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日子就挺無聊的,每天在公司練練舞,練練歌,然后就是在家里自己創作歌曲。當然,我們的努力并沒有白費,我也寫出來了許多經典的歌曲,但是我并不想全部拿出來發行,我的想法是一張專輯發一首我自己創作的歌曲,畢竟這樣才能保證我的實力,也可以保證的歌曲經典。萬一那天寫不出來歌曲了,那個時候怎么辦,想想都可怕,要是一開始在專輯里的歌曲全部是我寫的,到時候經典的歌曲多了也就不經典了,難免有天我也會江郎才盡,那時候就完了,畢竟細水長流才是硬道理。
由于現在我們SuperBoy組合算得上沒有什么特別重要的任務和事情,不像以前那樣的忙,所以現在我們SuperBoy組合算得上是很休閑的。允浩和李珉宇大哥在韓國都是有家人的,所以比較空閑的時候也都回家,和家人一起度過。想到這里我就是一陣的傷心,誰叫我是孤兒呢。
有時候允浩和李珉宇也上上《情書》和《Xman》等娛樂節目,看著他們上著節目的表演,還別說真的有點羨慕呢。其實我也受到了這些節目的邀請,但是由于我的一些情況沒有能夠去成。至于邀請我的一個叫做《萬元幸福》的節目,我是更不想去參加,拿著一萬元的韓元要過一個星期,想想1人民幣等于124.9106韓元,1韓元等于0.0079元人民幣,在韓國買個東西動不動就是幾千韓元的,而且這節目從開始到結束的一個星期內,都不許吃別的東西,必須要用這一萬元錢來買,想想到時候要為了點飯而為別人做出表演的,還乞求別人給你點東西吃,這不是明顯的自己活受罪滿,對于這種節目的邀請,我是非常嚴肅的拒絕的。
至于《情書》和《Xman》等節目的邀請,一開始我是有點猶豫的,想了想到底要不要參加,由于時間拖了點,《情書》和《Xman》節目怕到時候我沒有答應,到時候的嘉賓人數不夠就不好做節目了,所以都請了別人,雖然只要我說去的話,一定會受2個節目歡迎的,但是我不想因為我而使別的嘉賓推出,畢竟是我自己拖拖拉拉的,不夠果斷啊。
一天正在無聊的睡著覺,因為今天是休息的時間,所以沒什么
事。經紀人李在秀給我打來了電話說:“浩天啊,看你平時沒什么事,現在事來了。百事可樂我相信不用我說你也知道吧,現在百事可樂找上了你,要你為他們代言百事可樂。”
聽到經紀人的話,我的兩眼發光,并不是說百事可樂找我來代言產品,我可以有多少多少的收入。其實實在是我這段時間太無聊了,真的想找些事做做,現在事來了,想到這里我馬上就說道:“在秀哥啊,你馬上給我答應這份廣告,你是知道的,這段時間我是無聊透底了,再不找些事來做做,我怕自己真的會生銹的。”
經紀人聽了我的話,笑了笑說:“好的,這事就包在我身上,你就安心的等我的好消息吧。”
第二天,我來到公司向經紀人問著百事可樂的事,經紀人說道:“百事可樂廣告的事終于落實了。因為這次不光是你一個人,而且還有許多的中國明星要和你一起代言百事可樂的廣告,所以SuperBoy組合只選你一個人,畢竟怎么說你的人氣是非常的高的,要知道現在外面已經把SuperBoy組合稱作為亞洲第一組合了。而且怎么說你也是中國人。他們的合同是一年,代言費是300萬,要求是你將要到中國和中國的明星們匯聚在一起拍攝一段廣告,而你的頭像到時候也會印在百事可樂上,要知道你的人氣目前為止是誰也不用擔心的,而且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宣傳你的事。畢竟他們百事可樂還是非常有影響力的。你也不用難過了。我知道他們是怕到時候你們SuperBoy組合是鮮曇花一現,所以才一年。但是我相信你們SuperBoy組合的實力,更相信你的實力,到時候你一定會讓他們來給你更換更好的合同的。”
聽到在秀哥的話,我也點點頭,其實這也并沒有什么的。第二天我們就踏上了前往中國廣州的飛機。當然其中也有些插曲,那就是我們在機場等候飛機的時候,被現場的歌迷認出了我,于是接著機場瞬間的喧鬧了起來,歌迷們都圍著我機場還是冷冷清清的,根本就沒有什么人認識我。但是現在的情況已經是大不同了。韓國第一組合,亞洲第一組合SuperBoy組合隊長,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引人注目。機場的正常運轉
已經受到了很大的干擾,最后還是在機場人員的掩護下成功的登上了前往廣州的飛機,看著機場短短的幾十分鐘已經擠滿了2000多人。我們SuperBoy組合的人氣還真的不是一般的高啊。
來到了廣州,我們在百事可樂的工作人員的接待下,住進了專門為我們安排的賓館,同時這次我也知道中國代言百事可樂的明星,有著臺灣第一組合的F4,臺灣天才JaY,鄭秀文等人。在接下來的日子,我和年紀沒差多少的JaY成了好朋友,我們倆人經常在休息時間,一起打籃球斗牛,我們倆人對于彼此的才華都是非常的佩服的。(廢話,我是龍神他老人家罩的,要是連小小的籃球都不會,那還不被人笑死啊)
至于廣告的其實很簡單,就是我們在一個古羅馬斗獸場里,周圍的觀眾席上坐滿了觀眾。我們大家圍成一圈,等待著一瓶百事可樂的降臨。當百事可樂出現在我們圍成的圈中的時候,我們就開始了激烈的爭奪。每當一個人要拿到百事可樂的時候,臉上出現了驚喜若狂的表演,然后突然被別人給破壞掉。經過一段激斗,最后,還是我得到了百事可樂,看著其他明星那種異常失落的表情,我非常得意的哈哈大笑,正當我想好好品嘗一下可樂的時候,這時候突然從觀眾席上,一個可愛的小孩伸出了一個筆記本和一支筆,用著小孩那特有的眼睛求著我給他簽名。對此我當然很樂意的拿起了筆和本子幫他簽名,當然只有2只手的我把可樂讓他幫我拿著。當我簽完名的時候,隨隨便便的一翻了翻筆記本,看著筆記本上竟然貼著JaY的照片,原來這個小孩子是JaY的歌迷,正當我氣憤的想找那個小孩的時候,小孩子早已經蹦蹦跳跳的跑掉了。(文章的需要和惡搞一下,嘿嘿)
整個廣告就是這樣的簡單,對此,我還是繼續著我的一次OK,這讓別的人都非常的羨慕,JaY甚至還開玩笑的說我不該在歌唱事業上發展,如果去拍電影的話,一定也不會比現在差不多,而且其他人也是點頭附和著。但是,這個畢竟是玩笑,我不會當真,而且我是非常喜歡現在的工作,要知道我目前為止最好的朋友就是允浩和李珉宇了,我也是非常珍惜我們之間的感情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