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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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蔻城裡有一條花之街,街道兩邊各有一排雙層洋房,都是獨門獨戶的設計。每家有一個小庭院,多多少少都種著些綠植,很是養眼。這條街的空氣也格外清新,很少有喧囂吵鬧,彷彿是這鬧市中沉靜的一角。所以,許多從事自由職業的人喜歡住在這條街上,好似在這裡更容易找到靈感。

花之街上有一戶人家的庭院特別漂亮,綠植衆多,長勢形態也很可人,路過的人幾乎都會駐足欣賞一番。

金鐘大就是這房子的主人。一樓是他經營的花店,二樓是住處。金鐘大喜歡過這樣自由的日子。生活、工作在一處,甚至可以說,生活和工作之間幾乎沒有分界線。他打造的美麗花園爲他招攬了不少生意,豆蔻城裡的居民對他的花店是耳熟能詳的。

和金鐘大住在一起的還有一人,他便是金珉碩。他們兩是豆蔻城的模範夫夫,一個生得陽光帥氣,一個生得童顏萌態,生活幸福甜蜜,事業蒸蒸日上,讓人羨慕不已。兩人每天一同工作,賣出的花束、盆栽等不能算數量衆多,收入卻不菲。因爲別處的花根本比不過金鐘大家的,顧客們都願意掏更多的錢購買。而且,據說這家花店的鮮花有神奇的魔力,已經促成了許多美滿的姻緣。所以,到花店來的有很大一批是都市單身男女。

某天夜晚,金鐘大和金珉碩在庭院打理綠植。此時金鐘大拿著個噴壺,給繡球花澆水。

“想什麼呢?笑得一副傻樣。”金珉碩擡眼看著笑意滿滿的金鐘大。

“看到這繡球花,就想起了我們相遇的那天。”金鐘大回答,伸手勾了一下金珉碩的下巴。

時間軸倒回幾年前。

那時候金鐘大剛搬到花之街,開了花店。事業起步階段,只能勉強維持生計。但金鐘大很滿足,樂呵呵地培育著花園裡的綠植。

在他的精心照顧下,繡球花盛開了。等金鐘大再次睜眼的時候,出現在他面前的是……一個人?

金鐘大本能地後退了幾步,“你是誰?”

“我叫金珉碩,是繡球花精靈哦~鍾大唱歌真好聽,再給我唱幾首嘛~”金珉碩說著湊到金鐘大跟前,一副撒嬌賣萌的神態。

『誒?精靈?還有名字?還會說話?還知道我的名字?還喜歡聽我唱歌?還會撒嬌?……』一連串的疑問出現在金鐘大的腦海。

“鍾大~好不好嘛~”沒等金鐘大想明白,金珉碩開始第二波撒嬌攻勢。

金鐘大抵擋不住,看金珉碩人畜無害的樣,就把他帶到客廳,給他倒水,準備小點心招待他。當然啦,還給他唱歌了。

金珉碩可滿足了。有東西吃,又有歌聽,而且他覺得金鐘大唱歌的樣子真是帥呆了!關鍵是,金鐘大很善良很暖心啊~

金鐘大不知道自己是什麼時候睡著的,早上醒來的時候是好好地躺在牀上。要不是看到廚房留的早餐和感謝的字條,他一定會覺得昨天晚上發生的一切只是個夢。但是左右尋不到金珉碩,金鐘大就吃著早餐準備開張。『嗯,還挺好吃的』

開店門的時候,金鐘大望了望那株花開正盛的繡球花。『繡球花精靈麼?金珉碩……』金鐘大也沒多想,還要經營花店養活自己吶。

忙了一天,等到夜晚再次降臨,金鐘大站在繡球花前,對它招手。

“嗨,繡球花精靈~”等了一陣,啥動靜也沒有。金鐘大抿抿嘴,“唉,我是科幻片看多了吧,這世上哪有什麼精靈。”金鐘大嘟囔著轉過身。

“嗨,鍾大~”金珉碩放大的臉出現在金鐘大眼前。金鐘大跳開,捂著砰砰直跳的胸口,抱怨道:“艾瑪,你別每次出場都這麼驚悚好嗎?”

