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9.“四個全面”是什么時候提出的?其邏輯關系是怎樣的?
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首次提出“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
2015年2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上首次闡述“四個全面”的邏輯關系。“這個戰略布局,既有戰略目標,也有戰略舉措,每一個‘全面’都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們的戰略目標,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三大戰略舉措。要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中來把握,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同其他三個‘全面’的關系,努力做到‘四個全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