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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
我叫左安,出生於1989年,是射手座。從小到大,都很安靜,朋友很少?;蛘邞撜f朋友來得快,去的也快。左安這個名字是父母翻字典選擇的,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在初中之前,我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靜。在初二的時候,我們一家開車出門的時候發生了車禍。
車禍並沒有造成什麼太大的影響,只是車子的右前輪爆胎,撞壞了路邊的花壇。父母輕微外傷,而我也只是撞到了頭,當時有一點點腦震盪。這件事就像是一個意外,就這麼平靜的過去了。直到初二的下半學期,我開始變得更加孤獨。周圍的孩子都開始嘲笑我排斥我,說我是騙人的孩子。包括老師也找過我的父母很多次,但這樣的情況只是讓我變得更加沉默。因爲那次意外,我開始能看得見一些不該看見的東西。
最初我能看見的只是有些模糊的影子,由於我本身是近視,我一直以爲是眼鏡沒有擦乾淨,或者是度數有所改變。但是後來,那些影子變得清晰。那一年放暑假,我和一羣孩子去游泳,因爲去了夏令營,游泳的地方類似於現在的河岸。河裡的水並不特別清澈,但有一定的可見度。一開始幾個孩子都在河裡嬉戲,我不會游泳,所以只是在岸邊坐著,替他們看看衣物。忽然平靜的水面傳來驚呼,一個孩子似乎是被什麼給纏住了,有溺水的危險。我很著急,可我不會水,所以只好在岸邊看著。
時間一點點地過去,那個孩子再也沒能上岸。大約半個小時候,警察的到來,才找到了一具慘白的小小的屍體。這個孩子與我們的關係並不是最好,所以我的認知只停留在死了一個孩子上,沒有哭,沒有特別的傷心。那時候周圍的聲音很多,身邊很多的人都在忙碌,我只是看著那個蓋著白布的擔架,我也記不得是多久,周圍的聲音變得異常安靜,身邊的大人警察都張著嘴,像是水裡的魚,可沒有聲音。我疑惑的拍了拍耳朵,聽到一陣陣奇怪的哭聲。我順著哭聲走,走到了擔架前。
那個孩子已經死了,不可能哭??晌乙琅f看見一個瘦弱的女人,死死的拽住一個孩子,那個死去的孩子哭喊著被帶走。之後一切就恢復了,我試圖告訴警察那個孩子被帶走的事情,但是……沒有人相信我的話。我只能看著那個孩子,被帶走,一大一小走進了河裡。
那件事之後,我才察覺了有些什麼事不同的。我在很多時候看見的人,他們沒有什麼表情,他們的顏色是淡淡的青色。他們……不是正常的人。那時候的我只有初二,所能得出的結論也只有這些。我試過告訴父母,但可悲的是一個是堅決的無神論者,另一個則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隨後,用了很多的辦法,聖經、十字架等等??梢琅f沒有任何的改變,於是我開始不再告訴父母,讓他們以爲我正常了。
到了中專的時候,一切變得更加明顯。在我的身邊,他們和正常的人一樣出現在我的視線裡。而我學會了如何辨別,儘管如此我的人際關係依舊不怎麼樣。也就是那個時候,我終於明白,我所能看見的是鬼。之後我翻閱了各種恐怖故事、看了各種恐怖電影,鬼片充斥了我的世界,但是我所看到,沒有任何的相同。我眼裡的它們就是掉了色的老照片,除此以外與正常人沒有任何的區別。
中專的日子在安逸中度過,畢業之後我並沒有繼續深造,我只是覺得不適合,並沒有其他過多的理由。實習、工作,近四年的時間,我一直都在換工作。他們……開始一點點來打擾我的生活。他們似乎是想告訴我什麼,他們總在找我,不停的接近我。我爲了避開這樣的接觸,搬出了家,開始了一個無業遊民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個在出版社的朋友找到我,看著我的狀況,他詢問我爲什麼不當個作者?既不用出去面對那些形形色色的人,也不用對著老闆低三下四,最好的就是可以窩在家裡,想起就起,想睡就睡。自由,隨意~~也許他當時只是一個玩笑話,可我卻認真的考慮了一下。我的語文成績一直不差,而且作文也是頗爲拿手。
於是我試著寫作,也許世界就是這樣的公平。我在一次次的工作不順之後,靜下心來動筆,竟然出奇的順利。我的第一本小說是描寫婚姻,第二部則是玄幻,第三部轉寫黑道。在我結束了第三本書的出版後,我成爲了這個城市最出名的小說家。我的編輯是個不到三十歲的女人,愛好文學,喜歡幻想,她對於能夠和我這樣的人合作,十分滿意。她對於我的生活很好奇,用了很多的方法企圖探究,但是我留給她的,只有一個QQ號,和一個手機號碼而已。在過了生
