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王超如活見鬼似的驚恐尖叫,我急忙上前一步,揪住他探險服衣服的後領,把他拽了回來。
一瞬間所有的光源都齊齊的向那陶罐頂端照去。
那是一張美麗精緻的女人臉。那張臉面若桃花,膚若凝脂,透著一股動人心魄的美。頭頂上烏髮高聳,盤結成牡丹花狀;一隻金色的鳳頭髮釵別在腦後。猶如泉水般清澈的雙目裡隱含著笑意。這個頭顱就像剛剛梳洗完成一般的整潔乾淨,連頭髮絲都沒有一絲錯亂。
這個女人真是太美了!衆人無不發出了驚歎的聲音。
然而在驚歎的同時,卻有一股強烈的恐懼在心裡升起。在這個上千年的古墓裡,竟然能發現保存的這麼好的古代美女的頭顱,這件事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誰都不會相信,這也未免大違背常理了。就算是古代的防腐技術再強悍,也不可能把人的笑意和媚態都保存下來呀?
“這麼漂亮的女人難不成是這個墓主人的妻妾,被放在這裡陪葬的?”
我的話剛一出口就被蔣叔叔否認:“絕對不是。”
“古秦時期的陪葬的人一般有三種:妻妾、奴隸、還有人牲。
妻妾陪葬的有夫妻和葬墓,其次就是葬在墓主人旁邊的墓室裡,用一口簡單的棺箱入葬。這樣的妻妾大多數都是社會地位低下的人。另外一種就是奴隸,用小匣子入葬。還有一種叫人牲,根本就沒有棺材。可是從來沒有聽說把人裝進陶罐裡來陪葬的風俗。”
“對了我想起來了這個東西會不會就是“人彘”,我剛閉嘴蔣靈又出了聲,“我在書上看過的,西漢時期的呂后在掌權之後就將他丈夫的愛妾戚夫人砍掉的雙手雙腳,挖出眼球,之後裝進罈子裡。”
蔣叔叔再次否定:“人彘是被人迫害,臨死也保不住全屍。可是你看這個女人的頭顱,保存完好無損,根本就不像是被人迫害過。”
“你們都別瞎猜了,看看就知道了。”小排骨打斷了我們,從腰間掏出了鋼刃軍刀向那個陶罐走了過去。
只見他小心翼翼,一步一停,像一個得手的獵人靠近正在掙扎的獵物。
小排骨一走到陶罐近前,就用手電筒繞著陶罐照了個遍。一看到小排骨安全著陸,我們幾個也趕緊的湊了過去。
那些刻在陶罐上的密密麻麻的文字圖形,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力。
在把這些文字都看了一遍之後,蔣叔叔對我們說:“你們的疑問這次有答案了,我告訴你們,這個女人既不是陪葬的妻妾也不是奴隸,而是一個罪犯。”
罪犯?!這怎麼可能?
“不相信也沒有用,”蔣叔叔指著陶罐上的文字說道,“這上面都刻的清清楚楚。她不但是個罪犯,而且還是一個犯下滔天大罪的罪人。”
“這個女人原本是一個地位低下的奴隸,因爲貌美被一家有錢人看中娶爲妻室,並且生下一雙兒女。可是不久丈夫就因病去世了,拋下了她和兩個孩子無依無靠。有一天,一個朝廷高官經過這裡,被她的美貌所打動要納她爲妾,但條件是不許她帶著這兩個孩子。
那高官以爲這個婦人一定不會答應他的要求,可出乎意料的是這個女人答應的很爽快。高官十分好奇她要怎麼做,於是便派人去她家,監視她怎樣處置兩個孩子。
被派去的那個人躲在暗處窺探。等到了半夜,只見這個女人起身到廚房裡燒了一大鍋的開水。之後將兩個熟睡的孩子扔進開水鍋裡煮死了,之後將屍體埋入竈膛裡滅跡。
站在屋外窺探的那個人嚇得魂飛魄散,急忙跑回去報告了高官把這個女人抓捕到案。
此案聳人聽聞、人人唾罵、一時之間街談巷論。爲了平復民憤,高官決定判處當街砍頭,以泄民怨。
行刑那天,大街上擠滿了看熱鬧的人。監斬官命人將女囚帶到刑場,還沒來得及下令處決,人們就看見從人羣裡突然鑽出兩個五六歲大的小孩,他們越過人羣跑到了刑場中間,抱著那個女人就開始瘋狂的撕咬起來,咬的那個女人鮮血淋漓放聲大叫。監斬官立刻叫劊子手將兩個孩子拉開。
當劊子手將著兩個孩子拉開的時候,突然看見這兩個孩子的樣貌竟然和被這女人害死的那兩個孩子一模一樣。
劊子手嚇的大叫一聲放開了手。手一放開,那兩個小孩就鑽進人羣裡,再也找不到了。就在這兩個孩子消失的一瞬間,劊子手發現這個女人已經斷了氣。
這女人死的實在是怪異,大家議論紛紛,說這女人是被兩個孩子的冤魂索命了,被活活嚇死的。
人既然已經死了就沒有必要再砍頭了。於是監斬官下令將這個女人埋屍荒野,此案算是了結。
然而事情並沒有想象中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