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抗回家
三娃子不笨,看剛剛美男的反應,就知道美男肯定是有點傻,腦子方面有問題。不然也不會對別人異樣的眼光絲毫不受影響。
不過這對自己更好,也不知道美男是被丟下的,還是偷跑出來的,問他肯定是問不出來的。
看美男的表現,智商估計只到小孩剛出生的時候,只有本能,不然以現在的教育方式,就是個三歲的小屁孩都知道不能吃別人的東西,更不能跟別人走。
而美男不僅吃了自己的東西,還爲了一碗豬蹄跟著自己跑了。貌似沒吃過豬蹄一樣,不會是哪家養不起了,又嫌棄美男只會吃不會幹,所以把美男丟了?
那也不對啊!以美男長成這樣,如果是我,既然都要丟了,還不如把他賣給富人包養,可比他現在流離失所要好的多?
雖然糾結,但是三娃子還是決定養了。
三娃子思想還是舊社會的時候,認爲媳婦幹不幹活都一樣,老婆就是養在家裡,洗洗碗,做做飯啥的。
好吧!以美男的現態,別說洗碗做飯了,就是吃都吃不好。
就像現在,一隻豬蹄擺在面前,他卻只知道舔,而不知道咬。照他這種吃飯方式,十年他也啃不完一隻豬蹄。
三娃子看的心癢的不行,看看左右無人,猛地湊上前親了他一口,只是害羞,沒敢親在嘴上,親在了美男白皙的臉頰上。
美男依舊不肯拋個眼神給他,即使被他親了。
這結果是在三娃子意料之中的,但是還是忍不住竊喜,他果然是個傻子。
這樣自己就能光明正大的把他帶回家當媳婦了。
反正左右無人,三娃子把碗裡的豬蹄拿出來,攥著一邊骨頭的部分,把碗丟了。然後空出一隻手握著美男自然垂下的手背,拉著他的手攥著豬蹄的另一頭的骨頭部分,待他攥穩了,這才鬆開手,然後再握著他另一隻手,拉到豬蹄另一頭的骨頭處,臨放手的時候還摸了一把美男手背。
可憐三娃子當了二十幾年的處男,這時候放縱一下,相信美男不會怪他的。
三娃子一使勁,猛地把美男抗在肩上,飛快向自己家奔去,終於找到媳婦的喜悅心情,只有一些光棍能理解。
很快,就到了一座五層樓左右的房屋前,三娃子住在二樓。
一手摟住美男腿彎,一手在兜裡翻找鑰匙,找到鑰匙開了門,三娃子趕緊上樓,美男畢竟是男人,骨架在哪擺著,怎麼說都有個百十來斤,一路抗到這裡,說不累,那是騙人的。
這裡是三娃子自己努力租了的房子,已經交了一年的房租了,三娃子對這裡很滿意,外面雖然看起來破了一點,但是裡面很乾淨,而且什麼都有。當然,開始租的時候是什麼都沒有的,只有一室一廳一廚一衛,由於這裡偏僻了一點,所以房租很便宜,還在三娃子的承受能力之內。
三娃子想把這裡買下了,所以生活中都是有需要的就買下來,以至於這裡雖小,但是五臟俱全。
到了二樓開了門,就是一把把美男放到牀上。然後直喘氣,這是缺乏鍛鍊的後果。
這期間,美男一直很乖,倆手握著豬蹄,一動不動的任由三娃子把他抗走,然後放在牀上。
此時,這吃貨爬在牀上,倆手肘半撐在牀上,還在努力舔手裡豬蹄,可能是那一片被他舔過了,沒有了汁水,所以他對現在的豬蹄沒有了先前那麼勤快,只是有一時沒一時的舔。
坐在牀邊的三娃子,對他可是很有興趣。由於他是爬著的原因,寬鬆的白大褂緊緊的貼在他身上,印出他形狀完美的纖細身軀,高挺的臀部此時分外明顯。三娃子忍不住咽咽口水,強逼自己移開視線。
他大大的白大褂下面是雙穿了黑色緊身褲的直腿……
三娃子嘴角一抽,難怪剛剛把他當做了無腿女鬼,黑色的衣服本來在昏暗的環境下就不清楚,更何況他又穿著白色的大褂,留了長長的黑色頭髮。
好吧!三娃子就是不肯承認自己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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