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桌上的電話響了起來,是個陌生號碼,方明直接摁了下去。
可是沒過多久,這個號碼又打了過來,方明接起來,電話那邊是一個甜甜的女聲:“請問您是華西建筑的項目負責人方經理嗎?”
“我是,你是誰?”
“我是天臺日報明西記者站的記者洛琳,我想采訪一下您,請問您方便嗎?”
“這個,請等十分鐘再打過來!”方明放下話筒,他和陶子芊商量了一下。
“方明,你應該接受采訪。”陶子芊建議道:“你在如此年輕的時候就成為了建筑公司的經理人,你應該為自己驕傲?!?
方明淡淡的笑了笑,這些虛榮他根本就不需要。如果說少年的心理是一鍋沸騰著的鐵水,方明這鍋鐵水早就讓老學究和老道士鍛打成了百煉精鋼。方明待人接物有著超越常人的穩重,這些虛榮他哪里會放在眼里。
“子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歡這些。做人,還是低調一點好,你看那些真正的大富豪有幾個是喜歡拋頭露面的?”
陶子芊卻說出了另一番道理:“真正的大富豪,他們擁有雄厚的人脈和資源,他們不需要為自己營造聲勢。而我們,剛剛起步的公司,就是需要大力的造勢,為自己贏得輿論支持才好?!?
陶子芊不愧是商業世家的子弟,看待問題的眼光確實非同尋常,方明贊許的望了陶子芊一眼,點了點頭道:“那你去安排一番,我和這個記者洛琳見上一面吧。”
會見安排在下午五點,洛琳剛剛大學畢業,看上去也就二十出頭,還帶著幾分大學生的稚氣。當走進寬敞明亮的辦公室,望著對面端坐著的少年時,洛琳不由得驚訝于方明的年輕。
洛琳剛剛走上工作崗位,負責商業新聞頻道,正處于尋找新聞的饑渴期。在明西中學的表妹整日都在洛琳耳邊說學校的天才少年方明,這不禁讓洛琳大喜,這不就是一個絕好的人物專訪嗎?
一進門,洛琳就仔細的打量著方明。這個十六歲的少年,有著俊朗的面容,小麥色的肌膚透出青春活力。上身是一件商務襯衣,下身穿著西褲,看上去精神干練。最令洛琳感興趣的是方明的眼睛,眼神清澈如水,卻又堅毅如鉄,透著超越成人的沉穩。
“您就是方明方總?”洛琳聽表妹說過方明的事情,可當自己走進氣派的辦公室,面對這樣一位十六歲的少年老總,洛琳心中的震驚還是如同海潮,幾乎將她擊垮。
洛琳大學畢業,找工作的時候幾乎是使盡渾身解數,才謀求到一個記者的職位,還是實習期??蓪γ娴纳倌辏昙壿p輕就掌控著近千萬資產的建筑公司,這讓洛琳無形中有一種氣餒的感覺。
“洛記者,感謝你的專訪,我們公司目前處于發展期,正需要正面的積極的輿論支持。我們開始吧!”方明開門見山的說,這反倒讓洛琳有些不知所措。洛琳尷尬的翻出坤包,查看起自己來之前做到功課,方明看在眼里,不由得一笑。
被人看穿了,洛琳臉一紅,她問道:“方總,能不能簡單的介紹一下您的家庭背景?”
“可以,我十歲就出來和母親一起走街串巷,做宵夜,算得上一個徹頭徹尾的窮二代——”方明滔滔不絕,將大概的經歷講了一番,他著重落在了“窮二代”這三個字上。
這也符合洛琳的選題,現在的社會,兩極分化嚴重,貧家子弟向上攀升的通道日益窄小,像方明這種混跡于社會底層的少年,能夠有今天的成就,這幾乎就是一個神話!
身世寫的凄慘一點,遭遇寫的曲折一點,再配上方明英挺帥氣的照片,這絕對是一篇令人振奮的報道!
想著想著,洛琳的臉激動的緋紅!
