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小說

容齋四筆·卷第十五十五則

徽廟朝宰輔

蔡京擅國命,首尾二十餘年,一時士大夫未有不因之以至大用者,其後頗採公議,與爲異同。若宰相則趙清憲挺之、張無盡商英、鄭華原居中、劉文憲正夫,所行所言,世多知之。其居執政位者,如張康國賓老、溫益禹弼、劉逵公路、侯蒙元功者,皆有可錄。康國定元祐黨籍,看詳講議司編匯奏牘,皆深預密議,及後知樞密院,始浸爲崖異。徽宗察京專愎,陰令狙伺其奸,蓋嘗許以相。是時,西北邊帥,多取部內好官自闢置,以力不以才。康國曰:“並塞當擇人以紓憂,顧奈何欲私所善乎?”乃隨闕選用,定爲格。京使御史中丞吳執中擊之,康國先知之,具以奏。益鎮潭州,凡元祐逐臣在湖南者,悉遭侵困,因《愛莫助之圖》遂爲京用。至中書侍郎,乃時有立異。京一日除監司郡守十人,將進畫,益判其後曰:“收。”京使益所厚中書舍人鄭居中間之,益曰:“君在西掖,每見所論事,舍人得舉職,侍郎顧不許邪?今丞相所擬十人,共皆姻黨耳,欲不逆其意,得乎?”逢以附京至中書侍郎。京去相,逢首勸上碎元祐黨碑,寬上書邪籍之禁,凡京所行悖理殃民事,稍稍釐正之。蒙在政地,上從容問蔡京何如人,對曰:“使京能正其心術,雖古賢相何以加?”上頷首,且使密伺京所爲,京聞而銜之。凡此數端,皆見於國史本傳。

教官掌箋奏

所在州郡,相承以表奏書啓委教授,因而餉以錢酒。予官福州,但爲撰公家謝表及祈謝晴雨文,至私禮箋啓小簡皆不作。然遇聖節樂語嘗爲之,因又作他用者三兩篇,每以自愧。鄒忠公爲穎昌教授,府守範忠宣公屬撰興龍節致語,辭不爲。範公曰:“翰林學士亦作此。”忠公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範公敬謝之。前輩風節,可畏可仰如此。

予初登詞科,再至臨安,寓於三橋西沈亮功主簿之館,沈以予買飯於外,謂爲不便,自取家饌日相供。同年湯丞相來訪,扣旅食大概,具爲言之。湯公笑曰:“主人亦賢矣!”因戲出一語曰:“哀王孫而進食,豈望報乎?”良久,予應之曰:“爲長者而折枝,非不能也。”公大激賞而去。汪聖錫爲秘書少監,每食罷會茶,一同舍輒就枕不至。及起,亦戲之曰:“宰予晝寢,於予與何誅。”衆未有言,汪曰:“有一對,雖於今事不切,然卻是一個出處。”雲:“子貢方人,夫我則不暇。”同舍皆合同稱美。

北郊議論

三代之禮,冬至祀天於南郊,夏至祭地於北郊。王莽於元始中改爲合祭,自是以來,不可復變。元豐中,下詔欲復北郊,至六年,唯以冬至祀天,而地祗不及事。元祐七年,又使博議,而許將、顧臨、範純禮、王欽臣、孔武仲、杜純各爲一說。逮蘇軾之論出,於是羣議盡廢。當時諸人之說有六:一曰,今之寒暑與古無異,宣王六月出師,則夏至之日,何爲不可祭;二曰,夏至不能行禮,則遣官攝行,亦有故事:三曰,省去繁文未節,則一歲可以再郊;四曰,三年一祀天,又一年一祭地;五曰,當郊之歲,以十月神州之祭,易夏至之方澤,可以免方暑舉事之患;六曰,當郊之歲,以夏至把地祗於方澤,上不親郊,而通爟火于禁中望祀。軾皆闢之,以謂無一可行之理,其文載於奏議,凡三千言。元符中,又詔議合祭,論者不一,唯太常少卿宇文昌齡之議,最爲簡要。曰:“天地之勢,以高卑則異位,以禮制則異宜,以樂則異數。至於衣服之章,器用之具,日至之時,皆有辨而不亂。夫祀者,自有以感於無,自實以通於虛,必以類應類,以氣合氣,然後可以得而親,可以冀其格。今祭地於圓丘,以氣則非所合,以類則非所應,而求高厚之來享,不亦難乎?”後竟用其議。此兩說之至當如此。

