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那一句理直氣壯的話,噎了沒藥一下。當你違背世俗間所設置的規則的時候,便會遭受整個天下的譴責。
那種時候,根本扛不住。
可你偏偏卻說,你有你的夥伴和親人信任。
這種自信,到底是哪裡來的?
“你……太任性了。”無數反駁的話語彙聚到了一起,可結果沒藥卻只能說這麼一句。
除了任性,還能說什麼呢?
哪有正常人,會如她這般?
“所謂的法,無外乎是上位者定下來的生存遊戲規矩而已。其中是非對錯,我也懶得去說。
我自有我的生活方式,人不害我,我不害人。
在一切沒有威脅到我和我身邊人安危的情況下,咱們一切好說,而一旦觸及了我的底線,我管你什麼爲非作歹天理不容?
我只知道,人生在世,這輩子,做到問心無愧即可。
去他的天下人,與我何干?
不在意我之人,何必憂心之?
一輩子,做到莫忘初心和問心無愧,我自認爲足以。”沒藥不理解,可不代表風華不知道別人不理解的點。她,自然有她的道理。
“你的思想,太過於驚世駭俗了。其他人,都不會這樣的。”再次被風華的話給嚇到,可沒藥雖然如此說著,可不知道爲什麼,有一種自己被說服了的感覺。
“其他人是其他人啊,其他人的想法我可以理解。可這世間,還是有一個我啊。我的人生也許和其他人的不一樣,也許很多人不喜歡,還有許多人根本不認同,還可能會遭受很多的質疑否定,可我開心不就好了?
人的一輩子,爲什麼要爲了無所謂的人的眼光而活?
你就當我囂張,說我狂妄,認爲我離經叛道都好,我只知道我問心無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不要因爲別人的人生,來否定我存在的意義。存在,就是合理。
也許有的人看不慣,可也有些人是和我一樣的。
我成爲不了蓋世英雄,也不會是說書人口中的盛世佳人又或者是紅顏禍水。
我只是我自己,我沒有要故意的與衆不同,只不過我喜歡這樣而已。這樣我會開心,會自在,會逍遙。
自古以來不就有那句老話嗎?物以類聚,人以羣分。
你沒見到過的,不代表沒有。你不喜歡的,不代表沒人喜歡。你不認同的,不待表沒有人認同。你不知道的,不代表不存在。
就好比是一本書,有喜劇,有悲劇,有愛恨情仇,有恩怨糾葛,什麼家庭倫理,世俗眼光,很多都是在愛情親情友情的各種背叛下,纔會崛起。
就如很多人看不慣我一樣,那種書我也看不慣。但,我不否定它存在的合理性。
只不過,如果有一天,我動手去寫一本書,那麼我的故事裡,我筆下的人物,無論愛情親情友情,都將是完美的。
也許人生是需要有磨難,也許一切總歸是不如意的。但我始終相信,那些感情是美好而不容玷污的。磨難可以存在,沒必要從這些美好的感情上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