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不驚喜我是不知道,口袋裡的手機卻在吵嚷起來,屏幕上閃爍著的名字:我家大人。輕忽而笑,很快前面“我家”兩字就要去掉了吧。
接起電話,那頭聒噪中傳來他聲音:“你人呢?去哪了?”
“就外面走走?!?
“招呼都不打,中途就退席很不禮貌。剛媽還在問你來著,快回來?!?
掛了電話,我仰頭吸了吸鼻子,陽光直射進眼底,有些刺痛。咬咬牙起身,膝蓋處已變成了麻痛,放慢了步子往回走,到得老宅門前時,就看到子傑站在那處,休閒的土黃色毛衣穿在他身,玉樹臨風當如是。
而他開口的第一句話,如是問:“小白呢?不是和你一起出去的嗎?”
怔住,剛它不是撒腿拼命回頭跑的嗎?“它......沒回來?”遲疑的問話一出,他定住眸光瞇了瞇眼,倏然轉身入內,我跟著進入,院內確實不見其白色身影。廳內人聲依舊鼎沸,他遲疑了下沒驚動裡面,只私下叫來家裡的傭人詢問,卻都沒人發現小白。
我想了想,小白從那處我摔倒之地往回跑,前後也就百米的距離,不大可能會去哪,於是開口要求:“我去附近找找,小白那麼機靈,不會去太遠啦。”哪知腳剛邁出門檻,就聽身後一聲沉喝:“你站??!蘇敏,不要玩了,小白你藏哪了?”
身形僵住,如慢動作般旋身,茫然而問:“子傑你說什麼?我玩?小白我藏起來幹嘛?”
他蹙著眉走到我跟前,眸光微低地看著我,“沒事先告訴你小白是若若養的,是我的錯。我沒想到你也喜歡小白了,可你不能因爲這樣就把小白藏起來,回去後我買一隻給你。”
腦中思緒翻了又翻,將他的話組織了好幾遍,終於明白那背後的意思了,但還是不太確定,於是我問:“子傑,小白帶來C市,是要送還給餘淺姑娘,當作她的結婚禮物的嗎?”
他沉默不語,只用深幽的眸子看我。
如此我就已有答案,牽強地笑起,仰著頭倔強地又問:“然後剛纔餘淺姑娘在院子裡的時候,你其實在旁觀望,於是你就認爲我在發現小白是她養的後,不願還給她,就帶著小白出門,把它給偷藏起來了,子傑,是這樣嗎?”
他依舊不說話,眉頭蹙得更緊了,眼中似有遲疑和猶豫。
驀然垂眸,拼命睜大眼,仍攔不住淚奪眶而出,一滴、兩滴......濺落地面,埋進土裡?!拔覜]有把小白藏起來,信不信由你?!闭Z氣委屈的都令自己覺得心酸。
“蘇敏......”
我背轉了身,任溪水在臉上開河,難過的不是他將小白帶來作爲送還給餘淺的結婚禮物,而是他竟以爲我會拿小白來作爲報復的工具,這叫我情何以堪?淚眼朦朧中,右手虎口上的牙印是那麼清晰,小白留下的,而身後這個男人留給我的,卻是噬在喉頭的傷,深一寸就會致命。
終於頓悟,哪怕我再裝瘋賣傻,扮二糊弄,逃避做鴕鳥,也都無法力挽狂瀾了。我和他早已站在一條長河的彼岸,看似近在咫尺,心卻若天涯。原來,所有的結局都已寫好,所有的淚水都已啓程,我卻忽然忘了是怎樣一個開始,在那個久遠的、不再回來的夏日。
擡起頭,迎向陽光,那個夏日,太陽要比這秋日更毒辣些,那個站在場地中央軍綠色的背影,令我駐足,隨後,沉迷的開始,直至沉淪......
“子傑,蘇敏,你們都杵在這門口乾嘛?席都散了。”
婉柔之後,就聽子傑驚疑聲起:“若若,小白怎麼在你那?”
“我正在樓上給一一餵奶,它偷跑上來了,一一看到它挺喜歡的,就在樓上玩了一陣?!?
我不由笑了,擡起手背擦了擦眼淚,轉回頭看了看那邊站著的餘淺姑娘,小白在她懷中溫順如小貓,一點都不像剛纔那伶牙俐齒的樣子。轉眸凝向身前男人時,他眼中含著歉意,“蘇敏我......”我破天荒大膽地用手捂住了他的脣,衝他輕輕搖頭。
總說日久見人心,我用一片冰心待之,沒有十分回報,也起碼能有兩分吧,可是偏偏我連那兩分都沒有。現實就是,與他處得越久,變得越加疏離。原因在於,他對我的疏離,猶存在骨子裡,從一開始我和他的路就走錯了。
他太高,我必須得用仰視的角度看他,這樣的偏角也一直是我喜歡的,但此刻我說:“子傑,上回夜裡你問我考慮好了嗎?我一直都沒有給你個明確答覆,今天我誠懇地向你回答:考慮好了?!?
