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就聽到背后一陣風聲傳來,步云飛的身形落地,隔著數米之遠,就道:“這少年,是血龍門的少主‘趙志軍’。而血龍門的門主‘趙不群’,正是此地的縣令,于十五年前到此任職,就將血龍門整個都遷移來了此地。并以門派中的門人弟子充當衙役捕快,魚肉鄉里,橫行無忌。
“否則……漁陽渡口這么一個交通便利的風水寶地,也不會如此蕭條了。”
那兩名婦人同時一顫,都嚇傻了,臉色駭得發白,哆哆嗦嗦地說不出話來。
老李聽到她們的心跳聲持續不斷地狂烈跳動,而后面的步云飛心跳聲卻沒有變化……如果是撒謊的人,會心跳猛然加速,又迅速平靜下來。
老李長吸了一口氣,右手一晃,一桿木棍從周圍圍墻上取了出來。
隨手一掃,就將這少年挑飛到半空。再迅速將手中木棍投出,咚的一聲,僅只是尋常的木棍竟然射穿了這少年的肩膀,將他整個人就釘在了附近一間當鋪的金字招牌上,高高地懸掛著。
一陣劇烈的晃蕩,一滴滴鮮血從趙志軍的身體上不斷灑落下來,滴到地面上。
劇烈的疼痛,讓那趙志軍從昏迷從清醒過來,不斷地慘呼著,要伸手去拔肩上之箭。
但是,又聽咚的一聲,又一只木棍狠狠地刺穿了那趙志軍的另一邊肩膀,釘死在招牌上,讓他一下子又痛暈了過去。
見此情形,來往于鎮中的行商和武者們都是色變,倒吸了一陣涼氣。
好精深的修為,好精妙的掌控,好狠辣的手段,好可怕的殺氣!!
而當鋪當中的掌柜和朝奉等人,更是一個個駭得臉色發白。
今天的事情一過,縣令大爺收拾掉這個異鄉人,那他們這個當鋪里的人,可就要倒大霉了。
雖然說,這個當鋪也是縣令大爺的,但下面當鋪的人的死活,那縣令大人可是不會理會。
老李淡淡瞄了當鋪里的人,轉過頭來,一看,就見那步云飛是個三十多歲的強壯男子,身上肌肉結實有力,臉上線條剛硬,滿臉的胡茬,看起來整個的形象氣質,就如同他的聲音那般豪爽。
這時,他上前幾步,站在老李面前,悄聲道:“一元宗外門執事弟子步云飛見過李公子。”
老李眼中精芒一綻即逝,轉過頭,淡淡道:“你認得我?”
“看到公子那一指的風采,想認不出都難。”
老李聽著,微微點頭。,一指洞穿神力的護體真氣和頭顱之后,還射穿了百米開外的厚厚鋼板,這等實力,的確有些駭人聽聞了。
當即,也沒打算多說,向前走了兩步。雖然趙嫣兒號稱是一元宗傳人,但是,老李現在可沒興趣與一元宗中人過于親密接觸的打算。
當即,身形一縱,直接跳到一旁的屋檐上,一下子就又回到了酒樓之中。
趙嫣兒見到他回來,松了一口氣:“李大叔,你沒事吧?”
老李失笑搖頭:“要有事也是他們,我怎么會有事呢?”
趙嫣兒又問:“那……那你這樣,不會惹來麻煩吧?”
“麻煩肯定會來的,不來我也要去找這個麻煩……”老李說著,目光在那懸掛于當鋪招牌的趙志軍身上略一流轉,冷聲道:“你可知道,我為何將他釘于當鋪招牌上?”
趙嫣兒搖搖頭。
老李道:“他是血龍門少主,血龍門的兩個神力用馬拖著那平民百姓在街上狂奔,施酷刑,他卻趁機冒充我老李的名頭出去‘行俠仗義’,辱我名聲,還裝著與那兩個血龍門的神力互不認識,哼,你說他該殺不該殺?!!”