討論濫賞詞

東坡公《行香子》小詞雲:“清夜無塵,月色如銀。酒斟時,須滿十分。浮名浮利,休苦勞神。嘆隙中駒,石中火,夢中身。雖抱文章,開口誰親?且陶陶,樂盡天真。不如歸去,作個閒人。對一張琴,一壺酒,一溪雲。”紹興初,範覺民爲相,以自崇寧以來,創立法度,例有泛賞,如學校,茶鹽,錢幣,保伍,農田,居養,安濟,寺觀,開封、大理獄空,四方邊事,御前、內外諸司,編敕會要、學制、禮制、道史等書局,掖庭編澤,行幸,曲恩,諸色營繕,河埽功役,採石、木箋、花石等綱,祥瑞,禮樂,”兩城所公田,伎術,伶優,三山,永橋,明堂,西內,八寶,玄圭,種種濫賞,不可勝述。其曰應奉有勞、獻頌可採、職事修舉、特授特轉者,又皆無名直與,及自身補官,選人改官,職名礙格,非隨龍而依隨龍人,非戰功而依戰功人等,每事各爲一項,建議討論。又行下吏部,若該載未盡名色,併合取朝廷指揮,臨時參酌。追奪事件,遂爲畫一規式,有至奪十五官者。雖公論當然,而失職者胥動造謗,浮議蜂起。無名子因改坡語云:“清要無因,舉選艱辛。系書錢,須要十分。浮名浮利,虛苦勞神。嘆旅中愁,心中悶,部中身。雖抱文章,苦苦推尋。更休說,誰假誰真。不如歸去,作個齊民。免一回來,一回討,一回論。”至大字書寫貼於內前牆上,邏者得之以聞。是時,僞齊劉豫方盜據河南,朝論慮或搖人心,亟罷討論之舉。範公用是爲臺諫所攻,今章且叟奏稿中正載彈疏,竟去相位雲。

尺八

唐盧肇爲歙州刺史,會客於江亭,請目前取一事爲酒令,尾有樂器之名。肇令曰:“遙望漁舟;不闊尺八。”有姚巖傑者,飲酒一器,憑欄嘔噦,須臾即席,還令曰:“憑欄一吐,已覺空喉。”此語載於《摭言》。又《逸史》雲:“開元末,一狂僧往終南迴向寺,一老僧令於空房內取尺八來,乃玉笛也。謂曰:‘汝主在寺,以愛吹尺八,滴在人間,此常吹者也。汝當回,可將此付汝主。’僧進於玄宗,特取吹之,宛是先所御者。”孫夷中《仙隱傳》:“房介然善吹竹笛,名曰尺八。將死,預將管打破,告諸人曰:‘可以同將就壙。’”亦謂此雲。尺八之爲樂名,今不復有。《呂才傳》雲:“貞觀時,祖孝孫增損樂律,太宗詔侍臣舉善音者。王硅、魏徵盛稱才制尺八,凡十二枚,長短不同,與律諧契。太宗即召才參論樂事。”尺八之所出,見於此,無由曉其形制也。《爾雅釋樂》亦不載。

三給事相攻

元祐中,王欽臣仲至,自權工部侍郎除給事中,爲給事姚勔所駁而止。大觀中,陳亨伯自左司員外郎擢給事中,爲權官蔡薿(n!)所沮而出。政和末,伯祖仲達在東省,以疾暫謁告兩日,張天覺復官之命,過門下第四廳,給事方會論爲畏繳駁之故,所以託病,遂罷知滁州。

朱藏一詩

政和末,老蔡以太師魯國公總治三省,年已過七十,與少宰王黼爭權相傾。朱藏一在館閣,和同舍秋夜省宿詩云:“老火未甘退,稚金方力征。炎涼分勝負,頃刻變陰晴。”兩人門下士互興語言,以爲嘲謗。其後黼獨相,館職多遷擢,朱居官如故,而和人菊花詩云:“紛紛桃李春,過眼成枯萎。晚榮方耐久,造物豈吾欺?”或又語於黼以爲怨憤。是時,士論指三館爲鬧藍。