日之後,今年我24歲,在同齡人中不顯得特別成功,也並不特別失敗。所謂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過的自由。儘管如此,我依舊很不願意參加同學聚會,因爲他們對我而言太過於陌生,讀書時的一切我記得已經不那麼清晰,或者說是我選擇去忘記。我不否認,我缺少和人相處的能力,而且顯得薄情寡義。由於不正常的作息規律,我時常在深夜出沒於酒吧、夜店或者咖啡館。我抽菸,有煙癮。也喝酒,但是我不酗酒,酒精有時可以幫我入眠。我總喜歡亞麻的襯衫、黑色的大衣、或者也有正式的西裝,我總是穿的很文藝,或者說是隨意。我和酒吧、夜店格格不入,震耳欲聾的音樂讓我覺得遠離現實,我不和任何人搭訕,我從來都只是待在角落,點著煙,喝著酒,看著周圍那些瘋狂的人們。我很少與陌生人說話,但奇怪的,這樣的我,卻總被人搭訕。
作爲一個24歲的男人,有需求在我看來太過於正常。我也不排斥這種事情,我時常和並不熟悉的女人在一起,偶爾也會有人想要成爲我的女朋友。但也通常會因爲無法忍受我的沉默寡言,而分手離開。我習慣了一個人的日子,我的日子很簡單,很單調,寫書、出版、書友簽名會。我偶爾會去圖書館,或者漫無目的的在大街上四處遊蕩。我依舊能看見他們,但是我儘量表現的像個正常人一樣,當做看不見他們。他們對我投來的目光,我也視若無睹。我一直認爲我可以繼續這樣的簡單下去,但是……
熟悉的聲音響起,在我租住的這間一室一廳的屋子裡迴響。我抽著煙,打開窗簾,如果是膽小的人,也許現在已經開始尖叫,但我已經習慣。窗外在下雨,很大,雨水打在窗上,然後又滑落下去。一道閃電後,我看見了一張可以說得上熟悉的臉。因爲她出現在窗外,已經整整一個星期了。
我不知道她叫什麼,她的來歷、她的一切我都無從得知。她的臉異常慘白,沒有血色,嘴脣有一點點的青紫,像是在冬天被凍了很久。她穿著一件有些暴露的t恤,黑色的皮褲,以及八釐米高的高跟鞋。我的屋子在七樓,她很自然的在那兒,我不會去考慮爲什麼她會懸在半空。因爲她不是人,所以她在那兒。
很明顯她看得見我,知道我出入的時間,摸準了我的作息。她面無表情的臉貼在玻璃上,她的頭髮溼淋淋的黏在了臉上。她的眼睛是黑色,沒有眼白,所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在看著我。她用她的手,有一下沒一下的敲著我的窗。我和她的距離大概只有十五釐米,我看著她,第一次沒有放下窗簾。她很堅持,但她在堅持什麼?
我做了會改變我一生的動作,但是那個時候我並沒有察覺。我打開了窗,她的動作因此停頓,我能察覺她再看著我。我後退了一步,示意她進來。她的反應很遲鈍,或者應該說是不自然。她用了近十分鐘,才從窗子爬進了屋子。她趴在地上,背朝著天花板,而臉也朝著天花板。這是一個極其反常的動作,但在我看來好像很正常。
我拿來了毛巾,皺眉看著地板上的水跡,關上了窗。我手裡的毛巾始終沒有給出去,我不知道她需不需要。但是隨後她拿走了毛巾,笨拙的擦著。她的骨骼似乎可以任意的彎曲,毛巾在她的手上亂成一團。我滅了煙,替她擦拭。然後抱起她,放到了沙發上。我在想我是不是做了有史以來最錯誤的決定,我開了口:“你是誰?想做什麼?”我並沒有期望我的問話會有什麼答案,可她居然回答了。雖然她好像失去了說話的功能,說話的聲音像是破碎了的瓷罐子,而且語句非常的不通順。
我拿起紙筆,記錄著她破碎的詞。她說的很慢、很累,我只記下了幾個詞“沫沫、痛、殺,死了。”我捏著紙,看著她像個機械一樣隨意的動,她的關節和肌肉似乎異常的敏捷,她能做到人所做不到的動作。之後她對我房間的沙發似乎產生了留戀,也許不該用留戀,或者是……喜歡?她像是一隻貓,蜷縮在了沙發裡。她閉上了眼睛,也許她想睡覺了。我放下紙筆,第一次動手觸摸她。她是冰涼的,沒有脈搏。我看著她,已經無暇顧及我的沙發是不是會進水,我拿了毯子給她披上,她需不需要我不知道,不過這樣我會好過些。
之後我關了燈,躺在牀上,意外的是很快我就睡著了。冬天的早上天亮的不那麼快,可我依舊醒了,醒的太早。鬧鐘顯示的時間是清晨的五點,我戴上眼鏡,環顧了我的房間。沙發上那一灘水漬,告訴我,我的確做了件很奇異的事情。我起牀,洗漱後,開始收拾屋子。我打掃了所有可以打掃的地方,但是對於進
