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南宮先生不喜歡,我以后注意就是了。”阮嬌馬上低頭承認錯誤道。
“你這是道的什么歉,你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兒,本來就該多笑,我怎么會怪你?”
南宮謹真是被她剛才的話給打敗了,抖了抖身上的衣服,他自顧朝前走去。
阮嬌也不再糾結剛才的問題,跟在他身后,來到了酒店的地下車庫,開出了那輛白色的瑪莎拉蒂。
南宮謹這次來江市,也不忘記把自已的豪車一并帶來,通過火車運送的方式,他帶來了三輛豪車,一輛是這白色的瑪莎拉蒂,通常由阮嬌開著,一輛紅色的法拉利,由他自已開著,另一輛便是那黑色的加長凱迪拉克,有專門的司機開著。
此時阮嬌將那輛白色的瑪莎拉蒂開出了車庫,載著南宮謹朝江市熱鬧的酒吧街開去。
城市霓虹閃爍著五彩光芒,映照在人的身上臉上,仿佛連心也跟著活躍起來,想要隨著強勁的音樂跳一支舞,或是倒一杯可口的酒,一飲而盡,享受生活的快樂,釋放白天工作的疲勞。
南宮謹來江市后也有一周的時間了,和不同的公司簽了不下十份合約。
南宮家的是開礦起家的,從南宮謹的爺爺在海外開采出第一個金礦后,他們家就以做金子起家,后來發展到金飾店遍布全世界,并由此為資金積累,又陸續拓展了其它行業,國內的業務則是房地產和媒體業為主,此次南宮謹來江市,正是為了和江市的電視臺合作制作節目而來。
身為南宮家族的執行總裁,江市將是他們竭力打造的又一個以影視發展為基地的地方,所以需要他這個大老板走一趟,而相關產業也會帶動起來,市政府的領導自然很重視。
不管是南宮家還是邵家可都是他們請來的大神,輕易是不敢得罪的。
南宮謹在阮嬌的陪同下來到一家裝修風格和氣氛都很不錯的酒吧內,坐在吧臺的高腳椅上,要了一杯藍色幻想,南宮謹便自顧
喝了起來。
阮嬌則站在離他不遠的地方,隱在角落中,像一個真正的女戰士一般,雙手背于身后,面目嚴肅。
對人來人往的奇怪目光,她絲毫不在意,因為對她來說,她已經習慣了別人這樣看自已的眼光,就像是看怪物似的,只要不對她有人身攻擊,她也絕不隨意出手。
但像酒吧這樣的地方,又豈會都是規矩人呢。
所以就在南宮謹享受自已的美酒的時候,便有一些不知死活的酒鬼,招惹上了阮嬌。
其中一個酒鬼見阮嬌站在酒吧的暗處,也不喝酒,也不和其他人交談,就趁著酒勁上去調戲一番,那酒鬼先是想把手指伸到阮嬌的下巴處,做經曲調戲狀,但他沒能如愿,因為他伸出的手指差點兒被阮嬌給掰折了。
在那酒鬼差點兒跪著求饒時,阮嬌放開他,但那人卻是不服氣,離開后很快又回轉,這次他帶了七八個人來,并對那些人道:
“就是這女人,我懷疑她是臥底,是來跟我們過不去的!”
這下算是捅了馬蜂窩,而阮嬌便也大開殺戒,在那些人一擁而上,想要對付她時,她的腳下動了,左一記勾拳先摞倒一個,再一記鞭腿踢倒右邊攻上的那一個壯漢。
緊接著把勒住她脖子的身后之人一個背摔,直接摔到了前面趴著,動彈不得。
其余人還沒來得及近身,卻被女人如此能打而驚呆了,不由朝后退了去。
阮嬌的眸光變得異常犀利,仿佛進入備戰狀態的野狼一般,帶著獸的狂烈。
南宮謹已無數次看到阮嬌打架的模樣,但每次看著她打架的樣子,都讓他有種看不夠的感覺。
她果然是很能打的,想想他身邊的那些男保鏢,哪一個不是經過專業的訓練的,無論是格斗還是技戰術,不也一樣敗在這個女人的手上了嗎?
南宮謹看著阮嬌打架,腦海里就會浮現那個問題,這個女人究竟是什么出身?她為什么這
么能打?她還有家人嗎?這么好的本事,她又為什么愿意留在他的身邊做保鏢?
雖然他每個月給她開的工資是在五位數到六位數,但南宮謹知道,她這樣的保鏢人才真的是很少見,值這個價,可也危險。
想想那十幾次大大小小被人襲擊的時刻,可都是阮嬌替他擋下了飛過來的尖刀,拳頭,棍棒甚至是子彈。
南宮謹不得不承認,自已這條命可都是阮嬌救的,她當保鏢真的是無可挑剔。
此刻他的保鏢和那些混道上的人大打出手,他這個雇主能做些什么呢,酒吧里的酒保已打算打電話報警,因為這些人在酒吧內打架,不單影響生意,更怕打出事來,惹上人命官司,所以酒吧肯定是要報警的。
而南宮謹則知道阮嬌是不會讓自已的拳頭下出人命的,所以他只要拿支票替她賠償酒吧的損失就好。
于是,南宮謹一口氣將杯中的酒喝完后,便掏出支票薄來,邊畫著數字,邊對那準備報警的酒保道:“打架的女人是我的人,這是賠償你們酒吧損失的錢,至于人命官司,放心吧,她是絕不會鬧出來的。”
那酒保還想說什么,在看到那支票上的數字后便選擇了閉口,因為那上面的數字別說是賠償金了,就是買下這個酒吧也是足夠的了,所以酒保笑著接下,心里卻在想,天下還有這樣的男人,自已的女人在和一群男人打架,他卻在一旁圍觀。
待阮嬌解決了那酒鬼的所有幫手,酒吧內已狼藉一片,她的人站在原地微微有些喘,畢竟打架是體力活,所以她也不可能在解決了七八個人后,還能像沒事人一般心不跳氣不喘。
而南宮謹在這時走上來,以無比帥氣的模樣道:“打夠了嗎?”
阮嬌則看著他一臉笑意的臉,淡淡地應一句:“恩。“
“那就走吧。“說罷,南宮謹上前拉起阮嬌的手,一手揣在褲兜里,瀟灑地頭也不回地走出了那家名叫蘭花楹的酒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