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廠是明代最大的一個負責偵緝和刑獄的特務機關。
如若有大案要案發生,皇上首先想到的,便是交于東廠處理。
東廠始設于明成祖永樂時期,《明史.成祖本紀三》記載:“永樂十八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刺事。”
《明通鑒》記述得更加詳細:“永樂十八年八月,置東廠于北京。最初,皇上命中官刺事,皇太子監國,稍稍禁止秘密偵緝,到這時,北京初建,皇上銳意防奸和謀反,便廣布錦衣官校,專門從事緝查暗訪;又怕外朝大臣了知內情,就在東安門北設立東廠,以內侍心腹執掌廠事。從此以后,東廠禁軍日益驕橫跋扈,不可一世。”
東廠直接受皇帝指揮,除皇帝之外,其他任何人都在它的偵察之中。事關機密,責任重大,所以皇帝十分重視,派去主持的宦官都為其心腹親信。頒發的官防比起其他宦官衙門也隆重得多。
東廠顯然是出自成祖的個人所需而特別設立的,其外署辦事大堂設在東安門外迤北,東河沿一帶,過東上北門和東中門,街北是彈子房、學醫讀書處、光祿寺,街南是篦頭房。再往東,是東安里門,俗稱墻門。過橋以后,便是東安門。東廠的外署大堂就設在這東安門外迤北一處院落。
東廠從永樂十八年設立,直到明代滅亡,共二百二十余年,其偵緝、逮捕、陷害、冤獄和大規模屠殺,從來就沒有停止過,直接間接都是從這里發動和執行的。東廠是皇帝下圣旨設立的,由皇帝的心腹內侍總督廠事,直接聽命于皇帝,也由皇帝授旨行事。因此,除皇帝之外,任何人都無法插手廠事,而且任何人都在被監視和偵察之列。東廠所辦的事實際上是皇帝交付的事,所以屬于天子頭等機密,責任十分重大,任何人都不敢等閑視之。
主持東廠事務的皇帝心腹內侍便是東廠掌印太監,他的全副官銜是“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廠內之人稱之為“督主”或“廠公”。
廠公之下設有掌刑千戶和理刑百戶各一員,二者也稱為“貼刑”,多是來自錦衣衛。
東廠偵察訪緝十分廣范,上至官府,下至民間,都有它的蹤跡。
現如今東廠廠公名叫石忠,卻還是先皇設立。當今皇上登機不久,本欲重設廠督,但因石忠權傾朝野,心腹死黨眾多,皇帝也懼怕三分,也就沒敢與他正面沖突。
石忠野心勃勃,不僅在朝野上獨攬大權,對江湖之事也多有參與。他暗中與圣殿尊主盛凌人互相勾結,多借其手操控其他門派及參與江湖之事。他們還妄圖鏟除所有對立門派,以達到一統江湖的目的。盛凌人也因有東廠撐腰,在江湖上更是橫行霸道,所懼者惟有川中唐門。
石忠本身武藝高強,放眼江湖,也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高手。他手下還有五位武功高強的太監,全部都是他的心腹親信。這五人分別是明海、司宏、范允、伍魁和史太,他們合稱東廠五監,是東廠之中僅次于石忠的一流高手。
賑災官銀被劫一案,已然驚動朝野,皇上自然還是交于東廠去追查。至于第五行,頂多只能算是朝庭的密探而已。
石忠于是派了自己的親信范允,直接到順慶府開始追查此案。
由于東廠權利甚大,對大臣有生殺大權,因此官吏一般都不敢得罪。順慶府知府名為馬步超,得知東廠有人前來,自然是不敢怠慢,親自出城迎入府衙。
一到府衙,范允便問道:“那個丟失官銀的守備將軍呢?”
馬步超回道:“按梁大人之意,現如今已打入死牢,正在牢中候審。”
范允又問道:“聽說還有一個活口?”
馬步超道:“沒錯。只是那賊子口氣甚緊,本府親審過多次,他卻一個字也不肯說,到現在還是一無所獲。”
范允十分不客氣地道:“案發也有些時日了,如今卻還無一絲進展,那就是大人你的無能了。”
馬步超心中有氣,臉上卻不敢表現:“是!是!是!要不皇上也不會派公公您來主持此案了。”
范允又問道:“案發之時,不是還有一位官差也在場么?”
馬步超指著堂上其中一位捕快答道:“沒錯,正是本府的捕快范愁。”
范愁聽喚便出班說道:“卑職范愁,見過公公。”
范允卻沒正眼瞧他,只開口說道:“來人啊!給我拿下。”
范愁一聽,立馬急了,大叫道:“公公,卑職無罪啊!”
馬步超也是莫名其妙,替范愁求情道:“范愁雖沒能拿得賊人,卻也救了宋將軍性命,實是有功無過啊!”
范允一聽立馬啐道:“呸!他是罪大惡極的歹人,馬大人怎地還替他求情?”
馬步超更加不解道:“此話從何說起?”
范允并不回答,而是問范愁道:“咱家問你,案發之時,你如何在場?”
范愁答道:“小的公干回衙,正好路過那里,恰巧便撞見了劫匪。”
范允卻不信道:“‘正好路過’?有這么巧的事?莫不是早有預謀吧!說,你是不是劫匪的同黨,被劫官銀究竟到哪兒去了?”
范愁更加急了:“冤枉啊!卑職的確是去公干的,這點馬大人可以作證。”
馬步超也道:“他說的沒錯,的確是本府派他出去的。”
范允不理,又問道:“那好,你既然遇到劫匪,如何不將他們拿下?”
范愁道:“劫匪人多勢眾,又個個武藝高強,我等幾個勢單力孤,根本不是對手啊!何況連宋將軍那般武藝高強,卻也對付不了劫匪,卑職又怎能抓得住他們呢?”
范允卻不聽他解釋,只說道:“強詞奪理,先將此人押入大牢,待咱家查明真相之后,再行處治。”于是眾官差只得將范愁押入大牢,馬步超怕引火燒身,也不敢再替范愁求情。
——注:此章多引用《明清禁衛軍密檔》和《明朝特務政治》二書。 第33章 東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