輕忽而笑,捂著他嘴的手縮回時,手指有意從他脣瓣劃過,揩了把油。既然把答覆給出來了,那以後這樣揩油的機會就沒有了,所以,算是最後一次了吧。
側頭看向那邊,餘淺姑娘的身旁已經站著許子揚,男人的懷中抱著個香甜可愛的小baby,他們相依的身體,靠得很近,各種親密與眷愛,委實令人羨慕。美好的愛情與一家三口,這纔是真正的夫妻,不像我和子傑。
好了,就這樣吧,小白我也不用抱回來了,它找到了真正的主人,再不需要我。轉過身,擡步,身後子傑在問:“蘇敏,你去哪?”聲音疑似乾澀。
“就在附近轉轉透透氣,放心,我不是小白,不會迷路的?!?
大步而走時,我承認自己又撒謊了,到得路邊打車直接就報了車站,這個地方,這座城市我再也呆不下去??諝馓郎瑝旱梦叶紵o法呼吸,我將此反應歸類爲水土不服。
坐上回程的大巴車後,我給子傑發了條短信:先回H市了,什麼時候你把協議書拿給我簽字吧。隨後關機,頭靠在窗玻璃上,瞇著眼看窗外的景色錯落有致地往後退。
發出去的只是簡單的短信,還有一段話在心底:子傑,我再也不想那麼義無反顧的去喜歡你了,在那些孤單的夜裡,只有我知道,思念入骨成疾;再也沒有人比我更瞭解,那幽靜的夜晚,像張牙舞爪的猛獸,各個與周公談話的夢中,都有你。
腳踏H市土地時,已近黃昏,走出車站等不到出租車來,想想反正路不遠,就跑回去吧。離了崗位後,體能鍛鍊就懈怠了,已有多時沒長跑過。就是腳上穿的是雙精緻的鞋,是爲這次的婚禮專門配備的,金色的弧面,水晶的鞋跟,我遲疑了下把鞋子脫了下來,提在手上,頓覺包裹住的腳掙開了束縛,各種舒適。
將手上的鞋擡高對著殘陽,即使是餘暉,照在它身上,依舊那麼灼亮美麗。它就像是灰姑娘的水晶鞋,穿上之後我就變成了公主,邂逅了王子,子傑就是那個王子,耀眼奪目。他勾發了我所有追求美麗的本能,然後向他靠近,近到可以共同呼吸。但是,水晶鞋是有魔法的,它只存在於午夜鐘聲十二點敲響之前,那時一過,我就又變回了灰姑娘,與王子的距離觸手不可及,乃至我站在人羣中,他不會看我一眼。
因爲,他早已有了心愛的公主,哪怕不能相愛,他也只願把所有的愛意都奉獻給她。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我放下擡高的手,對著西邊即將落下的太陽輕輕一笑,我的太陽終究是要隱落了。
赤著腳走到路邊的環保垃圾桶邊,將手中玲瓏晶瑩的水晶鞋丟進了裡面,到底我不是那般玲瓏女子,穿不來這種華麗但卻擠腳的,還是簡單的帆布鞋適合我。
丟掉了鞋子就像是丟掉了肩頭的包袱般,頓覺輕鬆了些,揚起頭深吸了口氣,擡腳開跑。嗯,不錯,除了有些擱腳外,步履還挺輕盈的,慢慢就能適應了。今後一個人迴歸一個人的生活,也能慢慢適應的,這不一個多月來我也都一個人過來了。
運動就是如此好,很快後背開始灼熱,慢慢就有汗溼出來,等我即將抵達家門口時,額頭都沁出了汗。我倏然止步,平息著急喘的呼吸,瞇著眼看自家樓底下的那個位置,從這到那還隔了有五六十米遠,某男和某女站在一輛轎車邊,似在爭吵著什麼。
不知某女說了什麼,某男一氣之下拉開車門,開車揚長而去,徒剩某女站在路邊遙遙觀望目送。隔得遠,看不清那臉上的神色,但我開發腦神經想象了下,應該是那種標準式的哀慼。某女驀然轉身,看向了我這邊,然後定住視線。
我見避無可避,只好邁著小步子走過去,到樓底下時,齜了牙打招呼:“HI,蕭雨,這麼巧?”雖說上回在KTV鬧得挺僵的,這女人也是話說半句,卻彰顯了對我的敵意,但我這人不太記仇,尤其是看到她跟那陸向左糾纏鬧騰,我就覺這是在替天行道,爲民除害呢,趕緊把那陸妖人給收了。
蕭雨臉上早已收走了哀慼,只沉沉盯著我看,上上下下把我打量,在看到我**著的腳時抿脣冷哼了,“蘇敏,你這是玩哪出?我還真不懂了,阿左到底喜歡你哪點,長相?身材?呵!還是,你就是靠著這種,異類的方式?”
她說話的方式抑揚頓挫的,該重時重,該輕時輕,比如那“長相、身材”兩詞,就特別輕,帶著各種親蔑,而最後“異類”兩字又特別重,含著沉沉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