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沒待多久就走了,本來按照她最初的安排,差不多要在這裡呆到下午,好好八卦一下他們的戀愛史。
可自從顧巖寫出了《最浪漫的事》她只哼唱了兩遍,就帶著詞曲走了。
用比來時更快的速度走了。
倒不是因爲這歌不好,主要是她怕被人搶了。
這首歌她真的太喜歡了,歌裡描繪的畫面和意境,簡直就是她對愛情的寫照。
她是一個十分感性的女人,即便現在已經五十多歲了。可在她的生命中,愛情永遠最大。
而她渴望的愛情,也並不是轟轟烈烈的,愛的死去活來的。她需要的正是這種平淡中的溫情。
不用你爲我海誓山盟,也不用你爲我付出所有。
只需要你陪著我一起慢慢變老即可。
“原來這就是你的愛情觀!”
回想起曾經的他,不會製造浪漫,不會去刻意製造驚喜。只會安靜的陪伴。
原來在他的愛情裡,陪伴就是最浪漫的事。
還有他那句,只想多陪陪家人,原來他一直都是一個如此溫柔的男人。
“也不全是,只是我比較嚮往那一天。”
“那一天?一起變老的那一天嗎?”
“嗯!”
“要不我們現在就試試。”
想到那一幕,沈茹雪也有些蠢蠢欲動。說著就拉著顧巖走到沙發前的地毯上。
讓顧巖坐下,自己跑到背後和他一起背靠背。
“哎呀等下,我去放音樂。”
說著沈茹雪又趕忙起身,跑去找出一張舒緩的唱片,放進了唱機,將全屋的音效開到合適的大小。
再次回到地毯上,靠在顧巖的背後。
隨手又將一直好奇看著自己的小橘也抱了下來,擼著貓,靠著顧巖的寬大後背。
“說啊!”
“說什麼?”
“說願望啊!”
“···”
“你歌詞不是這樣寫的嗎?”
“···”
“你的願望是什麼?”
“我的願望已經實現了。”
“額~那你還有沒實現的願望是什麼?”
“結婚生孩子吧!”
“呸!不要臉,竟想這些~!”
剛剛還興致勃勃的沈茹雪,聽顧巖如此一說,立刻就想到了那天早上看見的一幕。
小臉一紅,就啐了一口。
“人生不就是這樣嘛,長大,結婚,生孩子,然後再慢慢老去。”
“可~可~我還有好多願望沒實現!”
“沒事,我們先幫你把願望都實現了。”
“嗯~!”
然而沈茹雪還有一句話沒說出口,我也會幫你把夢想實現的。
音樂迴盪,兩人就這樣背靠著背,說著那些沒有實現的願望。
陳敏走了,張昊卻笑開了花。
看著畫面中的兩人悠閒而又溫馨的畫面。
這一期節目,最終能做成什麼樣,他已經不敢去想象了。
因爲這一期節目當中,好幾個鏡頭,是演都演不出來的。
就比如現在這一幕,就是編輯能想到,能寫出來,並且成功拍出來,也不一定有這個自然,有那種味道。
這是隻有對的人,對的時機,才能記錄下來的精彩瞬間。
在回想起剛纔陳敏哼唱的那幾句,這一切元素就集齊了。
他相信,只要這期播出,一定會成爲綜藝節目上的經典畫面。
可就在張昊還想多錄點素材的時候,一個電話打破了這美好的畫面。
“已經確定每天開庭了,而且我得到消息,企鵝那邊提交了一份新證據,對我們很不利。”
電話那頭是黃瑜。
“沒事,我相信你,有什麼需要隨時通知我,我會全力配合你的。”
對於企鵝會出手,顧巖一點也不意外。
可對結果他有信心。
然而讓顧巖和黃瑜意外的是。
企鵝不只是向法院提交了證明,還發動輿論,直接將這個證據,當做結果,炒上了熱搜。
等顧巖得知這個消息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打電話來的是顧茜。
“先是詞曲聯盟發了一份聲明,稱堅決抵制抄襲。”
“然後下午企鵝提交的證據被媒體披露,裡面有幾位詞曲聯盟的老會員,出具的抄襲證明。說你是從幾首歌當中抄襲融合的。
“現在網絡上都吵開了,還有詞曲聯盟的人,貼出了你以前寫的歌,也說是抄襲的。”
默默聽完顧茜帶來的消息,顧巖並沒有說話。
音樂界其實對於抄襲,是有著很明確界限的。如果只是單純的一兩個和絃相同,並不能算作抄襲。
畢竟音符就那麼多,經過這麼多年的創作,肯定會有一些相似的方。
在這種情況下,版權機構,是有著完善的鑑別條件的。
可這些東西普通人並不知道。
在企鵝擁有發聲渠道的情況下,他們很容易去忽略這些,給外界一種錯覺,那就是顧巖就是抄襲。
只要將這一點坐實了,那麼即便以後法院判決出來,也依然無法完全扭轉民衆的認知。
尤其他們現在做得很絕,把顧巖以前的幾首歌,也全部帶了出來。並有目的性的選出一小段類似的旋律,說成是抄襲。
在他們刻意引導下,民衆很容易就以爲全部是抄襲的。
原本這種情況,只要是有點腦子的都知道,如果真的是抄襲,只要旋律相似度超過百分之二十,作曲人上面就會添加原曲人的名字,並獲得相應的歌曲收益。
可只要他們去查,就知道顧巖在版權局備案的所有歌曲,詞曲人都是山石,並沒有第二個人,也就說明,他的詞曲沒有借鑑使用任何人的,是絕對的原創。
而企鵝也肯定是知道這一點,可他們依然這樣做,就說明他們的目的,不只是單純的造謠。
背後肯定還有其他的手段。
想到這裡,顧巖也是嘆了口氣。這種混跡娛樂圈頂層的大公司,果然都是一個樣。
爲了利益,可以不惜一切代價。
可既然一開始顧巖就決定了一起告,那麼他就沒有打算退縮過。
光這些東西,對他造不成威脅。
至於那個詞曲聯盟,顧巖壓根兒就沒有放在眼中。
他們不過是一羣守著版權的老古板而已。
這個聯盟就是一個類似工會的民間組織,只是他們比工會又要強大一些,擁有大量的歌曲代理版權。
當初顧巖賣版權的時候,黃瑜就給他說過這個聯盟。
版權可以直接掛在版權局的交易平臺上,進行自由交易。也可以授權詞曲聯盟,由他們幫忙聯繫娛樂公司進行交易。
而這裡面,唯一的不同就是版權交易的分成價格。
版權局屬於自由交易,價格和分成比例都是自定的,購買方覺得價格合理就直接購買。
詞曲創作人享受死後二十年的版權,再往後就會成爲公共版權。
而詞曲聯盟,從創作人那裡拿到了授權,就可以轉手賣個各大娛樂公司,價格和分成比例,由詞曲聯盟進行商談。
合作達成,他們能抽取歌曲最終收益的百分之0.5.
因爲他們人脈,還有手中掌握的大量版權,在面對娛樂公司的時候,也擁有比個人更強的溢價權。
正是靠著這一點,他們從很多詞曲人手裡,獲得了代理權。
如今他們跳出來和企鵝一起打配合,怒斥顧巖抄襲,所謂何事,只是想想顧巖就知道。
還不是看他名氣大了,又不是詞曲聯盟的會員。
對於這種單打獨鬥的詞曲人,他們能招攬就招攬,招攬不了的就打壓。
這在娛樂圈已經不算什麼新鮮事了。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