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幕:
【祖宗,哈哈哈,笑到我了。】
【這挑剔的小表情,可不就是祖宗嗎?】
【這張臉坐我面前,我也得喊一聲小祖宗啊,太好看了叭!】
【剛才還覺得道長們仙氣,結果這個才是真神仙啊!】
【嗚嗚嗚,媽媽我戀愛了,他真好看!】
【穿著道袍的道長們都不如他!我現在覺得野豬佩奇都這么仙氣是怎么回事?】
【果然是看臉吧。】
蘇七就端坐在桌前,明明穿著一身鵝黃色的上面印了亂七八糟野豬佩奇的衛衣,卻愣是被他冷淡的神色和氣質穿出了世外之人的感覺,配上那張俊臉格外有鏡頭感。
【頭上的角角太可愛了吧!】
【真漂亮,這道具在哪買的?求地址!】
為了配合本次拍攝,蘇七還露出了自己的角。這對角比之蘇七幼年已經長大不少,雖然還是很小巧,但枝丫多了,不再是像兩顆小愛心。顏色也不再是淺淺的粉色,而是外角呈淺藍色、淺黃色、淺紫色,底部是嫩嫩的粉色,邊緣似乎是透明的,有光一照就縈繞著一圈光輝——總之好瑪麗蘇的一角。
但是真的非常好看,滿足了人類最美好的想象。
【這是演的九色鹿嗎?】
【哈哈哈哈,小哥哥太好看了,乍一看我還以為是小姐姐!】
【嗚嗚嗚我彎了各位?!?
【他吃得好香啊,九色鹿也吃肉的嗎?】
【看他吃我也好餓啊。】
【媽媽問我為什么捧著白飯看視頻?!?
【兄弟們,我剛剛把手機舔爛了。】
【前面的兄弟,我還在糾結,請問是先舔肘子還是先舔人?】
蘇七今天按照裴巽的要求穿了件“素凈”的衣服,當然,這件在他那堆衣服里算是素凈了。不過他板著個臉,穿什么都有份漠然之感,倒是挺符合要求的。
只是到蘇七吃上肘子,動著嘴巴露出酒窩時,這份疏離感瞬間被打破,讓人覺得親近起來。而他看上去慢條斯理,速度卻并不真的慢,基本上幾口一個肘子就吃完了。
蘇七也不講究,拿筷子吃完皮肉,就直接上手抓著骨頭啃嗦,原始又暴力,明明非常不雅的吃相,配著那張美人臉卻格外下飯。
后面的肘子也不拿筷子,直接上手,一個接著一個,身邊的道長們看得目瞪口呆。
蘇七不做點評,只吃完后神情頗為滿足地來了句:“好吃。”
雖然整個過程就只有一句“好吃”的評價,但蘇七的表現卻直直地展現出肘子的美味,叫人食欲爆棚。
【小哥哥吃這么多沒事吧!】
【真吃的嗎?這也太多了吧!五六個肘子,比他臉都大哦?!?
在得知視頻中是北玄觀的真道士,不少人又涌入了北玄觀的官方微博,北玄觀的微博也再次熱了起來,很多人還順著微博爬去了蘇七的微博,連帶著蘇七漲了許多粉。
只是微博下除了詢問肘子的,不少留言都在關心蘇七。
北玄觀官方微博回復:祖宗消化很正常,身體非常健康。
蘇七也回復:其實沒吃飽。
引得網友無語,但都猜測是沒真吃那么多。當時北玄觀是直播的做肘子,但因為裴艮的那兩個“陣法加速”,加上大多網友都是看的其他人轉發的視頻,并不知道最開始是直播。
不過這肘子確實看上去美味無比,蘇七的吃相也很帶勁,人比許多美食主播好看不說,吃相也不端著,還野得那么好看,叫人食欲暴增。
像馬強就是,看完視頻后迫不及待就想著要做肘子吃。他條件富裕,家里倒是也有食材里的那些什么靈芝人參之類的補藥。按照教程做出來的肘子確實美味,得到了家人的夸贊。但馬強卻覺得哪里不足,他這樣照貓畫虎做出來的都如此美味,北玄觀的肘子該是何等的好吃啊。
抱著這種想法的人不在少數。不少老饕慕名而來,當然還有一些嗅覺靈敏的網紅吃播也聞風而來。
趙佳茹等人自然是力挺北玄觀的,直播開始就蹲守,看見蘇七更是欣喜,后來也在傳播視頻上發了力。
不僅如此,和其他北玄觀的老信眾一樣,她們也自發的拍攝了一些北玄觀菜肴上傳了微博,在一群人的帶動下北玄觀的紅燒肘子繼毒肘子之后又上了一回熱搜,有了這些自來水,北玄觀原本下滑的業績竟然開始重新攀升,引起了又一波旅游熱潮。
但這可不是死者家屬想要的結果。死者的死亡其實跟北玄觀、甚至和死者所在的公司都無關系。既不存在道長治病害人,也不存在用人單位過度壓榨。
死者不是猝死那么簡單,而是死于臟器功能衰竭。這些都是在短短一年內發生的。死者生前對于自己的身材要求非常高,除了食用減肥產品外,還過量的運動,使用蛋白粉等增肌產品。死者死時體脂率僅有3%,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說他全身上下幾乎根本沒有一丁點兒的脂肪。
內臟少了脂肪的支撐,本就容易受損,更何況死者還經常進行一些激烈的運動來保持體形。
經過透視檢查,死者的內臟破爛不堪,根本就不是一天兩天會變成這樣的。有眼睛的醫生都看得出來,李裴坎老師的那兩針,都只是急救用的,哪里可能說只是兩針就把他臟腑扎得碎裂破爛。那李裴坎就不是道醫,是神仙了。
這死者的尸體肌肉硬得和骨頭一樣,身上除了肌肉就只能捏起一層皮,跟皮包骨頭似的。說到底,這人是減肥減死的。
但家屬不認可。他們覺得死者生前十分健康,從外表看也很強壯。而且死者從來沒有表現過身體不適,家屬對“減肥減死”這種可笑的結論嗤之以鼻。他們執意認為是用人單位過度壓榨,雖然也知道跟北玄觀無關,但人都死了,能刮一層是一層,自然也要碰瓷。
死者家屬原本還把用人單位、搶救醫院和北玄觀告上了法庭,不過因為死因與三方都無明顯關系,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訴訟請求根本不成立。法院駁回了訴訟。死者家屬無法,只能天天賴在醫院鬧,鬧完又去死者單位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