蔡京輕用官職

蔡京三入相時;除用士大夫,視官職如糞土,蓋欲以大爵市私恩。政和六年十月,不因赦令,侍從以上先緣左降同日遷職者二十人。通奉大夫張商英爲觀文殿學士,中大夫王襄爲延康殿學士,顯漠閣待制李圖南爲述古殿學士,寶文閣待制蔡薿(n!)、顯漠閣待制葉夢得併爲龍圖閣直學士,寶文閣待制張近、通奉大夫錢即、右文殿修撰王漢之併爲顯漠閣直學士,中大夫葉祖洽爲徽猷閣直學士,朝散大夫曾孝蘊爲天章閣待制,朝散郎俞桌、朝議大夫曾孝序、中奉大夫範致明、右文殿修撰蔡肇、大中大夫孫鼛、朝議大夫王覺、右文殿修撰陳腸併爲顯謨閣待制,朝請郎蔡懋、中奉大夫龐恭孫、朝請郎洪彥昇併爲徽猷閣待制。至十一月冬祀畢,大赦天下,仍復推恩。

節度使改東宮環衛宮

太祖有天下,將收藩鎮威柄,故漸行改革。至於位至侍中、中書令、使相者,其高僅得東宮官,次但居環衛。鳳翔王晏爲太子大師,安遠武行德爲太子太傅,護國郭從義爲左金吾上將軍,鳳翔王彥超爲右金吾上將軍,走國白重贊爲左千牛上將軍,保太楊廷漳爲右千牛上將軍,靜難劉重進爲羽林統軍。若符彥卿者,以太師中書令、天雄節度使直罷歸洛,八年不問,亦不別除官。其廟漠雄斷如是。靖康初,以戚里冒政、宣恩典,多建節鎖,乃稽用此制。錢景臻以少傅安武節度,劉宗元以開府儀同三司、鎮安節度,併爲左金吾上將軍。範訥以平涼,劉敷以保信,劉敏以保成,張橋以向德,王舜臣以岳陽,朱孝孫以應道,錢忱以瀘川節度,併爲右金吾上將軍。自後不復舉行矣。

宰相任怨

宰相欲收士譽,使恩歸己,故只以除用爲意,而不任職及顯有過舉者,亦不肯任怨,梢行黜徙。文惠公在相位,嘗奏言:“今之監司、郡守,其無大過者,臺諫固不論擊。但其問實有疲愞(hu^)庸老之人,依阿留之,轉爲民害。臣欲皆與詞祿,理作自陳,監司或就移小郡,庶幾人有家食之資,國無曠官之失。”孝宗欣然聽許。於是湖南轉運判官任詔,改知復州,廣東提舉鹽事劉景,改知南雄州。時太常丞闕,監左藏庫許子紹欲得之,公以大超越,諭使小緩。子紹宛轉愈力,乃白其事,出通判靜江府。議者私謂若如此則是廟堂而兼臺諫之職。殊不思進賢退不肖,真宰相之事耳。欲擬宮觀三四人,未暇而去位,子紹之出,遂織入言章中。近者京丞相以國子錄吳仁杰居職未久,便欲求遷,奏罷歸吏部注籤判,亦此意也。

四李杜

漢太尉李固、杜喬,皆以爲相守正,爲樑冀所殺。故掾楊生上書,乞李、杜二公骸骨,使得歸葬。樑冀之誅,權勢專歸宦官,傾動中外,白馬令李雲露布上書,有帝欲不諦之語。桓帝得奏震怒,逮雲下北寺獄。弘農五官掾杜衆,傷雲以忠諫獲罪,上書願與雲同日死。帝愈怒,下廷尉,皆死獄中。其後襄楷上言,亦稱爲李、杜。靈帝再治鉤黨,範滂受誅,母就與之訣,曰:“汝今與李、杜齊名,死亦何恨!”謂李膺、杜密也。李大白、杜子美同時著名,故韓退之詩云:“李杜文章在,光焰萬丈長。”凡四李、杜雲。

渾脫隊

唐中宗時,清源尉呂元泰上書言時政曰:“比見坊邑相率爲渾脫隊,駿馬胡服,名曰‘蘇幕遮’,旗鼓相當,騰逐喧譟。以禮義之朝,法胡虜之俗,非先王之禮樂,而示則於四方。《書》曰:‘謀時寒若’。何必羸形體、歡衢路,鼓舞跳躍而索寒焉!”書聞不報。此蓋並論潑寒胡之戲。唐史附於《宋務光傳》末,元泰竟亦不顯。近世風俗相尚,不以公私宴集,皆爲耍曲耍舞,如《勃海樂》之類,殆猶此也。

