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七章 不愉快的工作(三更,欠更3/7)
李國豪的話題聊過後,金允浩便進入了正題。
他掏出4個工作證丟在桌子上,說道:“既然你們都通過了最後的考覈,就可以正式上崗,開始工作了?!?
4人拿起各自的工作證看了看。
“警監,技術人員?”猴子念出了工作證上的信息,略帶疑惑。
金允浩解釋道:“掩飾作用,監視科屬於警方最高級別的保密部門之一?!?
猴子他們都是特工,金允浩稍微一點,這些人就都明白了。
這是保密需要。
至於爲何是‘警監’職銜,也非常簡單。
因爲技術類警察一入職,最低職銜便是警監,也是技術類人數最多的羣體。拿著警監職銜的工作證出去,利於掩飾身份。
隨後,金允浩又多解釋了一句:“監視科正式成立後,待遇會按照警方內部最高級別發放?!?
想要馬兒跑,必須讓馬兒吃飽喝足。
所以待遇這一點必須點明,讓這些人安心。
果然,聽完金允浩的解釋,4人雖然沒有表現出來,但是內心還是蠻高興的。
男人不易,都拖家帶口,面臨或者將要面臨巨大現實生活壓力。
至於所謂的夢想,它只存在於兒時,所以成熟的男人必須現實。這不是貶義。
暫時解決完身份問題,河馬便問道:“那麼我們的工作內容是?”
“作秀,反監視?!?
——
藝人受非法監視一案是樸國權在背後推動的。
起因是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公佈的調查結果:包括全智賢、rain、崔智友、文根英等當紅明星在內的354名藝人都被逼簽下不平等條約。
這份新聞出現後,纔有了後續的事情。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閒逛人士爆料:全智賢自野蠻女友出道後,一直位居一線,經紀公司擔心其人氣太高,被挖角跳槽,竟然多年來一直對她進行非法監視,個人完全公諸於衆。
隨後,又陸續出現其它爆料,許多藝人都受到所屬經紀公司不同程度的監視。
金允浩簡單分析後便看出。這些爆料者代表的是全智賢等藝人的利益,與這些藝人脫不了關係。
他們是想借此機會增添與所屬經紀公司的談判砝碼,拿回一部分應屬於自己的利益。
可以說,涉案藝人是本案的受害者。其所屬經紀公司是侵害者,雙方參與博弈,而金允浩則充當裁判和調解員的身份。
案件無關緊要,只要讓雙方達成一致,這個案子就算了結。
可以說。這就是金允浩的一場秀,監視科的一場秀。
開始的時候,猴子他們還不是很理解金允浩口中‘秀’的含義。
可是工作過後,他們就現實體會了。
他們只是負責到全智賢等藝人的住所溜達一圈,利用特工工作經驗,找找監視設備,然後就收工。
至此,猴子他們發現:以前的特工工作與韓國國會司法工作存在巨大的差異。
這種差異讓這些人頗爲不習慣。
猴子、河馬、大象對此有些反感,但沒有表現出來。
唯有野狗,那是相當的不樂意。從始至終都沒有認真工作,就是低頭玩遊戲。以此抗議。
“如果以後都是這種工作,我會主動退出。”
下半夜工作結束後,4人離開時,野狗丟下這麼一句話。
對此,金允浩沒有理會,神色如常的帶著申東海和尹國洪返回車上。 шшш?Tтkan?C○
可是有人不樂意了,‘守護神’申東海沒有立即開車,反而憤憤不平的嚷道:
“老大,這不像你啊。你怎麼不教訓他?!你就這麼允許他肆意妄爲?你不是說要樹立威信嗎?被他如此嗆白,你還怎麼樹立威信?”
麪包車後面空間很大,金允浩找了個舒服的姿勢躺下,淡淡道:
“因爲他說的沒錯。既然人家沒錯。我又怎麼收拾人家?!
其實不僅是他對這種工作不滿,我和你又何嘗不是?說實話,這種工作……真他妹的混蛋!”
金允浩罕見的在外人面前罵出了髒話,蓋因爲他心中也是彆扭的不得了,一肚子鬱悶不吐不快。
看看他作爲檢察官都在做什麼?
在此案中,他就是調解員。幫助‘打架’的雙方調節矛盾,卻不能用案件本身來說事。
這裡的‘不能’包含了很多含義,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
客觀上:如果他真的只盯著案件本身,全力破案,最終固然可以破案,但是對本案受害人卻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以全智賢爲例,金允浩破案後起訴其所屬經紀公司,那麼就需要全智賢出庭,與其所屬經紀公司對簿公堂,雙方會撕破臉皮大吵大鬧。
可一旦這樣,案件過後全智賢要如何與經紀公司相處?
