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事故臨危授命
就在珠江市委擴大會議正在緊急瞭解花地灣地鐵站項目突發事故時候,由於應急管理局與安監局長一問三不知,珠江市市長葉爲國不由爲自己這兩個下屬無奈而失望,手中英雄金筆重重寫在備忘錄上,安監局應急管理局調整。
市委書記彭核彈與葉爲國眼神交匯,複雜情緒只能淹沒在內心。
葉市長髮聲“這次事故,首先是馬上堵住透水水源,防止次生災害,不惜一切代價要安全情況下,找到失蹤的人3人”
書記與市長輕車從簡,前往事故現場。
黎粵東電話響起
“黎粵東同志,我是珠江市委秘書長鬍澤民,現在代表珠江市委常委命令你,60分鐘之內,帶著120名民兵火速趕往粵美區花地灣項目部增援消防隊,並由你指揮整個花地灣事故搶險”。
45分鐘後,書記市長抵達塌方350米紅綠燈路口。路口已經由粵美區大量警察全封閉,粵美區安監局長,應急管理局局長低著頭
“對不起彭書記、葉市長,我們工作失誤”。
書記市長一行由粵美區長陪同跑步到距離塌方區60米處時,粵美區公安局長劉國正敬禮
“各位領導,黎粵東同志命令,禁止任何非事故救援專業人士進入塌方區,請領導們理解”
彭書記與葉市長異口同聲“黎粵東同志就到了”?
“報告市委,黎粵東同志是電瓶車31分鐘趕過來的,現在事故救援現場都統一服從黎粵東同志安排調度,請市委放心,我們堅決完成救援任務”。
市委領導一行表示遵守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一行步行進了【花地灣地鐵站項目部】,
項目部5G視頻顯示出各方全力組織救援,珠江市應急局、粵美區警察、市交通局,以及交警、消防部門,天然氣,南粵電網,南粵電信,移動,聯通公司,地鐵公司等相關單位在現場組織搶險。塌陷區距離燃氣管道較遠,並已關停,未監測到有燃氣泄漏的情況。天然氣燃氣公司應急人員在現場隨時待命。
因塌陷區已被水體覆蓋,且有土體塌落,給救援工作帶來極大困難,爲避免塌陷區域進一步擴大黎粵東同志根據2008年四川大地震救援經驗,決定進行局部回填。
以救援爲第一要務,千方百計搜救失聯人員,千方百計確保不再發生次生災害,及時疏散周邊人員。
1、 迅速組織相關專家制定救援方案,組織救援人員多次進入現場,組織開展施救,但由於現場多次發生塌陷,範圍不斷擴大,導致施救行動多次受阻,且危及塌陷區周邊安全。南粵地鐵根據專家組意見,現場馬上加固邊坡防止再次塌方,形成安全的救援平臺,以便全面開展救援。
2、對塌陷周邊1公里實行交通管制並進行警戒,封鎖道路,禁止車輛通行,疏導交通和人員。
3、立即組織對河道和附近路面等既有設施情況進行巡查,開展周邊建(構)築物監測,及時掌握附近路面情況。目前,花地大道北高架橋和周邊房屋監測結果正常。
4、立即通知附近所有管線的產權單位,配合救援,關停周邊自來水。珠江潛水隊特種救援隊對失聯3名被困人員實施救援。隧道內施工人員已全部安全撤離,事件也未對在運營的地鐵線路造成影響。南粵地鐵組織專家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分析,並表示將不遺餘力繼續配合做好現場救援工作和後續調查。
5經過強有力軍隊模式救災搶險安排,塌方事故周邊1公里人民羣衆在政府工作人員有序安排下,分別安全撤離到附近賓館安全入住。
市委在花地灣項目部緊急聽取了【黎粵東同志】關於塌方區搶險彙報工作後,一致同意,排
一致認爲【黎粵東同志】處理事故方案科學正確,以人爲本,響應及時。
組織部長黃衛星代表市委組織,任命黎粵東同志爲安監局黨委第一書記及安監局代理局長。
時間一晃很快到了2022年5月6日凌晨2點30分,搜尋人員在搜尋區域地下33米左右,發現了3名失聯人員遺體。經公安部門現場取證,庫裡南車裡兩名遇難者摔出車外,事故發生前都沒有系安全帶,屬於物理撞擊死亡,對遇難者身份進行覈實,初步確認該遇難者爲庫裡南李姓與莫姓失聯人員,相關情況已通知失聯人員家屬。目前,另外阿里嘎多搬家公司司機根據花地大道現場視頻墜落前發現司機與被救女孩都繫了安全帶。搜救到司機遺體,整個救援完畢。
後續權威事故調查
2022年6月4日,經警方調查,4月25日在花地大道花地灣地鐵項目部道路坍塌事故中,有3人墜入塌陷區,其中2人已經被查明爲李姓與莫姓同學關係,屬於中國最大上市商業地產公司李健林之子與臺灣中華藥業巨頭莫得仁之孫,另1人爲男子阿里嘎多搬家公司司機羅陳某,53歲,湘江省衡山縣人。
根據國家安監局與南粵工程院覈定的事故實際情況【珠江市政府】發佈了
最新消息
2022年6月14日消息,針對南粵花地灣地鐵站施工區域坍塌事故,日前珠江市應急管理局官網公佈了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稱,該坍塌事故是一起地下施工遭遇複雜地質條件引發的較大責任事故,其直接原因是暗挖法施工遭遇特殊地質環境等因素疊加,引發拱頂透水坍塌。事故3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約5110萬元事故原因
1、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
任命的項目經理兼職其他業務,未在項目現場履行責任;
項目部對暗挖法施工安全風險管控不足,在地質情況不明的條件下,未按照施工設計圖要求組織落實全面地質詳勘,未堅持使用超前地質勘探;
