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蒙,你又耍賴皮,我們這邊都已經佔領你們的基地了,你還說沒輸!”
“凱利,我本來就沒輸,你們全部人都沒打贏我,贏也全靠阿爾卑斯。”
“阿爾卑斯是我們這邊的,他佔領了你們的基地,不就是我們贏了”
“放屁!他也算?他是我的人,我娘說了,以後他要當我媳婦的,所以不管是什麼時候,都是我的人”
兩邊吵的越來越激烈,聽起來像發生了什麼大戰似的,但一看雙方的人,竟然只是一羣十一二歲的小孩子,剛纔爭吵的輸贏也只不過一個過家家的遊戲罷了。
一棒子小屁孩,一個不認輸,另一個也不放手,越吵越兇。
“你一輸就愛耍賴,吉蒙,以後再也不跟你玩了。”
“放屁,我說了沒輸就是沒輸,我怎麼耍賴了!”
“阿爾卑斯分到我們這邊就是我們這邊的人,他贏了自然就是我們贏了,媳婦?那是什麼?你一天到晚就會亂說瘋話,你自己說說媳婦是什麼!”
被叫做吉蒙的小男孩,一聽到這個問題,亂色明顯有了變化,顯得慌張起來,還是咬著牙說:“媳婦就是很厲害很厲害的手下,所以阿爾卑斯就是我的手下,以後永遠都不會變。”
“哼!看你的樣子恐怕自己都不知道媳婦到底是什麼吧,還逞強,你就是耍賴”
……
另外一邊,一塊黝黑的石頭上,也坐著一個孩子,與這羣小子顯得有些格格不入,獨自一人遠遠做著,並未參與到爭執之中。
任憑冷風呼呼的吹過,感受到了留在臉頰的凌厲和寒意,卻沒去阻擋,擡著頭,楞楞的望著已經泛起紅霞的天空發呆。
這人就是魏言,距離之前刺客襲殺的那件事已經過去了兩年。
當時幸好有米婭送給他的珠子,所以才救了他一命,要不是現在哪兒還有他,早已成了暗刀下的亡魂。
回過神來,他就已經被傳送到了安尤貝路王國邊緣的一個小鎮,鄰近北方的卡西里爾帝國。
這可是正合他意,他原本的計劃就是逃婚之後去卡西里爾尋找詛咒法師,順水推舟,直接就悄悄混入難民,逃到了卡西里爾帝國。
得到自由的魏言當然就是好好享受一下,立志成爲一個流浪天涯的浪客,看看這個世界的同時尋找變回男人的方法。
可惜,現實是很殘酷的,他忘記了自己現在不過還是一個十多歲的孩子。
一年多後,魏言還是體力不支倒在了流浪的旅途中。
就是這個時候,魏言被林迪夫婦所救,就是吉蒙的父母。
被救之後,當林迪夫婦可憐他問起他身世的時候,魏言自然而然的就瞎編了一個故事,把他們感動得痛哭流涕,順便就把魏言收養了。
這也讓魏言終於感動了一回,這算是自己在這個世界第一次遇見好事了吧!誰說這個世界沒有好人的,你看!這不就遇上了一家心地善良的人家嗎,看來這個世界還是有可愛之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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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爲什麼吉蒙會一直大叫魏言以後會是他的媳婦,那是因爲,沒過幾天,魏言就發覺了不對勁。
林迪夫婦根本就不像他想象的那樣善良,當時根本就沒被他的那個故事騙過,收養魏言,只不過是看他換回女裝的樣子可愛,養著以後長大給自己的兒子當媳婦罷了。
一知道這個事情,魏言哪肯就範,他就是爲了逃婚才跑出來的,怎麼可能會和女人一樣嫁給男人,當即就要跑。
可惜的是,他哪是林迪夫婦的對手,還沒跑出村子就被抓了回來,一頓毒打。
之後的幾個月,魏言還不死心,趁他們不注意逃過幾次,可每次都因爲各種原因而宣告失敗,每次都是一頓毒打,最狠的一次,打得他一個星期都下不來牀。
被打怕了的魏言,終於暫時老實起來,也沒有將自己的遭遇告訴其他人,不爲別的,他現在根本就對這個地方、這些人沒有任何的信任可言。
暫時是不要想逃走了,林迪夫婦對他的警惕太強,沒有機會。
