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火別墅………………………………
經過消防員半個小時的努力火終于熄滅了。那場大火把別墅收到的面目全非,王俊凱四人在旁邊靜悄悄的看著消防員把火撲滅,心里好像很可惜這么好的別墅一把火都給燒了。這時,突然傳來一聲“隊長,里面有個女人,已經被燒死了。”一個消防員從里面跑了出來。
“快報警。”
……………………………………幾分鐘后………………………………
“死者名叫黎默,女,28歲,是一名員工,死亡時間是上午8點半到8:20之間,死因是被火燒死的,但是在死者體內檢查出了麻醉劑的殘留。應該是一起謀殺案。”一個法醫在一個警官旁邊講道。偵探事務所等人走上前一看,那不是王警官(王警官在最后的演唱會,過山車上的死亡出現過,我也簡單的做一下介紹,他也算一個重要人物姓名:王逸 性別:男 年齡:30歲 身份:警察局的警官,和張警官一樣多次和偵探事務所合作。)
“王警官,這起謀殺案就讓我們幫你調查吧!”劉志宏四人從人群后走上前。
“你好,我是偵探事務所所長,我叫王俊凱。這是王源。”王俊凱向王警官介紹道(因為王警官在的兩個案子王俊凱和王源都沒在。)
‘調查案子不應該是我們警察局做的,如果這群小鬼以后搶了我們的職業,我會不會被炒魷魚呀!’王警官的心里想的,但還是沒有說出來表示他是同意讓王俊凱的調查這件案子了。
“王警官,這是3個嫌疑人,第一個叫孫志陽,男,29歲,是被害人的同事,前一天他和這兩個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在被害人家里喝過酒。第二位叫吳雨宣,女,28歲,被害人同學,第三位叫高瑞,男,29歲,被害人同事。”一個警員向王警官介紹的。
易烊千璽的眼睛掃到了第一位嫌疑人,感覺有些眼熟,忽然一想,這是在超市撞到他的人,沒想到他居然也是嫌疑人。
“你們8點到8:20之間在哪里?”王警官問。
“能到哪里啊!昨天晚上和她一起喝酒,還沒醒酒呢!當然是在家睡覺了!”吳雨宣回答道寫顯明她的態度很不好。
第二個回來的是高瑞“我跟吳雨宣一樣也是在家睡覺。”
“我8點到8:20之間去了一趟我家樓下的超市,我想你們去查監控記錄應該是能查到了。”孫志陽回答。
“現在立刻去查一下超市的監控記錄。”王警官對警員說。
突然孫志陽的目光掃到了偵探事務所等人的方向 “小兄弟你也在這啊!撞到你那真是不好意思你沒事了吧!”孫志陽的語氣非常真誠,但是易烊千璽卻感受到這話非常假惺惺。而且易烊千璽也沒有想到孫志洋會讓他等不在場證明的證人。
“我沒事兒啦!”易烊千璽尷尬的說道。
“怎么你們認識。”王警官問。
“哦我去超市的時候不小心撞了這位小兄弟。”孫志陽說。王警官的目光看向了易烊千璽,向他求證這件事情的事實,易烊千璽無奈的點了點頭。
“那這樣的話就可以排除你的嫌疑,我還是要麻煩你跟我學習里做一下筆錄。”王警官說。
“不麻煩,不過還是請你們務必要找出殺害黎默的兇手。”孫志陽握著王警官的手說,雖然說他表現的很真誠。
可是偵探事務所眾人還是看到了一股虛情假意。
(孫志陽真的不是兇手嗎?到底誰才是真兇,到底是誰說謊,下章揭曉。)
(今天是端午節,祝大家端午節快樂,有好多的粽子吃^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