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娜拉著行李箱來到機場,腳步很沉重,巴黎,這個全世界人喻之為浪漫之都的城市,多美啊!十年,太多的回憶如水泡般不斷浮現腦海,總覺得有些未了的牽絆不停地纏繞纏繞,細若游絲,恰如鳶蘿花般的纏繞,緊緊勒住的同時又開出緋紅色的五角星花。
斯蒂娜心里暗暗在說,如果有任何一個理由,即使是牽強的理由???????
她很早就坐在休息室候機,從包中找出一支簽字筆在紙巾上畫畫,很隨意,也許是模特的經歷早已深入骨髓了,她對面坐了一個妙齡女子,斯蒂娜就以這個女子的身材為藍本,給她設計衣服——是的,斯蒂娜覺得此女子雖妙齡,但是她所穿搭配的衣服不太合適,是的,她本來可以看起來更美的,只是穿錯了衣服。
這時坐在斯蒂娜旁邊的一個男人搭話:“你設計得不錯嘛~”斯蒂娜錯愕地抬起頭看著這個男人,才發現自己太投入繪畫設計,竟然忘記身旁坐了人。斯蒂娜微微一笑,沒有說話。那個男人接著說:“你是個服裝設計師吧?”斯蒂娜抬起頭來看著他并皺著眉,把紙巾捏成一團握在手心。
“真的挺好,藏起來就浪費了才思。”
斯蒂娜說:“我不是服裝設計師,只是個無業游民。”
“難以置信。”
斯蒂娜笑笑,開玩笑說:“這回飛紐約就是去找工作的,因為巴黎已經容不下我了。”
“那你愿意來我公司工作嗎?”
斯蒂娜心想:“眼前這個一身商務裝扮的男人竟僅僅憑幾句話就決定雇用一個陌生人。”
“我是一個服裝設計師,擁有三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服裝品牌。我需要新的成員的加入,為我的服裝品牌注入新血。”
斯蒂娜哂笑了,她只是開玩笑,況且此次回紐約的最大目的是去探望莉莉的父親。十年前的畫面浮現眼前———
杰森先生握著斯蒂娜的手說:“我只求你最后一件事,如果我哪天快要死了,你能不能戴著這條水晶項鏈來看看我。”
斯蒂娜頓時覺得很傷感,她撫著頸脖子上佩戴的水晶項鏈,心中還是那個信念——莉莉,我會永遠陪伴著你。
杰森先生一個人孤獨了很久,很老了???????
斯蒂娜拒絕了服裝設計師這一職位的邀請,低下頭,揉搓著手中的紙巾。
“斯蒂娜小姐,我們認識的。”
斯蒂娜一驚,“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十年前,我來到巴黎開始追求我的服裝設計事業,那時我邊工作邊學法語,后來我報了法語學習班。”斯蒂娜瞬間明白了,斯蒂娜初來巴黎,當時也報了法語學習班,他倆曾經是同班同學。
斯蒂娜完全不記得眼前這個人,說:“十年,萬事滄桑變化,怎么還記得我?”
“當我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你憂傷的眼神令人難以忘懷,然而十年過去,你的容顏依舊不變。你令大家最驚艷的除了你的臉孔,還有你學習語言的速度,你才上了半個月課就掌握了所有,而我當時還在為動詞變位而煩惱。”
斯蒂娜微笑著聽完,回想起當初自己初來巴黎的日子很悲傷很灰暗。斯蒂娜開玩笑用法語說:“想雇傭我,不僅工資要高,而且還要干最少的活。我不僅喜歡耍大牌,遲到早退更是家常便飯。這就是我現在是無業游民的原因。好了,我們別談這個話題了,你是飛哪里啊?”
“也是紐約。”
很多事情剛剛好,那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