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不相愛?后記 白暮霖
本來是該接續著古代故事,繼續編寫,但是不知道為什么,寫著寫著,這個故事就從腦海里蹦出來,而且讓我有非動筆不可的沖動。
浪漫小說應該是從男主角和女主角見面的剎那間就可以天雷勾動地火,進而纏綿出無數粉紅色情話,不過這本書在前段就著重于女主角的不斷付出,以努力貫穿她所認知的愛情原貌,而且為了這份單純的愛情,傻傻的往前沖。
這股傻勁,我不想描述太多,畢竟市場上已經有太多這類型的小說,我想寫的是當女主角決定要求離婚,她不用躲避男主角,反而理直氣壯的告訴他:我并不虧欠你任何事。
雖然這樁婚姻時女主角設計來的,但是她得到七年的不快樂。女主角認為一切的恩怨都已經扯平,男主角卻不這么認為,剩下的就留給讀者去評判吧!
愛情,常常讓人精密的計算究竟誰付出多少,然而最后的贏家卻不是以付出多少來決定,有時候在愛情的面前,兩人都是輸家,也可能都是贏家,那么計算有這必要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