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著進店,店里只有幾個伙計。他們看到安明珊這架勢差點要去報警,但被我攔下了。我謊稱安明珊有精神病,自己一時疏忽才讓她跑出來了。我過問他們才知道,原來他們的老板一大早就出去了,去哪兒就不知道了。我暗自慶幸他們出去了,要不然安明珊的后半輩子就得在牢里度過了。我費了好大勁才把安明珊拉回了我哥家。
我看了一下時間,現在竟然都中午到飯點了!這時我接到電話,我爸媽有事不回來了,午飯讓我們自己搞定。
我讓安明珊去做飯,暗想:給她點事做,她就不會想著要去告他們倆了。
午飯過后,我跑到我哥房間里上網,他家電腦的網速比我那店里破電腦的網速不知道快了多少。可沒多久,我的手機響了。我接起來,電話那頭是韓磊落的聲音,附帶著人們的議論聲。
他說:“大師,不好了!珊珊要跳樓!”
我一時沒想起那珊珊是誰,說:“跳就跳唄,關我毛事兒?”可這時,我突然想起了安明珊當時說過要死給我看,急忙說:“在哪兒?我馬上就到。”
韓磊落說:“就在我家的天臺上。”
我說:“好好好,我馬上就到。你們趕快報警,別刺激她!”說完掛了電話就往韓磊落他們家趕。還好我哥把他的車和鑰匙留在了家里,是輛保時捷。我一路飚車飚到了韓磊落他們家所在的小區樓下。中間我連闖了三個紅燈,軋死了一條狗,過一個急轉彎時因為太快差點撞到墻上。我的車技是以前(在)靈異局學的,雖然有驚,但是無險。我一時忘了他家的地址,但看到有一輛警車,估計是為了安明珊這事來的,于是我就跟著過去了。到了他們小區樓下,我因為開得太快,所以一時間停不下來,滑了一段距離才停了下來。我一下車就直接沖上了天臺。
小區天臺。
我看到安明珊站在天臺邊,只要再往前一步就會掉下去。我沒想到她真的會來這招。沒辦法,只能隨機應變了。
我朝她喊:“干什么呢?給我下來!別在這兒給我丟人現眼!”
我旁邊的一個警察用擴音器說:“解決問題有很多種辦法,你先下來,有什么事大家一起商量!”
還有幾個人也同樣勸她,讓她下來。我看到她往后退了一步,知道有戲了。可我沒想到她轉過身來說:“要是還有解決的辦法,我還會出現在這兒嗎?是誰和我說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誰和我說的‘只要你有冤情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是誰和我說的‘法律保護所有公民的合法權益’?”說完,指著我的鼻子,接著說:“你!是你和我說的!可是真的做到了嗎?我滿腹的冤屈,你肯為我做主嗎?”說著說著,還哭上了!
我被她指著鼻子罵,但不能同樣爆粗口,只能忍著,想了想,說:“做到了!”我看到她有一點的驚訝,接著說:“你忘了江如玉了嗎?雖然幾經波折,但還是把她給逮到了。而且,你的冤屈我都知道,我也向你保證過,會為你做主的。你先下來!”
安明珊說:“她那件事是她運氣不好,栽在了你手上。你只會說大話,討好別人!但對我,你有關心過我嗎?”
我說:“這跟運氣沒關系。而且,我對你可是無微不至地照顧了。別忘了,在你最危險的時候,我可是豁出命地去保護你;你給我下藥,我都沒有介意。你呢?”
安明珊突然轉變話題,說:“那他們為什么要拋棄我?”
我說:“我查過了,他們是因為逃荒,所以才會這樣的。”
安明珊說:“他們的事你就幫,我的事你為什么不管?”
我說:“我這是為人民服務。而且你的事兒,我哪兒有不管過?”
安明珊說:“他們做了些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還說是為人民服務?我的事情,以后就不用你操心了,反正有我沒我對你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我說:“什么叫不算什么?我不是說過了嗎,只要是犯法之人,就必定會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
安明珊“呸”一聲,說:“道貌岸然!”說完,轉身就要往下跳!
我說:“等一下!”說完就朝她走了過去。
安明珊突然緊張起來,說:“你……你別過來!”
我邊走邊說:“天臺又不是你家的。你不是要死嗎?正好兒,老子也活膩歪了,(咱們)一起啊!黃泉路上有個伴兒不是很好嗎?”說完,我大步向她走了過去。
看著我向她走過去,我身后傳來了陣陣的議論聲。我走到安明珊身邊,拉著她的手就要往下“跳”。
讀者對對碰。
問:作者先生,如果能變成動物,你想變成什么?
答:我想變成蝙蝠。因為蝙蝠是唯一會飛的哺乳綱動物,象征“福”。很多植物的花甚至專門在夜間開放,使蜜蜂束手無策。當蝙蝠飛到其他植株采食花粉或花蜜時,也就完成了傳粉過程。而且人類靠蝙蝠的回聲原理發明了雷達,隱形飛機等。所以我想變成蝙蝠。同時要呼吁大家保護蝙蝠,保護這些夜幕下的精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