了水的單人沙發,我實在束手無策。我只能打開窗子,希望太陽可以曬乾它。
早上的空氣很清冷,那是一種深深呼吸過後,心也會涼掉的溫度。哈出口的空氣帶著濃重的白色,我的鏡片模糊了,我拿下來,然後擦掉。我看見了她,她在地上,趴著。我繼續向前走著,我能聽見她咯吱咯吱的聲音,她再爬,也許她已經忘了怎麼走。我買了早餐,簡單的蛋餅和豆漿。我看著她,在老闆差異的眼神行下多買了一份早餐。老闆認識我四年,我從來沒有買過兩份早餐。
回到家,我用鑰匙打開門,她就在我身後,跟著一起進了屋子。十二月份的天氣已經很冷,我拿回來的豆漿也已經冷掉。我拿著豆漿去微波爐加熱,隨後開始吃早餐。吃完後我打開筆記本,對著空白的文檔發呆。編輯要求我再寫一本新書,我看著電腦卻沒有任何的文字形成。我聽到了碗碟的聲音,轉過頭,我看見她把豆漿拿到了微波爐,並且加熱了。她的動作很熟練,雖然很慢,但她做的很好,像個正常人。她開始吃早飯,用了整整一個小時。
我停下了我手上的動作,我開始觀察她的一舉一動。她開始更多的開口,但是聲音依舊讓我無法忍受。“沫沫,死,殺,男朋友,殺了,殺了……沫沫。”
我看著她,我意識到她在告訴我一些事情,我蹲下,看著她。然後重複:“男朋友殺了沫沫?”她僵硬的點頭“沫沫,是不是你?”她再一次點頭。
她不會說謊,也完全沒有這樣的必要。我用了整整三天的時間,把她說出的詞語整理出來。我拿著筆,敲擊著桌面。這三天我依舊什麼都沒有寫出來,倒是她的事情讓我更爲在意。她會吃東西,這三天的時間裡她開始變得像正常人,她會坐、站,知道使用傢俱器械,她的手似乎是骨折了,沒有辦法握筆。她的頭髮是她自己吹乾的,也是自己理好的。她對我寫的書很有興趣,但是這興趣只停留在摸索上。漸漸的我意識到她的眼睛,應該是看不見的。
冬天的晚上很冷,雖然我不怕冷,我依舊裹著毛毯抽著煙。她在一邊站著,歪著頭看著。我開始試著和她交談:“沫沫,來找我是爲了什麼?是想告訴我什麼麼?”
她坐下來,坐在地上,對著牆,似乎在努力回憶什麼。隨後她開口了,這是第一次,她說了很多,而我也漸漸意識到,她說的,是一件沒有人知道的謀殺。
我開始寫書,但是我沒有書名,因爲可能這只是一個短篇,或者一個隨筆。但是我覺得我希望把她的事情記錄下來,很多地方她都無法說清楚,於是我加上了我自己的見解和猜測,一點點去接近事情的真相。她開始說的越來越清晰,她開始有情緒,極端的憤怒扭曲了她的面容。但她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緒,也是第一次,她似乎是在對我笑。
她的故事用了兩天的時間,完成了。我一遍遍的看著,隨後念給她聽,她一點點的糾正,我再一遍遍的改。直到第三天,她的事情才被還原。她似乎哭了,雖然只有一滴眼淚,可我知道她哭了……
在我寫完故事的那天,她就離開了。像是她來的時候一樣隨意的離開,準確的說,她消失了。在她哭的那一瞬間,我似乎看見了一個**不羈的女孩兒。我將我所記的她畫下來,我的繪畫並不那麼好,只是能畫出一個較爲真實的她。黑色的長髮,普通的摸樣,唯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她帶笑的臉,和臉上的酒窩。
我猶豫了很久,纔將這份稿子送了出去。送到編輯部後,他們聯繫了報社,將這篇東西作爲短篇登了上去。也許是因爲我的名字,也許是因爲故事看著如此真實。衆多的報社開始轉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最後警察開始著手調查,我也免不了被一番盤問。最終他們找到了沫沫的屍體,那個被殺害的女孩。推測的死亡時間大約是在兩個星期前,她死的那天下著大雨。由於大雨沖走了很多證據,一時讓警方束手無策。而我的小說讓他們找到了辦法,根據我小說中的描述,他們一點點的抽絲剝繭。
當報紙刊登了殺人兇手的照片,我看了很久,那隻不過是一個不到二十歲的男孩子。我隨手揉掉了報紙,抽著煙。對於警方和各種報社媒體的好奇,我全然不去理會。我縮在自己的屋子,過著我自己的日子。但是很多時候,人生就是那麼的讓人難以預料,我以爲我的好奇只有那麼一次。我以爲我和他們的接觸也只有那麼一次而已,但是我錯了。這變成了一個開端,至今我依然不清楚我自己是否後悔,也許已經沒有時間去考慮這些問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