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會去醫院。你要是害怕,就把我丟下,自己回去吧。我會打電話叫我的朋友過來接我。記住了,以後不要再走這條路了,看見那些人就遠遠的逃開,我救了你一次不能救你兩次,萬一他們打擊報復你,你就到一家“藍”酒吧找我,看不見我的人,你可以和那的任何一個服務生說,你是漾清的朋友,需要幫助,他們就會幫你。”
雙腿打顫,再也站不起來了,失血太多了嗎?那時候的治翔也是慢慢的失去力氣,靠在他懷裡的身體慢慢地下滑。他好冷,感覺體溫正在慢慢的降低,對了啊,那時候的治翔,也和他現在一樣,就算是他緊緊的抱著治翔,治翔的身體也慢慢變冷,他,真的要死了啊。
離治翔又進一步了,他就要看見治翔了!
男孩緊緊的抱著他,摸到他的手,冰涼一片,他額頭的冷汗都沾到他的臉上了,他失血過多了,一定會體溫下降,要是再不採取措施,這個人就會死掉的啊。
“我的住處就在這條巷子後邊,我帶你回去。你要是再不止血,真的會死,我不能讓你死去,你救了我,我要是丟下你不管,我就是禽獸!”
這個人真的很好啊,在這個時候還在叮囑他,要他注意安全,想盡辦法的保護他,他就算是在笨,在膽小怕事,也不能讓他死在這條暗巷裡邊。
“呵呵。你這個膽小鬼,還蠻有愛心的。”
小兔子也有膽量了啊,真的很不容易啊,剛纔他還縮在一邊,現在竟然咬著牙,撐著一個全身沾滿鮮血的人,努力的向前行走著。他要是再不配合,是不是有些爲難他?
“我不是膽小鬼。”
男孩忍不住要反駁,抱著漾清的腰努力的向前走,漾清現在全身都沒有力氣了,全身的力氣都壓在他的身上,他就算是在努力,還是很艱難。
“你不要放棄啊,扶著我,你能慢慢的走嗎?”
“我儘量。”
站不起來,那一刀刺得有些深,疼痛讓他全身發冷,頭腦裡一陣一陣的眩暈,不能撐起自己。
男孩頭上出了汗。
頭暈暈的,有些想睡了。回家的時候一定倒頭就睡,誰叫也不起來,好不容易得到一個好眠得機會,真是很不容易啊,兩年多了,從失去治翔開始,他的睡眠質量就一直的下降,這次,是不是因禍得福?
“你不要睡著了啊,我們說說話吧,你的名字叫做漾清?是嗎?”
“嗯。”漾清有些迷糊的點頭,努力撐起要粘合起來的眼皮,要自己清醒一點。
“你呢,我救了你,還不知道你的名字是什麼?”
“王珈宇。你可以叫我團團兒。”
漾清笑出來,那些疼痛也變得輕了一點。
“團團兒?怎麼這麼奇怪啊?你可是一個男生,怎麼會有這個名字?”
團團兒好可愛的名字啊,就好像是對一個小嬰兒的稱呼,他可是一個大學生了啊,還叫這個名字,會不會有些奇怪?
王珈宇臉一紅。
“我媽媽說,我小時候很胖,長得很白,白白嫩嫩,的,粉嘟嘟的,就像是一個麪糰捏成的小孩,身上的肉都是一團團的,所以,才叫我團團兒。”
漾清的一直手臂搭在珈宇的肩膀上,捏了一下。沒有肉肉的肩膀,只是滿手的骨頭。
“團團兒?現在在叫這個名字有些奇怪了,你那一個部分會很胖啊。除了屁股,那也沒有肉。”
另一隻手放在王珈宇的前胸往下摸,百分百的逗弄。
王珈宇臉更紅了。
“你傷口不疼了啊,不要再逗著我玩了,你不要亂動,我要帶你回我家去。”
漾清淡淡的笑著,治翔,我遇到一個很可愛的人啊,他的名字也很可愛呢,團團兒,可是現在這個男孩一點也不符合團團兒這個名字了,瘦津津的,叫小骨頭還差不多。我記得啊,你說過我是你的心臟,你的眼睛,我曾經說你有些肉麻,哪有那麼噁心的話啊,你只是在我快睡著的時候叫我曈曈,那時候我只覺得好笑,我還是喜歡你叫我清。現在我才知道,瞳瞳的意思是什麼,你給我起的小名,有著你的所有的情誼,一個人的小名,代表著給起小名的人的希望和愛護。我的小名字,只有你知道,只有你叫,這也就是說,我只是你的,我屬於你。
踉踉蹌蹌的跟著他上樓,幸好他家離這條暗巷很近,要不然,以這種速度,他早就因爲失血過多,而死去了。
巨大聲的開門聲,把隔壁房間的一個男孩給吸引過來。當王珈宇把漾清放在牀上的時候,那個男孩正好走過來,看見漾清灰色的衣服上那大片大片的血漬。
“團團兒,你怎麼又把麻煩惹上身了?”
王珈宇楞了一下,忙扯過一條毯子蓋住漾清的身體,他受了這麼重的傷,還執意不去醫院,一定是不想被太多的人知道他手上這件事,那他要幫著漾清隱瞞住。
“我在路邊看見的他,他喝多了,睡在路邊,我看他無家可歸就帶了回來,映澈,你先去睡覺吧,沒事的。”
叫做映澈的大男孩有著一個人人羨慕的好身材,站在團團兒面前,團團兒就矮小得很,身材瘦弱的好像是非洲的難民兒童。雖然,團團兒還是有一百七十五的身高。
映澈擡手就給了團團兒一個爆慄,一把掀開團團兒剛剛蓋好的毯子。指著鮮血已經慢慢流到牀上的人,衝著團團兒大吼。
“這叫醉酒的人?團團兒,你想騙誰啊,你以爲我和你一樣笨啊,他身上這些是什麼?你不要告訴我那是他不小心粘上的番茄醬!”