歲陽歲名

歲陽、歲名之說,始於《爾雅》。太歲在甲曰閼逢,在乙曰旃蒙,在丙曰柔兆,在丁曰疆圉,在戊曰著雍,在己曰屠維,在庚曰上章,在辛曰重光,在壬曰玄默,在癸曰昭陽,謂之歲陽。在寅曰攝提格,在卯曰單閼,在辰曰執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胖,在未曰協洽,在申曰裙灘,在西曰作噩,在戌曰閹茂,在亥曰大淵獻,在子曰困敦,在醜曰赤奮若,謂之歲名。自後唯太史公《曆書》用之,而或有不同。如閼逢爲焉逢,旃蒙爲端蒙,柔兆爲遊兆,疆圉爲疆梧,著雍爲徒雍,屠維爲祝犁,上章爲商橫,重光爲昭陽,玄默爲橫艾,昭陽爲尚章,大荒落爲大芒落,協洽爲汁洽,沼灘爲汭漢,作噩爲作鄂,閹茂爲淹茂,大淵獻、困敦更互,赤奮若乃爲赤奪,若此蓋年把久遠,傳寫或訛,不必深辨。但漢武帝太初元年太歲丁丑,而以爲甲寅,其失多矣。《爾雅》又有月陽、月名。月在甲曰畢,在乙曰桔,在丙曰修,在丁曰圉,在戊曰厲,在己曰則,在庚曰窒,在辛曰塞,在王曰終,在癸曰極。正月爲陬,二月爲如,三月爲病,四月爲餘,五月爲皋,六月爲且,七月爲相,八月爲壯,九月爲玄,十月爲陽,十一月爲辜,十二月爲塗。考之典籍,唯《曆書》謂太初十月爲畢聚。《離騷》雲:“攝提貞於孟陬。”《左氏傳》:“十月曰良月。”《國語》:“至於玄月。”它未嘗稱引。郭景純註釋雲:“自歲陽至月名,皆所未洋通者,故閉而不論。”蓋不可強爲之說。非若《律書》所言二十八舍、十母、十二子,猶得穿鑿傅致也。《資治通鑑》專取歲陽、歲名以冠年,不可曉解,殊不若甲子至癸亥爲明白爾。韓退之詩“歲在淵獻牽牛中”,王介甫《字說》言“疆圉”,自餘亦無說。《左傳》所書“歲在星紀,而淫於玄枵”,“歲在降婁,降婁中而且”,“歲在娵訾之口”,“歲五及鶉火”,“歲在顓帝之虛”,“歲在豕韋”,“歲在大梁”,皆用歲星次舍言之。司馬倬跋溫公《潛虛》,其未雲:“乾道二年,歲在柔兆閹茂、玄默執徐月、極大淵獻日。”謂丙戌年、王辰月、癸亥日,以歲名施於月日,尤爲不然。漢章不自爲文,殆是僚採強解事者所作也。

官稱別名

唐人好以它名標榜官稱,今漫疏於此,以示子侄之未能盡知者。太尉爲掌武,司徒爲五教,司空爲空土,侍中爲大貂,散騎常侍爲小貂,御史大夫爲亞臺、爲亞相、爲司憲,中丞爲獨坐、爲中憲,侍御史爲端公、南牀、橫榻、雜端,又曰脆梨,殿中爲副端,又曰開口椒,監察爲合口椒,諫議爲大坡、大諫,補閉今司諫。爲中諫,又曰補袞,拾遺今正言。爲小諫,又曰遺公,給事郎爲夕郎、夕拜,知制浩爲三字,起居郎爲左螭,舍人爲右螭,又併爲修注,吏部尚書爲大天,禮部爲大儀,兵部爲大戎,刑部爲大秋,工部爲大起,吏部郎爲小選、爲省眼,考功、度支爲振行,禮部爲小儀、爲南省舍人,今曰南宮,刑部爲小秋,祠部爲冰柄。廳,比部爲比盤,又曰昆腳皆頭,屯田爲田曹,水部爲水曹,諸部郎通曰哀烏、依烏,太常卿爲樂卿,少卿爲少常、奉常,光祿爲飽卿,鴻腫爲客卿、睡卿,司農爲走卿,大理爲棘卿,評事爲廷平,將作監爲大匠,少監爲少匠,秘書監爲大蓬,少監爲少蓬,左右司爲都公,太子庶子爲宮相,宰相呼爲堂老,兩省相呼爲閣老,尚書丞郎爲曹長,御史、拾遺爲院長。下至縣令曰明府,丞曰贊府、贊公,尉曰少府、少公、少仙,此已見前《筆》。

