道。
“是啊。可以的。如果秦巧玲沒死,其實對比她的傷痕也可以確認到底是那輛車撞的她。可是她卻死了,而且她的傷很複雜,所以纔不太好對比的……”言御臣解釋道。
言傾若鬆了一口氣,既然可以確定她的車的撞痕,是撞的那個壞人,那麼楚安靜的撞痕則更有可能是撞的秦巧玲了。
言御臣的語氣也十分輕鬆:“若若,這個案子應該很快就可以結了。到時候你跟千墨出去好好散散心。”
“好。謝謝大哥。”言傾若由衷地說道。
這次要不是大哥也趕過來幫忙,很多事情都不會這樣快的解決的。
身邊有這麼多人愛著自己,讓言傾若覺得十分的窩心。
跟簡書瑤一起,愉快地吃過晚餐,辰千墨過來接言傾若。
辰千墨因爲很久沒有處理公司裡的事情,剛纔回了一趟公司,接到言傾若,才一起回去。
很快,言御臣所說的事情就弄好了,言傾若的車留下的撞痕,確實跟那個壞人是一致的。
不過撞得不是特別重,那個壞人只是傷到了骨頭,沒有性命之憂。
不僅對比了結果,還順帶抓捕了那幾個人,原來那幾個人是在酒吧裡幹活的混混,總是逼迫無辜的良家婦女出賣身體。
溫暖因爲沒有錢,所以去酒吧裡打工,誰知道卻被他們幾個堵住了。
他們幾個慣用的手段就是自己將良家婦女玷污了,然後逼他們出賣身體。
溫暖本來被他們堵住的時候,已經逃走了,甚至還順手拿走了他們的錢包,但是沒有逃出多遠,就被他們重新追上了。
幸好言傾若及時出現,不然溫暖的清白就保不住了。
這件事情確定後,溫暖真是好一陣子後怕,要是當晚言傾若不出現,她自己現在已經不知道成爲什麼樣子了。
因爲這件事情的確定,案子針對的目標,就只有楚安靜一個了。
楚安靜現在面臨的是,必須要公開審理。
但是楚安靜一直都不肯承認自己做了這樣的事情,所以審理的過程和結果都尤爲的重要。
如果法庭判她無罪,她就會被當庭釋放。
如果判她有罪,她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楚安靜又是擔心又是害怕,多麼想要大哥將她直接帶出去。
可是這個案子,有辰千墨壓著,誰敢不按照程序直接帶走她?
即便是以楚家的能力,也不可能直接將她帶走。
楚家唯一能夠做的,就是讓案子在審理的時候,低調而秘密地進行,不損傷到楚家的聲譽。
對於這一點,辰千墨表示理解,沒有強行地干涉。
案子很快就開庭了,楚安靜站在法庭上,整個人都顯得十分的楚楚可憐,她故意裝作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不懂的樣子,就是爲了多博得一些同情。
言傾若作爲主要的目擊證人出現,將要對楚安靜進行指控。
案子進行得很順利,一切的證據都是指向楚安靜的,所有的一切,都顯示是楚安靜開車撞死了秦巧玲。
其餘的目擊證人,也表示當時看到開車的人臉上是有傷的,更像是楚安靜,而非言傾若。
楚太太和楚安澈不由微微皺起了眉頭,楚太太是一直相信自己的女兒的。
可是楚安澈卻不是感情用事的人,而是理智大過感情。
他也看過很多證據和資料,有些懷疑,楚安靜確實做了這樣的事情。
他旁敲側擊,直接詢問,都用過了,可是楚安靜的口風卻很嚴,一點都沒有透露出疑點來。
可是事情進展到現在,即便他身爲一個護妹狂魔的哥哥,心中也不由得起了疑心。
但是他目前,卻無法直接站出來,自己去指控自己的妹妹,只能靜觀事態的發展。
一切證據都對楚安靜是不利的,法官聽完一切,敲了敲桌子,說道:“秦巧玲被撞死一案,所有證人、證據都指向楚安靜,現在本庭宣佈……”
楚安靜眼看事情如此,不由大聲喊起來:“我要反對證人言傾若所做的一切證據!她是我父親小三的女兒,她是小三生的賤人,所以恨我,討厭我,一切都要跟我爭搶,甚至搶走了我的男朋友,她很恨我,想要置我於死地,她的證詞完全不足採信!”
雖然案子沒有公開審理,但是法庭上,依然坐著很多工作人員,聽到楚安靜的話,不由都交頭接耳,竊竊私語起來。
顯然,楚安靜的話,引起了他們的疑慮,讓他們不由要討論一下。
而且這件事情,他們事先都並不知情,並不知道,言傾若竟然是楚漢雄的私生女兒。
自然,這個事實,肯定是要影響案件的進展的,一時之間,大家都議論紛紛起來。
聽到楚安靜這樣吼出來,楚漢雄的臉上有些下不來,不過只是微微嚴肅了一下,也沒有再說什麼。
確實,女兒說的東西,只是爲了自保,而不是爲了丟他的臉,他能夠理解這樣場合下,楚安靜的心有多亂。
有私生女這個錯誤,本身也是他犯下的,他不能抹滅這個事實。
只是楚安靜這樣一吼,導致所有的工作人員和法官都很震驚。
案子便只能暫時中止了,只能休庭,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