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韶華還是從醫院裡出來了,挺過了軍訓,也真真正正地成爲了一名初中生:“不經歷軍訓,怎麼能被叫做初中生呢?”七年級確實比小學任何一個年級還要忙碌,不僅多加了生物課,歷史課和地理課,必讀書目也是更多了。韶華真是渴望什麼時候能夠放假,自己就可以痛快的玩了。然而並不所願——作業不是一般的多,幾乎沒時間去遊樂場,電影院和鄉下了。
就是在這樣的忙碌之下,韶華萌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我要當作家,一名真正的作家!”
可是,什麼纔是真正的作家呢?
韶華暗暗地想。如她所想,真正的作家確實不好當。首先,她必須學會擠出時間來寫作,而且絕對絕對絕對不能抄襲,文筆還得一等。這對於韶華來說確實稍微難了一些,但是像她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就這樣放棄呢?
然而她一開始提筆,媽媽就在隔壁吼起來了:“小華!?寫什麼小說啊,還不如多學些奧數,口語,還能考個好高中,纔好進好大學啊!”韶華淚奔。爲了不讓女兒一直沉迷寫作,她硬是批評女兒,甚至當面扯壞了韶華的稿子。
她聽說學校的校刊正在徵集作品,要求正能量。她便屁顛屁顛去報了名,興高采烈地開始寫她平生中第一個“傑作”。可是韶華沒的可寫,她只能午飯後去學校宿舍碰碰運氣。結果一走進宿舍,就看見麥滿和同宿舍的星河同學正在吵架。
“我沒叫你動我的花瓶,你憑什麼動?”星河挽起袖子,看上去怒氣衝衝。因爲麥滿剛剛扔了她爲了慶祝中秋節而用來裝桂花的玻璃瓶,而麥滿也很委屈,因爲今天她值日,看見了桌子上的花瓶——裡面的水已經臭了,於是就把它扔了。“這不能怨我,只能怨你沒有換乾淨的水,把我們宿舍的空氣都污染了!”麥滿的頭髮好像都炸起來了。
“不論怎麼說,你把我的花瓶扔掉了,你得再給我賠一個!”
“我又沒做錯,爲什麼讓我賠?!”
“你就是把我的花瓶扔了唄!你賠你賠你就賠!”
麥滿看上去已經氣得要炸了,爲了不激化她們的情緒,韶華悄悄離開了宿舍。
現在是十月中旬,天氣已經涼快了起來,可是今天的天氣陰沉沉的,看上去馬上就要下雨了。金黃的銀杏葉鋪在學校的小路上,看上去十分悽美,就像天然的地毯。韶華走在小路上,心裡仍然在想著校刊投稿的事。
突然,她看到同桌楓紅同學正在寫生,楓紅的一隻手不能動,一條腿還彎曲著,那是因爲她小時候由於重病,才成了現在這副可憐的模樣。韶華很不喜歡她,是因爲她學習不是很好,還寡言少語,看上去很木訥,不善於交談。
韶華湊過去,看見楓紅正揮舞著手中的畫筆在畫這條小路上的美景。沒想到在她的畫筆上,這令韶華無比失落的風景竟如此美麗。楓紅平日裡沒有光彩的眼睛也散發出了震撼人心的彩虹般的光芒。韶華不忍心打擾她,便準備悄悄離開小路。
“韶華,是你嗎?”寡言少語的楓紅竟然開口了,“你是不是正在因投稿的事而傷心啊?”
“啊?!”韶華大吃一驚,既是因爲楓紅開口了,也是因爲楓紅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自己的心事。這件事給她的震驚度不亞於看見死人復活。她後來想起這件事,都覺得這是一個奇蹟。“你怎麼知道的?”
“我看你很失落,又見到投稿報名單上有你,我就覺得你應該是爲投稿的事在傷心呢,別傷心了。你看,我們都一樣是爲了夢想不懈追求的人,我的夢想是成爲大畫家,而你是想成爲真正的作家。我們想成爲真正的偉人,就必須歷經一些苦難,爲了這個夢想,我們要拼盡全力,在這條路上的傷痕越多,我們終點的鐘聲就越響。”
說完,楓紅又認真地畫了起來。韶華悄悄離開了小路,回到教室,在稿紙上寫道:
“今天,就是這件事,給我了極大的衝擊,讓我對她的態度有了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