她是有合約在身的,因此又不能輕易離開公司,那她要何去何從?
不走留在公司,那萬一公司一怒之下雪藏、打壓她,她又該怎麼辦?
全智賢只是一個藝人,與勢力相對龐大的經紀公司相比,她的力量太小,根本鬥不過人家。鬧掰了,最終吃虧的還是她。
所以,對全智賢最有利的做法是利用此事作爲談判籌碼,讓其經紀公司讓步,多分給全智賢一些原本應得的利益。
這纔是最好的做法。
全智賢明白,經紀公司也明白。
因此找到一些簡單證據後,金允浩便可以啓動調節程序了。
因爲雙方都會願意坐下來談判。
分析完客觀原因,再分析下主觀原因。
金允浩是本案的辦案者,理論上他可以選擇不參考雙方意見,執意辦理此案,搞它個水落石出。
可實際情況卻是:他不能這麼做,也不會這麼做。
作爲一個社會屬性的人,他要生活在社會中,要顧忌自己的社會關係和社會規則。
他如果‘鐵面無私’,就會得罪一大批經紀公司,進而得罪更大一批富豪股東。
這便是犯了衆怒!
不用敵人收拾他,這些富豪聯合起來說句話,他就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了。
不要說他一箇中級檢察官,就是檢察總長,也承受不起這樣的後果。
因此,金允浩是絕對不會正義感爆棚的去鐵面無私,去徒手點炸彈。
那純屬找死!
所以不論從主觀還是客觀來講,他都不能鐵面無私,必須擔任這個調解員工作。
可是這種事情做多了,也真是累。
不是身體上,而是心裡上累。
因爲金允浩發現自從進入特搜部工作後,自己越來越陰暗,越來越不光明瞭,在黑暗的路上,也越走越遠,最終怕是無法回頭。
幸好,身邊還有正直的徐賢。
也幸好,遇到了監視科的事情,讓他暫時擺脫這種惱人且累人心神的工作。給他一些調整和成長的時間。
上一世,他只是個滿懷正義的刑警,哪裡接觸過這些陰暗、妥協的東西。
因此,他真的需要時間來成長。
——
回到地檢廳時,已經是凌晨4點,金允浩沒有休息,立即展開工作。
彙總證據,整理材料,思考明天應對經紀公司的對策,思考調節的尺度和底線等等。
金允浩主要負責腦力勞動,而申東海和尹國洪他們負責體力勞動。
彙總證據,整理材料對於申東海他們來說小菜一碟,很快完成。之後的工作便是——不斷的在網上查閱資料。
金允浩想要當好調解員,就需要了解對方的底牌,至少要搞清對方的身份和背景。
而此案牽涉的藝人非常多,相應的牽涉的經紀公司就非常多。查閱資料便成爲一項龐大的工作。
韓國大大小小的藝人經紀公司多如牛毛,其中甚至不乏一人經紀公司。
比如尹恩惠開辦的經紀公司就屬於一人經紀公司,因爲目前這家公司旗下藝人只有她一個。
而其中最有名的要數sm,jyp,yg,dsp,ci娛樂集團,這五大經紀公司。
單是搞清這五大經紀公司的背景,就已經讓金允浩他們忙到了天明。
“老大,求助吧,再這麼查下去,我眼睛都花了!”申東海首先哀嚎起來。
這次尹國洪站在了申東海一邊,附和道:“不錯。金次席,您是的想個便捷的方法了。要不單靠我們幾個查資料,怕是要耽誤事?!?
金允浩當然知道目前遇到的小困難,可是真就沒有便捷的辦法。
這個案子關係到監視科的成立契機,因此不能動用特搜部的偵查員,那樣會暴露一些信息。
最重要的是,特搜部的人蔘與進來後,破案後的功勞不好歸屬。一旦本分功勞,監視科成立的藉口就不那麼充分了。
此案是樸國權精心佈置且推動的,是監視科成立的契機,根本不允許出現意外情況。
所以,這些工作只能由即將成爲監視科的人來做。
說來說去,最後也只能由金允浩這個五人團隊來做。
最後實在沒辦法,金允浩想出了一個偷懶的工作方式:
他主要跟五大經紀公司談和解的大致意向,讓這五家成爲涉案公司的代表。至於其它細節問題,讓經紀公司自己去談,自己解決。
如此便規避了龐大負責的談判工作。
“哎,這個時候要是有個娛樂方面的百事通就好了!”
金允浩幻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