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尷尬。 “那麼怎麼稱呼呢?” “口天吳,吳剛。”吳剛開口回道。 “那好,吳先生你想我的哪首歌?” “呃……” 吳剛糾結了,蛋疼了,因爲他好像一首歌都不會唱。而且這是真的,不是在吹牛逼。 這個套路他當然知道,讓觀衆上來唱歌,或者是倆人對唱,當然這其中幾乎毫無爭議的一部分,肯定唱的是本人的歌。 董雪曼看著吳剛在思考,以爲他想糾結,所以開口說道,“雖然我的歌很多,可也不用這麼爲難,不如這樣,就唱我最喜歡的那首——《再次看到你》吳先生覺得怎麼樣。” 恍惚間,吳剛似乎發現董雪曼不留痕跡的對自己吐了吐舌頭,由於被話筒擋住,只有吳剛能看到。 這個時候他纔想起來,恐怕她是故意讓自己上來的,說不定就是爲了捉弄自己。 無奈的一笑,心裡卻是暗道:別捉弄我了,恐怕這次你要被自己捉弄了。 隨即吳剛便用著抱歉的話語說道,“真的抱歉,你說的這首我不會唱。” “啊?不會唱,那就換《飛翔的風箏》這個總該會了吧。” “好像也不會。” “《飛鳥》?” “還是不會。” “《天上的雲朵》?” “不會。” 連續幾個問答,越問越讓董雪曼尷尬,越問,越讓臺下的觀衆驚訝。 弄到最後觀衆不幹了,紛紛叫嚷著讓他滾蛋。 罵他?現在觀衆想的就是,老子不上去揍你就算好了。 不會唱你來看什麼演唱會,不是粉絲你進來幹嗎,要是沒你,說不定現在站在舞臺上跟女神說話唱歌的人就是自己了! 吳剛又哪裡知道,自己無意中拉了仇恨。 然而吳剛像是計謀得逞一樣,看著董雪曼失落的表情,神轉折的說道,“雖然我不會唱你說的這些,但我很喜歡剛纔你唱的那些《訴離別》,正巧我是吳氏傳媒的董事長,又碰巧的是,我說過只有我和你再次碰面,那我一定會給你一個無法拒絕的理由,來我公司。更巧的是,我正好還會寫歌。其中有一首古風和你這首《訴離別》有著異曲同工之妙,不介意我在這唱出來吧。” 吳剛說了一大堆,聽的人是一愣一愣的。 就連董雪曼都沒想到,吳剛會說出這麼一番話。 “喂,你要幹嘛?” “不幹嘛,就像我剛纔說的那樣,你也聽到了。” 看著董雪曼把話筒關掉,
跟自己說悄悄話,吳剛攤了攤手,表示的確如他所說。 “今天來的匆忙,而且我上臺純屬意外,那就清唱好了,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說實在,吳剛前世的時候還是挺喜歡唱歌的,只是因爲沒這個條件,要是他前世就是個富二代,說不定還真就去上一個什麼音樂學院,當一個明星玩玩了。 而且他也知道,現在臺下肯定以爲他在說大話,肯定也在看他的笑話。 《訴離別》這首歌吳剛知道,評價相當高,不僅是有著濃重的古風味道,更重要的是詞作也是不俗。 要是真讓吳剛寫歌自然寫不出向姘美的,可要是輪重生的能力,那他說第二,就沒敢說第一。 “索賠勾勒出青花,筆鋒濃轉淡……天青色等煙雨,而我在等你,炊煙裊裊升起隔江千萬裡……你眼帶笑意……” 從最開始的不屑,到驚訝,到吃驚,到震驚,然後到最後的癡迷。 在這個演唱會上,上到董雪曼,下到臺下無數個觀衆,恐怕所有人心裡都經過這樣一個過程,任誰都沒想到。演唱會上隨即出現的一個環節,董雪曼隨即點的一個人,竟然是一個傳媒公司的懂事張,更然人想不到的人他要挖牆腳,更驚奇的是,他還唱了一首和《訴離別》詞曲都不相上下的歌。 其實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吳剛真的挺帥,而且加上嗓音還是過的去的,一時間成功俘獲了臺下大批妹子的芳心。 當最後一句唱完,沒有人發動,而是所有人自覺的鼓掌。 這一刻,吳剛似乎有種錯覺,他就是一個明星,而且還是那種有著無數粉絲的明星。 然而旁邊的董雪曼突然開口後,他才意識到,自己還是個打醬油的而已。 “太神奇了,真是太神奇了!剛纔那首歌叫什麼,真的是你寫的嘛?簡直太完美了!” “當然是我寫的,至於歌的名字,我暫且保密。在這裡我重複下剛纔說的話,只要你來我公司,我可以量身爲你打造一張你出道以來質量最高的專輯,而剛纔我唱的那首歌,也會送給你。” 董雪曼這個時候真的很想立刻答應,但是一想經紀人說的話,還是沒能回答。因爲她剛剛解約,並不想立刻簽約公司,好不容易放鬆下來都沒好好休息,如果簽約恐怕又要被人當做機器一樣的去賺錢。 至於這場演唱會,純碎是爲了回到家鄉,而舉行的一場慶祝,也算給家鄉的人一點福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