“啊?”趙嫣兒一愣,沒反應過來。
老李微微一嘆,道:“那少年崇拜名人,為了過一番名人的癮頭,就刻意讓那兩名神力找一個無辜平民來,用馬拉著,施此酷刑,然后任他扮演名人,以便引來不明內情的外人的吹捧……”
趙嫣兒駭然失色:“怎么……怎么會有這樣的人?”
老李淡淡道:“世間之人,惡毒有之,陰狠有之,乖僻有之,皆遠超你想象。難道那血龍門少主平日所受的吹捧還少嗎?只不過覺得這樣有趣罷了。如同平常小孩,根本不會與路邊螞蟻有什么利益沖突,但閑著無聊,也會隨手將螞蟻抓來捏個半死,再看它掙扎。
“某些人,因為平常根本不將平民當人看,視之如螻蟻,自然就會做出種種匪夷所思的事情來。若是不信,你也可以想想剛才的事情……,那等惡事都做得出來,他們血龍門上下是什么貨色?所以,殺之可也……”
趙嫣兒聽著,只覺身子一陣發冷,望向那掛在招牌上的趙志軍,再無一絲同情,反倒是充滿了憎惡之色。
老李微微點頭,心想:“嫣兒畢竟太過善良了。善良雖然是極可貴的品質,但是,在這個弱肉強食的世界,可不是什么好事。雖然讓她接觸一些黑暗的東西讓人心中覺得不忍,但是,真想為她好,就要讓她成長起來。一味的呵護,只會讓她的心志無法成熟,無法獨當一面,那是害,而不是愛。”
如此,老李就與趙嫣兒在酒樓上慢慢吃著酒菜。而那個步云飛,也沒過來打擾。
倒是有一件事讓老李有些在意,就是那個叫華西頓的,去了一趟廁所,呆的時間稍微長了一些。
“那人,也有些古怪啊。說不定會帶來危險,是不是先將嫣兒帶到安全之處比較妥當呢?”
正沉吟間,就聽到外面一陣劇烈的隆隆聲響,如同天上傳來的悶雷,隱隱約約,竟感到酒樓的地板在顫動。
老李探頭朝外一望,就見一隊數十騎輕騎兵從鎮口處奔來。為首的,是一個四十來歲模樣,穿著錦瀾長袍,一個富員外的打扮。
但是,看他臉上那冷峻的神色,眸中不時閃過的寒光,脖子處分明的條狀肌肉,還有抓著馬韁的粗大手掌,虎口處一層厚厚的繭子,就知道不是個簡單人物。
而且,他跨下的座騎,也不是普通的馬匹,而是一頭眸色深紫,額上頂著一個獨角,四蹄有著如云的紅色絨毛的靈馬。
“看來,財力和實力都不弱啊……”老李淡淡地說著。
這個世界,雖然有種種珍奇異獸,但坐騎之中,若論性價比最高,最好培育的,還是馬和驢之類的東東。所以,大部隊騎兵都以馬匹為主。
但是,“馬”有一個不好的習性,就是容易受驚。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類就創造出了擁有妖獸血統的馬。
這些靈馬,論戰力,論速度,都比不上真正的妖獸,但是,這種靈馬,卻天生有著一種統帥普通凡馬的能力。萬軍之中,一匹靈馬,散發出來的氣勢和長嘶聲,就可以讓數百匹馬心神鎮定,不會輕易受驚發狂,只要那靈馬不死,其它的馬匹,就不會驚惶失措,哪怕是面對著妖獸,都能站著不逃跑。
所以,擁有高級妖獸血統的靈馬,價格也高昂,同時還是軍管物資,很不容易搞得到,就算能搞到,也不敢輕易拿出來使用,免得被人懷疑圖謀詭。
上次遇到的匪徒,那靈馬蘊含的妖獸血統,遠不如面前的這匹那么純。
“看來,這個縣令,不簡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