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縣丞,見到本縣令連聲問候都不肯嗎?”
丁鎮元擺足了官腔,像模像樣地拿捏著姿態。
他的臉上,帶著不加掩飾的笑容。
白典握拳,鬆開,又握緊。
終於還是低下頭,含糊不清地說著:
“……見過縣尊!”
丁鎮元點點頭。
“縣丞若是無事,明日請早!上任縣令無故暴斃,此事疑點重重,本官不得不嚴查此事。”
“對了,縣中還需交接下,請縣丞明早整理好這段時日的政務,本官會好好查驗的。”
“……是,大人!”
白縣丞終究還是腦子清楚的,沒有公然對抗上官。
不然,丁鎮元少不了也要剝了他那身官皮,停職發落。
縣令其實沒有直接處死縣丞的權力。
甚至別的屬官,縣令也不能直接處死。
官與吏,是不同的。
前者是朝廷命官,有正經的品級,而後者是不入流的,是兩個階級。
次日。
白典果然帶著一應縣官前來拜見新任縣尊。
“我等拜見縣尊!”
所謂禮節,也僅僅只是拱手彎腰罷了。
拜見一國之君,才需要下跪。
“縣尊,這是縣中的戶籍並收支賬目。”
“這是縣中縣兵的名錄。”
“這是縣裡水利百工的具體工程……”
“這是積壓的刑名案件,還有民間訴訟,已經有兩個月了,犯人亟待提審……”
……
不待丁鎮元發問,他們首先就把事情都一股腦兒地丟了過來。
“少年人哪裡懂得理政,且看你怎麼丟臉!”
“任你出身世家,見識再廣,總不能初次上手,便能無師自通?這政務,哪一樣不是要三五年熟悉才能得心應手?”
心下暗暗發笑,這些個屬官各自等著看笑話。
他們不是第一回這麼幹了,每次新上任的縣令,尤其是科舉出身的進士縣令,總是要蹉跎一年半載,才能慢慢掌握縣中大局。
畢竟誰也不是天生就懂這些,之前沒學過,總是要花時間弄懂的。
丁當一眼就瞧出了他們的心思。
“果然是因我年少,所以才容易被人輕視啊!”
這實屬正常,丁當看起來確實年輕,畢竟才十五歲。
而這些人,有一個算一個,就沒有低於二十五的。
“然而,若是年歲長短論,掌權者個個都該是耄耋老人了!”
不過這時他只是把文書放下,熟悉政務要一步步來。
“本官赴任途中,遇到南陽縣逃難的難民,聽聞南陽水患,深爲可怖!”
“今日本官正式上任,正巧諸位都在,不如隨本官去安撫流民。”
幾個屬官還有些不情願。
丁鎮元拿出上官的威嚴,淡淡地掃了過去,卻道:
“本官知道這本來不在權責之內,但本官早已應下,幾位就權當爲子孫積福了!”
好話說盡,若是連表面上都不服從,那這樣的下屬以後必然得穿小鞋,坐冷板凳。
這只是很簡單的道理。
宋和已經領著人來到了北辰縣。
只是他們還不得進城,只是在城外等候著。
他們也不是什麼都不做,只是收拾些蘆葦搭建簡易的棚屋。
丁鎮元一聲令下,就徵調衙役和民夫,維持秩序,不讓他們亂跑。
又親自帶著屬官,將縣中大戶人家一一踏遍,好說歹說,東家給一點,西家給一點,湊了些舊衣服,還有發黴的米。
當然,藉此機會,丁鎮元其實初步熟悉了城中大戶,對下屬們彼此的性情能力有所瞭解。
大致分爲幾類:一是混日子的,敷衍了事,也沒什麼本事,多是年級五十歲以上的老油條;二是有些本事,做事還算負責,多是三十來歲的青壯年;三是沒什麼本事,連表面文章都不做的,指派個任務半天都看不到具體動作的,純屬拖後腿的。
當然根據各自的性情又是另一套劃分。
這一天,大致地搭建了簡單的棚屋,給所有流民按照男女家庭分配了住處,暫且安置了下來。
用這一天的時間,丁鎮元大致地區分出了能用的人手。
“屍餐位素,陽奉陰違,私下裡其實是拖後腿的這種,必然是反對我這個縣尊的,這種人,要想辦法換上,提拔認真做事苦幹的人。”
“提拔能用的人,踢掉不能用的人,暫時只需要這麼簡單就行了。”
“在朝廷沒有倒臺之前,基本上都能這麼用。”
“但我還是需要私下裡招募一批心腹能人,以防起事時無人可用的局面。”
“那個宋和可以先看看,除此之外,北辰縣城中必然有不得志的文人,有些才學的都可以試試,關鍵還是要來歷清白。”
“我也大小是個正七品的縣令了,也算拿得出手,什麼大才不敢想,一些文書之類的總是養得起的。”
這麼想著,丁鎮元回到縣衙後,換上了便服,喬裝打扮,帶著兩個武藝精湛的侍衛,在城中乘車遊覽。
北辰縣不愧是萬戶大縣,幾乎可以比擬別處三個下縣,因此城內很是繁榮。
沿街到處是叫賣聲,賣各種草蓆草鞋的,賣竹籃的,賣小吃的,還有很多小玩具。
商人來來往往的,都在忙碌著。
來往的人,絡繹不絕,車馬不時經過,緩緩在石板路上行著。
城中道路旁,有水渠,排污水,是興建城池時就預備的排水體系,據說還有下水道,可以溝通護城河,排出污水。
即使是連續下一週的暴雨,這城裡的積水也會快速被排出,不會造成積水。
“今日我才知道縣令權威之重,責任之大,說是百里侯並不爲過。”
“城中大小諸事,都歸縣令管,實則根本就是土皇帝,難怪歷史上縣令就能起兵勤王。”
“說起這個,還沒有去軍營看過,也不知這縣兵,到底是什麼樣子。”
大遼每府每郡,都有府兵,郡兵,由本地青壯年,服兵役而來。
只要年歲滿十六,就必須服兵役,原則上即使是官宦人家甚至祖上有爵位或者是宗室子弟,也不能免除兵役。
如是不願服兵役,就必須交一筆錢,僱傭他人代替自己服兵役。
兵役時間,爲期兩年。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服兵役完全是在浪費時間,有這功夫做什麼不好?
到了後來,縣兵府兵之中,大都是收錢來當兵的。
即使是普通大戶,也會每年交三四百錢,僱傭他人去服兵役。
很多家裡缺錢的,就一直在當兵,除了自己的兩年兵役外,還能從中介處,得到一百多錢的費用。
這代服兵役,儼然成了一項買賣。
家貧之人,爲了解決家中口糧,就去當兵,僱傭費用經過多次剋扣之後,還能補貼每一百錢給家裡。
這就是時下的縣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