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本書的碰我了們,在這里說聲對不起咯!本書可能在在一章之內提前完結,因為個人原因,只好在這里說聲對不起了。
我會在下一本書把這個故事延長下去,我想了好久,仙俠小說中,很多很多都是以后宮為主。我想寫一本不那么后宮的,咳咳,天氣很冷,打字都亂了;本人也很懶,懶得修改了。如果后宮的話,可能也不會太多。
我也說,這本書會繼續(xù)寫下去的,但是計劃中有了變化,只能提前完結,因為我也要吃飯,必須工作。這本書中我發(fā)現(xiàn)很多的不足。
有問題的可以加群,在里面可以說出來。群號在簡介里。
結局 正文
“逍遙,我們沒有時間了,也需要你在混沌戒里,利用混沌戒這個世界的時間把大道真經修煉到第八層,最少第八層。”愛可欣臉色很沉重的對著任逍遙說。
“可欣,發(fā)生了什么事。”任逍遙問道。
“對呀可欣姐姐。到底放生了什么事情。”任婷婷拉著愛可欣問道。
“圣界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大道真經的事情,所以你必須要加緊的修煉。這個世界的法則開始混亂,逍遙必須加緊修煉回到圣界,這樣才能穩(wěn)定這個世界,如果上面的人全部下來的話,這個世界開始會毀掉;逍遙,如果你還有什么事情,趕快去完成吧!”愛可欣臉色很是不好看,對著任逍遙說道。
“好吧,可欣,這個世界是出生的地道,我會加油的。”任逍遙說完。就除了混沌戒。
出來后,任逍遙掐指算了算,任逍遙一個瞬移,來到了邢夢蘭的身邊。
“啊!”邢夢蘭尖叫了一聲,看清楚來人后,對著任逍遙大吼道:“你想嚇死我啊。”
“夢蘭,你怎么了,開門啊。”邢夢蘭的媽媽楚芳敲門問道。
“沒什么的,媽,剛才我只是做了一個夢。”邢夢蘭對著門外的楚芳說道。
“哦,學習不要太累了,身體要緊。”楚芳關心著邢夢蘭說道。
“嗯,我知道了媽咪。”邢夢蘭幸福的說道。
“你嚇死我了,對啦,你是怎么進來的。我怎么沒看見你進來。”邢夢蘭看著任逍遙問道。
“夢蘭,你喜歡我嗎?”任逍遙直接問道,
邢夢蘭聽到任逍遙這個直接,心里很是含羞,臉紅的不敢看任逍遙。
“說話呀!”任逍遙看著邢夢蘭。
“你讓我怎么說嘛!”邢夢蘭很是害羞的說道。
“我就要離開了這個地方,要離開這個世界,”任逍遙看著邢夢蘭說道。
“你……”邢夢蘭還沒有說完話,任逍遙怎個人飄在空中,邢夢蘭張大了嘴巴。
“你現(xiàn)在已經知道了吧!”任逍遙看著邢夢蘭說道。
“嗯”邢夢蘭回答道
“可是我的家人。”邢夢蘭看著任逍遙說道。
“放心吧,還會回來的。”任逍遙說道。
……
混沌戒里,任逍遙在抓緊的修煉,修為一步一步的上升。
林雪兒,任婷婷,邢夢蘭都在修煉著,愛可欣正在恢復自己的天魔元氣。
混沌戒里的百萬年后的一天,任逍遙的修為在大道真經的第八層中期。
如果在第八層后期,任逍遙將會天道九轉后期。跟天道平起平坐。
一百萬年后,任逍遙額修為在大道初期。這時的任逍遙可以說無敵的存在。天道九轉跟大道,而不僅僅只是差那么一步而已。
任逍遙睜開了眼睛,愛可欣馬上開飯任逍遙的身邊問道:“怎么樣,修煉到第幾層了。”
“呵呵,剛好第九層初期,如果在第九層頂峰,我們是否可以去圣界了?”任逍遙問道。
“嗯,可以了。愛可欣高興的說道。
“外界過去了多少年。”任逍遙問道。
“外界過去了十年而已,還有,婷婷,夢蘭,雪兒,已經醒了。”愛可欣說道。
“嗯。”任逍遙帶著愛可欣開飯三女的面前,對著三女說道:“我必須去圣界一躺,你們好好的在這里,我會回來的,還有你們要在在這個星球是無敵的純在,不要干涉陽間與陰間的事。”任逍遙對著三女說道。
“你要去多久。”三女同時問道。
“可能五年的時間。”任逍遙回答道。
“我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林雪兒問道。
“你們在這里還有著親人,放心吧!我很快就回來的。”任逍遙說完,人已經走了。
圣界,“交出大道真經,我們繞你不死。”圣界中,圣尊期的修為都在搶奪大道真經。
“哼,真是一群無知的螻蟻。”任逍遙對著眾人說道。
“大家一起上。”其中一個人說道。
“無知,混沌神雷”任逍遙大聲說了一聲。
圣界的虛空中,混沌神雷開始咆哮,向著那些沖向任逍遙,愛可欣。
“什么,快跑,”一個圣尊期修為的人馬上說道。可以是已經晚了。
……
水藍星,某個小島,任逍遙,愛可欣,林雪兒,邢夢蘭一家人正在開心的在這里。
由于個人原因,結局就簡單寫了。童鞋們不要罵哦。
現(xiàn)在完本偶也不想,不過也是沒有辦法,這本的內容,會在下一部作品中會有,但是有所改動。
《混沌邪神》這本書前期我看了,但是我個人也是非常的不滿意,不過我懶得改動,所以你們諒解一下。
我個人不是專業(yè)寫手,而是有空時就更新一下,沒空呢,偶爾更新一章,有空會兩章以上。所以《我的天魔女友》可以說不更了或者停更了?
在這里非常的對不起了
……………………………………………………………………………………………………………………………………………………………………………………………………………………………………………………………………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