“是你叫我來噠~”

“得,我錯了好伐,你可以回去了。”

哪有這樣的,人家剛來吶~鍾大我餓了,先吃點東西吧~”金珉碩說著很自覺地進屋直奔廚房,在裡面搜刮金鐘大的食物。金鐘大看著金珉碩“吧唧吧唧”鼓動著的腮幫子,暗暗扶額。『喂,我跟你很熟嗎……』

第二天金鐘大醒來,照樣發現了早餐和字條。然後和昨天一樣,金鐘大吃完早飯開始工作。

這天的訂單有點多,一天忙活下來,金鐘大累得腰痠背痛。捏捏酸脹的手臂,金鐘大嘆道:“有人幫忙就好了。”剛嘀咕完,熟悉的聲音再次響起。

“鍾大,我來幫你唄~”

『靠,又是他!』

一連幾晚,金珉碩都會出現。除了到金鐘大這裡蹭飯,倒也幫忙做了些事,而且金珉碩弄的插花總能賣出好價錢。金鐘大也習慣了,所以現在兩個人關係還不錯。

“我說,是我給那繡球花施的肥不夠麼,你要每天來蹭吃蹭喝?”金鐘大看著吃得正歡的金珉碩。

“哎呀,這個好吃嘛~”金珉碩舔舔手指上粘著的醬汁,“再說我每天都幫你做早餐哎,晚上也幫你幹了那麼多活,你又沒付我工資,我吃點東西還不行麼?”什麼話從金珉碩嘴裡說出來,就感覺頭頭是道,義正言辭的,讓金鐘大不好反駁。

說來也怪,自打金珉碩出現後,花草長勢喜人,花店的生意也好了不少。明明是新開張不久的花店,卻已經小有名氣了。而且金鐘大發覺自己好像越來越期盼夜晚的降臨,以便能夠見到金珉碩。

又一個夜晚,金鐘大和金珉碩坐在露天陽臺賞月。

“珉碩,你白天去哪兒了?”

“在你院子裡啊~”

“院子的哪裡啊?”

“繡球花裡呀~”

“我怎麼沒看到?”

“你當然看不到了。”

“那……白天你能出來嗎?”

“不行。你也知道,繡球花是喜半陰的,白天陽光太烈,我受不了的。”

一陣沉默。金鐘大不明白自己爲什麼想在白天也能見到金珉碩,想時時刻刻跟他在一起。只要他在身旁,無論什麼枯燥乏味的事情都變得有趣。

這天,金珉碩沒有像往常一樣來搜刮食物。

金鐘大拿著塗了藍莓醬的麪包在繡球花前晃了晃,金珉碩還是沒有現形。

“再不出來我就吃掉了啊~”金鐘大說著咬了一口。悲劇的是,金鐘大吃完了麪包,庭院依舊靜的出奇。

一陣失落,金鐘大獨自回到房內,彈起了鋼琴。

他是喜愛音樂的,彈得一手好鋼琴,又有天籟般的嗓音,周圍的人都以爲他會走音樂家的路,他卻跑到這地方開了花店。

“別告訴我你想嚇我。”金鐘大突然說。

“昂~真沒意思……”站在金鐘大身後的金珉碩說著,悻悻地放下剛擡起來想嚇唬他的手。

要知道,金鐘大早已被金珉碩練就出了強心臟。

“去哪兒了你?”金鐘大不知怎的有些怒火。他覺得自己一直處在被動的局面。金珉碩想在哪兒出現就在哪兒出現,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自己卻只能傻傻地等,剛纔還特白癡地對著一株繡球花有聲有色地吃麪包……

“幹嗎這麼兇啊,人家不小心睡過頭了而已。”金珉碩一撇嘴,轉而笑成一朵花,“哇塞,鍾大你會彈鋼琴啊!”

金鐘大內心吐槽金珉碩那一秒變腦殘的功力,忍不住說:“鋼琴不是一直放在這兒嗎?來了這麼多次連這麼大個的物件都沒看見過嗎?一塊巧克力卻逃不過你的眼,還真是……選擇性失明。”

“得意什麼啊你,不就會彈幾首破旋律嘛,我也會。”金珉碩哼了一聲。

“喲,真看不出來。”

“你起開,小爺給你露一手。”

金鐘大起身,做了一個“請”的動作,金珉碩有模有樣地坐下。第一串音符響起的時候,金鐘大不得不承認,金珉碩彈鋼琴的氣質和他吃東西的氣質實在太不一樣了。他有些納悶,這兩種完全相反的氣質是怎麼如此和諧地共存在一個人身上呢。哦,忘了,金珉碩不是人,是個小妖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