未按規定對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未對勞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在施工過程中,曾經出現過兩次異常滲水掉塊,但是都沒有引起項目部的足夠重視,未及時調整施工方案,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深入排查事故苗頭,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
2、施工單位未採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在橫通道施工工程中,噴漿機曾經1天內2次出現故障,沒有及時安排備用設備,以至於拱頂和掌子面在爆破後未及時完成混凝土噴射作業,未及時形成支護。
3、監理單位:
安全管理人員履職不到位,項目總監長期空崗沒有任命,僅有一名臨時項目總監,且未按《監理細則》要求配置監理員;
值班監理員從事發當日上班至事故發生前一直在項目部辦公室整理資料,未按規定開展監理工作;
監理員未按要求落實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旁站監理,未及時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會議決議,增加必要地質探測手段。
4、施工單位缺乏有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編制的應急救援預案,對風險辯析不到位,對地下突水、塌方等險情未辯析到可能導致地面塌陷風險,無相應的防地面塌陷處置措施及地下地上聯動機制;
專項施工方案無穩定可靠地上、地下通訊保障措施。
18人被追責
2人被追刑責
施工單位項目常務副經理,沈科,主持日常工作,項目實際負責人員。
施工單位項目總工程師,司馬雲中,安全意識淡薄,對暗挖法施工安全風險管控不足。
上述2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因涉嫌刑事犯罪,建議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待司法機關依法作出處理後,由涉事企業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及時給予相應的處理。
施工、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在井下塌陷的情況下未能考慮地上的風險並採取封堵措施,是造成地面人員遇難的直接原因。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行政處罰,並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名單。
施工單位總經理,給予行政處罰。
監理單位,給予行政處罰,並納入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懲戒名單。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給予行政處罰。
其餘14人
9名企業相關人員及5名監管部門人員,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問責處置懲罰。
事故直接原因
暗挖法施工遭遇特殊地質環境等因素疊加,引發拱頂透水坍塌。
據瞭解,南粵地鐵29號線呈東西走向,採用全暗挖洞樁法施工,站廳和附屬結構採用明挖法施工。
花地灣站施工單位採用暗挖法進行橫通道施工,分三個臺級分級進行。正在進行的第一級臺階施工進展到第50米(總長50.606米)。
2022年4月18日12時35分,花地灣站項目部組織了事發前的最後一次爆破,爆破前施工進尺到約49.6米,本次爆破進尺約1米,爆後檢查無異常,在作業臺上未檢查到啞炮和殘留物,然後噴漿、修路轉運渣土、初噴、支拱架等都按工序施工。
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經專家組對爆破施工合同、專項方案、爆破施工記錄、爆破監測記錄審覈後,認爲爆破施工符合專項方案設計要求,爆破作業振動實測值小於被保護構築物允許的最大爆破振動數值。
4月25日6時15分左右,正在進行初支噴混凝土時,施工人員發現靠近掌子面拱頂突然出現涌水並有增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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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橫通道內共有21人,隨後項目領班員黃某立即設法上報事發情況,在7時18分向工區副經理電話報告了掌子面涌水情況,隨後人員開始全部撤離。
7時24分57秒,小掌子面裡頭瞬間一片黑暗,水不斷涌向井口處。
7時26分見一名工人尋找出口,7時29分起腳手架開始坍塌。
7時27分,黃某安排值班電工切斷1#豎井作業區內電源。
隨後不久花地大道突發地陷,途經該路段的1輛阿里嘎多搬家公司車和1部庫裡南隨地面塌陷掉入地下,造成3人失蹤。
在初次塌陷後的4小時內,塌陷處又多次向外坍塌,塌陷範圍擴展到直徑約37米,面積約970平方米。
事故調查報告稱,由於井下帶班員按照應急預案有序帶領21名作業人員安全撤離,未造成井下人員傷亡。但項目部風險意識不強,未及時對坍塌上方路面進行圍蔽,造成行經的3人傷亡,企業前期應急處置不合格。應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