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澤剛?”
李悠揚對這份名單并不奇怪,因為這正是他所設想的最初展現的結果。『
在他的設想中,他要在這個世界兩年內拿出1oo歌曲,也就是說每個月要拿出4到5新歌,在這個世界的優秀歌手中再通過選拔最終決定出每一歌的最佳演唱者。
而如今,通過一個月的角逐,最初的選拔結果出來了。
像西門云、于樂天、王如海、魏東平這些人李悠揚并不陌生也不感到意外,因為他們身后各自代表著在琳音之前的這個世界華語樂壇的四大巨頭,所以在每歌的資源投入上面,都是要比其他小公司或者單打獨斗的歌手要強上太多太多,甚至可以說是天壤之別也不為過。
再加上這些人都是老牌的天皇巨星,一方面真的演唱實力在那里擺著,另一方面更是有著各自龐大的歌迷群體,可謂是天時地利人和全部占有,所以他們能夠分別囊括其中四歌的演唱權并不意外。
當然這里說演唱權只是為了好說和好記,要是真要嚴謹的說起來,他們四個人拿到的是四歌的獨家演唱權,也就是唱片行權。也就是說,他們接下來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這幾歌冠名唱片。而其他歌手當然也有演唱權,只是那種演唱權只限于一般的城市商演,可以在舞臺上演唱,卻沒有唱片的行權。
但是商演也僅限于小規模或者公益性質的演出,要是適逢大型商業演出特別是其他歌手想要在自己的演唱會上也想演唱這些歌的時候,那么就得和擁有唱片行權的西門云、于樂天、王如海、魏東平好好去談了,歌曲的使用權,再去談商演的分成等等。或者說,這些歌手覺得自己唱的也很好,也想唱片的話,那么沒問題,一樣要去找西門云幾個去談,還是洽談購買歌曲使用權的問題。
也就是說,誰要能在角逐這些歌的獨家演唱權中,就如同如今西門云、于樂天他們勝出一般,他就有這歌曲各種使用途徑的決定權,而作為那些前來吊唁過白曉峰的歌迷們來說,雖然他們按照李悠揚的指示,一個整體都將是未來這一百歌版權的集體所有人,但是他們卻不會去限制獲取某歌獨家演唱權的歌手怎樣來唱這歌,他們什么也不用做,只需要這樣一歌在參加各種商演,各種演唱會,乃至歌手單獨碟,網絡下載、電影電視插曲等等等等的時候,所獲的各種收入中獲取自己的那份現金分成就可以了。
而這樣的分成將不限于西門云、于樂天他們這樣獲得獨家演唱權歌手的分成,就是其他歌手,你只要在商業演出上唱過這歌了,那么不管你是不是獨家演唱權歌手,那么你所獲得的收入就得拿出一定的比例給吊唁過白曉峰的歌迷們分成。
當然,這種分成也包括該歌手自己,因為當時沒有去吊唁白曉峰的歌手真的可以說幾乎沒有了,反正在國內,西門云他們是都去了,所以接下來如果他們要以這幾歌的名義行唱片的話,一方面唱片的收益會拿出一部分為歌迷們分成,另一方面他們自己也能享受到這筆分成,畢竟他們是獨家演唱權的歌手,但也是李悠揚這一百歌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