稚氣未脫的大學畢業生啊!方明心里嘆息了一句。不過,相比于那些老牌的記者,方明還是喜歡洛琳這樣的畢業生,帶著一股子干事情的沖勁,接觸社**暗面的時間不長,心中還有幾分激情。
洛琳取出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在鍵盤上打字如飛,只用了十分鐘,一篇名為《少年英雄,打造財富傳奇》的報道就出爐了。
方明看了一眼初稿,這篇稿子基本上符合自己的目的,只是關于自己的身世寫的也太過悲慘了些??磥恚辶帐窍霃娀瘜Ρ榷?,增強可讀性,不過方明還是建議她改一改。
會談總共進行了一個小時,這個時候,已經到吃飯的時間。
陶子芊推開門走了進來,她笑道:“方總,酒宴已經準備好了,就在明西大酒店的雅苑廳,咱們過去吧?”
“這位是?”又是一位少年,洛琳不由得驚訝不已,方明笑道:“她是我的助手,也是我們華西建筑公司的陶子芊陶副總。洛記者,請吧!”
這個時候,楊秀正提著做好的飯菜走了過來。方明怕她壞事,連忙搶先一步,將楊秀拉到一邊,耳語了幾句。
媽媽說過,男人做正事的時候,女人最好聽話。在心里默默的背誦了一遍母親傳授的訓夫語錄,楊秀乖乖的放下飯盒,跟在了方明的后面。
這個時候,陶子芊搶先半步,走在了方明的左手邊,而右手是洛琳,楊秀只好跟在后面,淪為了可憐的跟屁蟲。
“方總,這位是——?”洛琳友好的朝著楊秀笑了笑,禮貌的問。
方明還沒有來得及回話,陶子芊搶先道:“她是我們公司的后勤部長兼任方總的生活秘書,主要負責方總的日常飲食——”
“哦!”洛琳不置可否的點了點頭,看樣子把楊秀當成了小保姆一類的人物,楊秀憤怒的望著陶子芊,卻又不能當場發作,只有尷尬的點頭微笑。
一行人進入雅苑廳,飯菜都已經齊備了,四葷兩素,不鋪張也不寒磣,方明很是滿意,心道陶子芊不愧是商業世家的子弟,行事處處透著干練。
要了幾瓶紅酒,幾人慢慢的喝著,洛琳喝了半瓶,一臉酡紅:“方總,您可真是英雄出少年啊,這么年輕就有如此輝煌的業績,來,我敬你一杯!”
“洛記者,過獎了。”方明打著哈哈,他一飲而盡。
“我說的是真心話。”洛琳已經有幾分醉意,這種國產的干紅帶著綿長的后勁,洛琳說話有些打結了,她看方明的目光帶著幾分:“很多大學生畢業后也只能淪為啃老族,方總,您真的不簡單,您也太年輕了?!?
“不年輕了!”方明把玩著手里的紅酒道:“現在的社會,要的就是加速度。元帥二十出頭就是紅軍的軍團長,李世民十八歲的時候就騎在馬上橫掃天下,和這些雄杰相比,我真的起步的太遲,太遲——”
這是一個少年說出來的話嗎?短短的幾句話,透出不凡的學識,看來自己對方明的了解還不夠深入啊。
酒宴結束,洛琳站起身子,方明親自開車將她送回家。
“方總,謝謝!”洛琳正要離開,方明遞給她一個紅包道:“洛記者辛苦了,一點心意,還望收下。”
“這——”洛琳正要拒絕,方明溫暖的大手已經握住她的小手,將一個一千塊的紅包塞進她的手心,微笑道:“洛記者,來日方長,別太客氣。”
燈火闌珊處,方明的笑容就像涼風,令人清爽,洛琳愣神的時候,汽車已經緩緩開動朝著前方駛去,洛琳嘴角一笑,將紅包放進了口袋——“方明,是不是看見美女就把持不住了,又是陪吃飯,又是送紅包,你可真大方啊。”楊秀心里有氣,這個時候終于找著地方宣泄了。
“楊秀,要不要我也送你一個?”方明搶白道,楊秀愣住了。
“傻瓜!”方明摸著楊秀的頭道:“我是你男朋友,整個人都是你的,你還要紅包干嘛?”
“轟!”楊秀的腦袋一下子爆炸了,可憐的小丫頭,為了這句話徹夜不眠,一夜無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