至於爲什麼魏言不暴露他的身份,按理說一個城主的女兒,王國的皇子妃,不管怎樣都不會混得這麼悽慘。
一個是他不想再用以前的那個身份了,既然好不容易逃了出來,也不想要再回去,一旦暴露,肯定是要被抓回去的,以後或許再也沒機會逃出來了。
另外一方面,他不敢確定林迪夫婦,這兩人在知道他是一位公爵的女兒,鄰國的皇子妃之後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畢竟他們這算綁架,這可是重罪,殺頭都算輕的。
一旦被他們知道了這個情況,魏言覺得最有可能的結局就是兩個無良夫婦,爲了掩蓋罪行而直接殺害他,毀滅證據,當這件事沒發生過,所以暴露身份這件事還是算了吧,算來算去都沒好結果。
現在他每天的任務,就是陪著吉蒙一起出去玩,每天玩玩過家家之類的遊戲。
因爲這兩年的發育,魏言也迅速竄高,才十二歲,就已經有快要接近一米五的個頭,並且力氣也大得嚇人。
這也導致了他在這羣小孩子中間成爲了無敵的存在,遊戲中,肯定是有他的那一隊獲勝,根本就沒有任何懸念。
唉!算算本大爺的年齡,上輩子活了三十歲,這輩子又到了十二歲,加起來都滿四十二歲了。
可我現在在幹什麼?和一羣小屁孩玩這種幼稚的遊戲,還被一羣小屁孩爭搶,瓦特?這叫個什麼事,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突然感覺到人生毫無意義,本大爺爲何這樣想哭。
至於爲什麼這些小孩子一口一個阿爾卑斯的叫著魏言,這也是有很深層次的原因的。
他是爲了逃婚才被迫來到了這裡,希卡爾·莉莉安這個名字是肯定要捨棄的,當初林迪夫婦在問他名字的時候,魏言的第一反應就是前世在地球的名字。
魏言這個名字,根據這個世界語言的讀音,聽起來像是讀成阿比斯。
可氣的是,這個村子的人是不是因爲口音太過眼中,總是把阿比斯喊成了阿爾卑斯。
阿爾卑斯?那不是棒棒糖嗎,本大爺竟然有一天會變成棒棒糖!這是什麼鬼。
魏言爲何一聽到阿爾卑斯就想到了棒棒糖,其原因就是因爲上輩子,有關這個名字的他就只記得身邊有這麼一款棒棒糖,他還挺喜歡吃的。
當然,還有一個阿爾卑斯山他也聽說過,可那不是在歐洲嗎!他只是一個小混混,哪兒有機會跑到那麼遠,還是棒棒糖親切點。
不甘心的他也努力想要讓這些人讀對他的名字,可惜,他還是小看了口音這個東西,不管怎樣,都沒一個人能夠喊對。
久而久之,魏言也就放棄了,棒棒糖就棒棒糖吧,反正也就那樣了,沒啥關係。
爭吵還在繼續,只不過這會兒已經不是在爲輸贏的事爭論了,這羣小屁孩竟然在爲媳婦是什麼爭論個不停。
魏言的臉色更黑了,瞧瞧這羣小子說的什麼話,媳婦,不是手下的代名詞就是啥好玩的。
一羣小屁孩,竟沒一個人知道,也是無奈了,這個世界的教育有問題呀,這都十二歲了,連這點東西都不知道。
不對呀!這些人不知道媳婦是女的,那他們該不會還不知道本大爺這具身體的性別吧?想想有可能,呵!一羣小屁孩。
胡思亂想之際,對面的一羣小屁孩終於吵完,至於結果……
吵架怎麼可能會有結果,小孩子吵架不都是怎樣嘛!誰都認爲有道理,誰也認爲沒錯,誰也不服誰,既定的結局也就是不歡而散,撂下幾句狠話,下次見面的時候還不是玩的不亦樂乎。
呵!這羣小屁孩
“阿爾卑斯,走,回家。”
前方傳來吉蒙的喊聲,不過卻是命令的語氣,一點對於同齡人的客氣都沒有。
在吉蒙心中,只是把魏言當做使喚的僕人而已,確實,魏言在林迪家的地位也就如此。
可惡的小屁孩,竟然敢這樣對待本大爺,按照本大爺幾年前的脾氣,早把你揍得連你爹孃都不認識了,雖然現在我是虎落平陽被犬欺,遲早有一天本大爺會找回這個場子。
雖然眼下還不能反抗林迪家的暴力統治,但魏言在等待一個機會,一個覺醒的機會,但時候他就會有力量來反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