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話,方君翊樂了!
很明顯,秦晴動心了!
“曜”在她的心目中,有著無可取代的地位,甚至比哥哥還重要!
“哈哈,你怎么每次都懷疑我騙你呀?”他笑嘻嘻的問,心情登時好了許多。
“因為,你每次帶給我的消息,都好到讓人不敢相信嘛!”秦晴捂著鼻子,那里因為激動,而酸酸的,熱熱的。
她是夢想,有朝一日也可以登上舞臺,像“曜”那樣盡情的唱歌、跳舞,把溫暖和明亮,撒到每一個角落,照亮每一雙崇拜的眼睛!
她也知道,這個夢想很遙遠、很渺茫,甚至一生都不可能實現。
可是現在!
突然有人告訴她,男神要唱她寫的歌?
別說只是一小段,就算只是一句,一個音符,也是她十七年人生之中,最最幸福的事了!
聽筒里又是一段沉默,方君翊也不追問,他知道,這丫頭還在適應突如其來的幸福感。
過了一會,他才很遺憾的嘆了口氣,“可惜啊,你又不能來聽。我記性不太好,也許過幾天就忘記了……”
“喂喂喂,你絕對,絕對不準忘記!聽見了沒有?”砰砰的聲音,應該是秦晴焦急的拍桌子,“你要敢忘記,我,我跟你絕交!”
“哈哈,這么嚴重?”
“當然了,這可是我跟‘男神’合體的機會!拿命去換我都甘心!”秦晴一如既往的夸張。
“合,合……”方君翊捂住嘴巴,差點兒被自己口水嗆到。
這丫頭,還真敢說……
不過,想到這個詞背后,不太“健康”的衍生意,方君翊感覺,自己的臉頰也控制不住的發燒……
“那你……”他小心翼翼的開口,“來不來呢?”
來不來……
又回到這個讓人頭大的問題!
又哭又笑的可愛表情,瞬間被從秦晴臉上洗去一樣,她肩膀一塌,趴在了試卷上。
去嗎?
那是又一次說話不算數,百里云沉絕對不肯!
要跟他鬧,保管又是一陣天雷地火,最后還是自己輸!
不去嗎?
開玩笑?那怎么行!
她剛才說了,就算豁出命,也要感受一下,跟男神合體的神圣感覺!
方君翊并不逼,只是靜靜的等候,在這陽光綠草的安靜中,他聽見了自己越來越快的心跳。
對這件事,他的期待,好像一點不比秦晴少呀!
為什么會這樣?
難道……是我……喜歡上她了?
赫?
他嘴巴半張,流露出無比震驚的表情。
不會吧?
從小到大,圍繞在他身邊,各種討好、親近的女孩子就不計其數,他是煩不勝煩,還要保持風度應酬她們。
這么說吧,最讓他頭疼的,就是“女孩子”這種生物。
他最不可能做的,就是“喜歡一個女孩子”這種事……
不不不,應該不是的!
我只是覺的秦晴好玩,跟她合得來,欣賞她的才華,同情她的遭遇而已……
方君翊正忐忑的剖析自己的心情,突然聽筒你又是“砰”的一聲,聽到秦晴慷慨激動的回答——
“去!我一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