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優璇在我旁邊指路,我便和她在早餐店一起吃完了早餐,之後稍作休息,我們就開始向楓山出發了。
楓城的美真的超乎我的想象,早晨十分安靜,像山村小鎮一般,街道上也沒有擁擠的車水馬龍,而是零零散散的人與自行車。
小汽車偶爾經過兩輛,只是馬達聲由遠而近由近而遠的一個過程,過後又再次寧靜下來。
最讓人心生好感的是路兩旁的樹,不同於北方的樹,這邊的樹都是枝繁葉茂,當然也不會生長過度妨礙交通。
好似只要睜開眼睛,就看得到樹。
或許是昨天與葉月邊走邊聊,心不在焉,現在我才發現楓城居然如此美麗。
對這個小城市產生的好感,幾乎使得我想就這麼長期住在這裡。
很快,我和易優璇就來到了楓山公園入口。
楓山倒不是森林公園,有那麼多的旅遊景點,但是風景卻比一般的森林公園更好,更有觀賞性,尤其,是在這個季節。
好不誇張的說,當一整片楓葉的橙紅色引入我的眼簾的時候,我幾乎有種想哭的衝動。
遠處高高的藍色的天空成爲了背景,而眼前的正做橙紅色的楓山是主角。
只不過它們並非要在我們眼前表演些什麼,它們只不過是把它們自己的美麗,毫無保留的展現出來而已。
要是我到時候記得的話,我真想提醒葉月一下,讓他千萬不要輕易把這種程度的風景介紹給一箇中文系、尤其是漢語言文學專業的人,因爲,身爲這個專業的人,很有可能在這一刻情緒失控。
看到這樣的風景,怎麼可能不失控?好似我學了那麼多的詞彙,學了那麼多的文字,就僅僅只是用來此時此刻的這一副景色而已啊!
“林蒙~”這時候易優璇在我身邊叫了我一聲,然而我卻明顯感覺這已經不是她叫我的第一聲了。
“嗯,不好意思,易優璇,我看呆了。”我這時候稍微有些回過神來,然後對易優璇說道。
“沒關係,”易優璇這時候對我笑道:“裡面還有更美的景色哦,我們慢慢觀賞吧。”
“嗯。”我應了一聲,然後順手拿出手機,然後開始拍照。
我想,等我什麼時候靜下心來,想寫一篇關於楓山的文章的時候,這樣的照片會對我有所幫助的。
我就這麼跟易優璇一起一邊觀賞美景,一邊慢慢的向楓山的山頂進發。
一路上兩旁邊高高的遮擋住藍天的楓樹讓我又一次驚訝,地上鋪滿的把路染紅的楓樹葉也讓我驚訝,巖石間流淌的小溪上漂浮著的楓樹葉也讓我驚訝……
我難以想象對這樣美麗的場景都已經習慣了的葉月和易優璇的心情,我想,作爲一個人,未來經過年輕的拼搏以後,再來楓城長久的定居,這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又或者說,像我們這些文字工作者,要是身爲作者,能夠以這裡爲定居地的話,應該會無比的幸福吧?
心中滿懷對未來的嚮往與期待,我和易優璇來到了楓山的山頂,然後我才發現,我的肚子有些餓了。
一看時間,居然已經是中午的時間,可是四周往往,都沒有發現有賣吃的東西的地方。
“餓了吧?”易優璇這時候向我問道。
我點點頭,然後有些緊張的說:“嗯,你也餓了吧?這裡好像沒有賣吃的東西的地方,咱們趕緊下山吃東西吧。”
而易優璇這時候卻有些臉紅的搖了搖頭,說道:“我準備了一些吃的,要是可以的話,我們一起吃吧?”
說完,易優璇便指著我手中一直幫她拿著的一個袋子說道。
而我這時候才反應過來,然後點了點頭便找地方鋪了一塊易優璇事先準備好的布,然後就坐在上面一起吃了起來。
袋子裡的飯盒裝的都是一些像小飯糰,小糯米糰之類的小點心,一看就是易優璇自己做的,也怪不得她會臉紅了。
不過,能夠一邊吃著她親手做的東西,一邊和她一起觀賞那麼美的景色,我這輩子真的值了啊。
這麼想著,遠處有一個很顯眼的東西忽然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
我們吃完了東西之後,便準備下山。
因爲上山是一條道,下山又是另一條道,所以,初來楓山的我,對於下山的一路上的景色又是感到無比的新鮮。
一路上又拍了許多照片。
而下山的途中,碰巧有個公廁,所以我便讓易優璇在外面等我一會,誰知道,就這麼一會兒的功夫,我出來的時候卻看到一個長得十分高大也十分帥氣的男生在糾纏著易優璇。
“優璇,久等了。”我毫不猶豫的走了過去,然後到了易優璇的旁邊接過了易優璇手上拿著的東西,然後轉頭看向這個高大帥氣的男生。
“你就是優璇大學同學?”這個人先說話了。
“嗯。”我看著他,然後伸出一隻手,對他說道:“你好,我叫林蒙。”
而他看我伸出手來,便也握過來,然後說道:“我是虞天藝,易優璇的高中同學。”
手剛剛握上,我便感受到他的力度。
這傢伙居然這麼老套的用這種方式和我耀虎揚威。
“虞天藝同學,那個,我要等的人也來了,沒什麼事的話,我們就先走了。”易優璇估計是看出虞天藝對我發難,於是便過來對虞天藝說道。
而虞天藝這時候表情卻充滿了疑惑。
“易優璇,你等的人就只有他?葉月呢?”虞天藝這時候向易優璇問道。
“葉月沒來。”易優璇這時候躲在我的身後,明顯是有些害怕虞天藝這高大的傢伙。
“也就是說,你是和他單獨來的?”虞天藝的表情由疑惑轉變爲不滿,然後指著我問道。
“嗯……”我感受得到易優璇的聲音裡稍微有些顫抖,而也感受到在我身後的她的手抓住了我的外套的帽子,並且也在微微的顫抖著。
我心中的保護欲慢慢也上升了起來。
我不得不承認,在愛情方面,或許我林蒙是個慫包,從來沒抓住過主動權,甚至有時候我都會爲自己著急,但是,這不代表我所有時候都慫。
男人很多時候可以慫,但也有時候不能慫,尤其,就是在現在這種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