容齋續筆·卷第九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一十六則容齋續筆·序·卷第一十八則容齋五筆·卷第六十二則容齋續筆·卷第三十八則容齋續筆·卷第三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五筆·卷第五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七十七則容齋五筆·卷第八十二則容齋四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一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十六十二則容齋四筆·卷第七十四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容齋四筆·序·總序容齋五筆·卷第六十二則·卷第五二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舊序容齋五筆·卷第五十五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三十三則容齋五筆·卷第六十二則容齋五筆·卷第三十五則容齋五筆·卷第九十二則容齋三筆·卷第十十七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五十五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舊序·卷第十三十八則容齋五筆·卷第八十二則·卷第十二十八則·卷第八十五則·卷第三二十一則容齋五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三二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容齋續筆·卷第六十五則容齋四筆·卷第八十七則容齋四筆·序·卷第十二十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一十八則·卷第十四十六則容齋四筆·卷第六十五則容齋五筆·卷第四九則容齋四筆·卷第十四十四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五十五則容齋三筆·卷第五十七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卷第十五十九則·卷第五二十五則容齋五筆·卷第三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八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八十五則·卷第九二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八十七則容齋三筆·卷第十四十六則容齋續筆·卷第八十五則·總序容齋三筆·卷第九十六則容齋續筆·卷第二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一十八則·重刻容齋隨筆紀事一·卷第十二十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三二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七十四則·卷第七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八十七則容齋五筆·卷第三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五十三則·卷第十二十八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二十六則·卷第一二十九則容齋續筆·卷第四十七則容齋四筆·卷第二二十則容齋續筆·卷第十二十二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三二十四則容齋續筆·卷第九十四則·卷第十二十則容齋四筆·卷第十十七則容齋三筆·卷第九十六則·卷第十三十八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一十六則容齋四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續筆·卷第十五十三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五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九十六則·卷第一二十九則·卷第十二十八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五十七則·卷第十三十八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容齋續筆·卷第七十七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三十三則容齋五筆·卷第四九則
容齋續筆·卷第九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一十六則容齋續筆·序·卷第一十八則容齋五筆·卷第六十二則容齋續筆·卷第三十八則容齋續筆·卷第三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五筆·卷第五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七十七則容齋五筆·卷第八十二則容齋四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一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十六十二則容齋四筆·卷第七十四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容齋四筆·序·總序容齋五筆·卷第六十二則·卷第五二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舊序容齋五筆·卷第五十五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三十三則容齋五筆·卷第六十二則容齋五筆·卷第三十五則容齋五筆·卷第九十二則容齋三筆·卷第十十七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五十五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舊序·卷第十三十八則容齋五筆·卷第八十二則·卷第十二十八則·卷第八十五則·卷第三二十一則容齋五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三二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容齋續筆·卷第六十五則容齋四筆·卷第八十七則容齋四筆·序·卷第十二十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一十八則·卷第十四十六則容齋四筆·卷第六十五則容齋五筆·卷第四九則容齋四筆·卷第十四十四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五十五則容齋三筆·卷第五十七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卷第十五十九則·卷第五二十五則容齋五筆·卷第三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八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八十五則·卷第九二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八十七則容齋三筆·卷第十四十六則容齋續筆·卷第八十五則·總序容齋三筆·卷第九十六則容齋續筆·卷第二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一十八則·重刻容齋隨筆紀事一·卷第十二十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三二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七十四則·卷第七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八十七則容齋五筆·卷第三十五則容齋續筆·卷第五十三則·卷第十二十八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二十六則·卷第一二十九則容齋續筆·卷第四十七則容齋四筆·卷第二二十則容齋續筆·卷第十二十二則容齋四筆·卷第十三二十四則容齋續筆·卷第九十四則·卷第十二十則容齋四筆·卷第十十七則容齋三筆·卷第九十六則·卷第十三十八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一十六則容齋四筆·卷第一十九則容齋續筆·卷第十五十三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五十八則容齋四筆·卷第九十六則·卷第一二十九則·卷第十二十八則容齋三筆·卷第一十四則容齋三筆·卷第五十七則·卷第十三十八則容齋續筆·卷第十四十七則容齋續筆·卷第七十七則容齋三筆·卷第十三十三則容齋五筆·卷第四九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