團團兒臉紅了,他就知道騙不過這個智商和他身高一樣超長的映澈,那有人長到一米九的,就像是一個巨人。可是,映澈不會很兇,他只是很關心他,總是擔心他被壞人騙,可是,他就算是有些時候低智商,可他還是一所大學的學生,沒有他想的那麼笨。
“好啦,我說實話,這個人剛纔救了我一命,被壞人刺了一刀,我本打算送他去醫院的,可是他不想去,我只好把他帶回家。映澈,我們這還有沒有急救箱,他傷得很重,我怕再耽誤下去,他就沒救了!”
“那你還把他帶回來?你知不知道他留了多少的血啊,看這衣服上的鮮血,就知道他傷得多重。你這個白癡,要是他死在這,你就背上殺人嫌疑犯得罪明吧。”
漾清就算是在昏迷,還是被映澈的超級大聲音給吵得有些清醒,轉動了一下頭,身體移動一下,就牽連到小腹上的傷口,疼得漾清忍不住□□出來。
“不要吵啦,映澈,有你嚷的時間,急救箱也拿回來了!”
映澈重重的嘆息著,轉身取來急救箱,王珈宇已經拿來剪刀。
真是不知道遇上這樣一個室友是不是一件好事,王珈宇,算了,還是叫團團兒吧,這樣叫起來也輕鬆一點,他這個人超級好說話,但凡有事求助他,他都會笑瞇瞇的點頭答應,家境不是很好,他每天要打兩份工,每天都要深夜回來睡覺,就算是累的東倒西歪,還是會笑得很純真,很開心的生活著,有時候就覺得他善良的幾乎有些白癡,看見流浪的貓狗都要帶回家,這次更過分,帶了一個人回來,就算是這個人救了他,他也不應該帶回家啊,傷這麼重,萬一死在他們這,他們就說不清楚了。
有一點腦子的人都知道,這個人應該送進醫院,鮮血已經留到牀上了,可見傷口有多深,普通的藥物怕是治不好他,他應該接受治療。
“我們先幫他止血,要是血流不止的話,最好還是送進醫院。”
“可是他不想去醫院。就讓他在這一晚吧,明天還是不行的話,就送他到醫院去。”
映澈嘆口氣,沒辦法,只好拿過剪刀,剪開那件看起來價值不菲的名牌上衣。
嘖,還真是有錢人,一件範思哲的上衣,不是普通人能穿得起的,還有那條名牌皮帶,一看他就是富人家的有錢公子哥,能有這般見義勇爲的心,也屬不易,現在的人都很自私,事不關己,己不關心,他能站出來幫忙,可見他這個人還很不錯。
不過,這個有錢的公子哥,還真是漂亮啊,看看那皮膚,看看那纖細的腰身,還有那因失血過多而顯得有些蠟黃的蒼白蒼白的臉,無一不透露著精緻的美,精緻的那鼻子眼睛,脣角眉梢,都在說著他的精緻美麗。漂亮的男人啊,就算是他一個大男人看見了他半裸的身體,還是忍不住心猿意馬。
可是小腹上那道猙獰的傷口,完全破壞了這些精細的美麗,就好像是一個上好白玉,被無情的畫上一刀裂痕。
傷口還在往外流著血,傷口四周的肉已經翻過來了,流過他的小腹,一滴一滴的流到牀上。
團團兒趕忙拿過酒精棉,擦拭著傷口四周的鮮血,酒精棉團扔了一個又一個,地板上已經有了數十個,每一個上邊都沾滿鮮血。當酒精棉站到傷口的時候,刺痛感讓漾清由昏迷中清醒過來。
團團兒趕忙壓住他反動的身體,他一動,傷口處就有鮮血流出。在流下去,這個人就保不住了。
疼,好疼,酒精刺激到傷口,疼得他好像整個身體都跟著燃燒一樣,媽的,他就算是沒有流血流死,也要被酒精殺毒給殺死。
治翔,我好疼啊,你知道我一向都怕疼的,就連我們之間的歡愛,我也因爲有時候忍受不了疼痛反攻你,那時候你就說,千萬不要受一點的傷,要不然,你可是會痛的暈過去。治翔,我沒有暈過去,我是痛的從昏迷中又醒了過來,現在我才知道,醒過來,還不如在痛暈了好。至少,疼痛會減輕,不會直接傳到我的四肢,大腦,真他媽的,好痛!
王珈宇手忙腳亂,漾清身體因爲疼痛不斷的翻騰著,鮮血一直的流著,映澈壓著漾清的身體,看著那麼多的鮮血一直的流出,王珈宇都不敢再動手消毒了。
“笨蛋,繼續啊,消毒,用藥棉擦拭著傷口,在撒上止血的藥粉,然後用紗布包好傷口,你要磨蹭到什麼時候,有你發呆的時間,他也要死了!”
王珈宇聽見映澈的吼聲,趕忙加快手上的動作,他不能再耽誤下去了,這個人的生命就在他的手上。
“治翔,疼,治翔,我好疼啊!”
漾清不斷的叫著,他知道,只要他一撒嬌叫疼,治翔都會抱著他,親他的額頭,拉著他的手,很心疼的說著安慰的話,大到他想露兩手時割傷手指留下的傷口,小到他不小心被養的仙人掌刺傷,治翔都會很小心的心疼的安慰他,現在他受了這麼重的傷,治翔呢?他怎麼不過來說不疼了,不疼了,睡一覺什麼傷口都沒有了?治翔,你在哪?你忍心看著我一直的疼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