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進入平緩期,陳益讓大家該休息的休息,不用再加班加點的熬夜。
目前任務有兩個。
第一,包琳琳三人的經濟問題,是否和範芝梅一樣,不僅失了身丟了感情,還要面臨嚴重後果。
第二,範芝梅是否和某人見面過。
如果真的見過,滿大街都是攝像頭,就不信找不到蛛絲馬跡。
復勘已經做的很認真很全面了,在實驗室將陸永強帶回的樣本進行全面檢測後,很遺憾結果並無驚喜。
乾淨的很,沒有指紋也沒有DNA,杯碗碟筷全都清洗過。
這代表沒有作案現場,完整的案件過程存在很大的空擋。
鬼筆鵝膏素來自範芝梅,四個女人在案發前一天都去過鞏慶亮家,一覺醒來後鞏慶亮死了。
中間發生了什麼,誰也不知道,怎麼下的毒,無法用刑偵手段得知。
也就是說,需要口供。
對蓄意謀殺來說,沒有證據想要拿到口供非常難,在人性化審訊的今天,非常考驗刑警的耐心以及多角度發散思維。
時間來到第二天中午。
秦飛有了新的收穫,鞏慶亮的房子並不是他自己買的,付錢的是曹娥。
轉賬轉了七百萬,再加上豪宅,曹娥在鞏慶亮身上已經花了上千萬。
四個女人中,曹娥是最有錢的。
何時新已經帶人去了曹娥公司,落實曹娥是不是真的能賺這麼多錢,還是說和範芝梅一樣,用了其他方法呢?
一個公司的高管,想要支配公司的錢應該不難,起碼比範芝梅要簡單很多。
卓雲負責的是盧娜,這個女人爲了投資掏空了家底,可惜根本沒有所謂的金融產品,鞏慶亮的身份是假的。
從動機看,盧娜僅次於範芝梅。
支隊長辦公室。
陳益在思索可行的突破口。
四個人是否都參與了,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做個假設。
假設四個人都參與了,那麼鞏慶亮在上午就中毒了,爲何在睡前沒有感覺到任何異常呢?
鬼筆鵝膏素的發作時間再慢,也不至於超過十二個小時,就算每個人體質不同,總要有點苗頭,比如頭暈腹瀉等。
或者,鞏慶亮在睡前已經感覺到了不適,但沒有選擇就醫?
當時和鞏慶亮在一起的是範芝梅,她是不是發現了鞏慶亮開始毒發,然後把他忽悠到了牀上?
鞏慶亮體內並無安眠一類的鎮定藥,真要是毒發了,睡得著嗎?
“包琳琳沒有下毒嗎?”
陳益覺得這個小姑娘心眼不少,也許把合作者給陰了,說好的一起下毒,但她沒做。
人都有陰暗面,叛逆的女孩陰暗面會更大,預判不了她到底會幹出什麼事。
不過這都是猜測,拿不到口供永遠無法得知事實。
電話鈴聲打斷了陳益的思路,他轉頭看了一眼桌面上的手機,來電顯示是鄭洋的名字。
接通,免提。
“喂?洋哥。”
鄭洋:“陳益啊,忙什麼呢?”
陳益:“在局裡呢,有案子,您什麼指示?”
鄭洋笑道:“我哪敢對陳隊長有指示,這不是喊你吃飯麼,怎麼樣,今晚喝一杯?”
陳益:“剛說了有案子,是不是聾。”
鄭洋:“你當我不懂啊,抽一個小時出來陪我吃頓飯。”
局裡有案子,像秦飛這樣的刑警肯定不可能有空,更無法溜號,但支隊長不同,給隊裡的警員下指示就行了,沒必要一直盯著,抽點空出來還是可以的。
陳益:“洋哥,有事說事啊。”
鄭洋:“邊吃邊說,我就在市局附近的炒雞店,局裡需要你的時候隨時可以回去。”
陳益:“行,你等我半個小時吧。”
對方所說的炒雞店距離市局很近,大家平時偶爾會去吃,不用開車,步行也就五分鐘不到。
鄭洋:“好,等著你。”
電話掛斷,陳益知道鄭洋不會無緣無故請他吃飯,應該有事需要幫忙,而且是很容易辦到那種。
他了解鄭洋,不會給自己添麻煩的。
隨後,陳益去法醫室和方書瑜說了一聲,又確定調查在穩步進行沒有問題,離開市局。
到了炒雞店,菜已經點好了,鄭洋開了單間。
“大火慢燉的草雞,洋哥這麼捨得,啥事啊?酒不喝了,真有案子不騙你。”
陳益沒動筷子,先問,拒絕喝酒。
這要是把雞肉吃下去但事情辦不了,可吐不出來了。
三百塊一隻雞,對普通人來說已經不便宜了。
鄭洋笑道:“行,不耽誤你時間,吃完咱就走,幫我要兩張入場券。”
“入場券?”陳益疑惑,“什麼入場券?”
鄭洋:“講座,帝城羅羽的,難得來陽城一次,但我只有一張,有朋友也想去聽聽。”
陳益搜索記憶,想起來了。
羅羽,帝城政法大學刑事司法教授,博士生導師,刑法學專家。
在法律領域,此人具備極高的地位,堪稱行業泰斗。
不過這個人和刑警相關不大,主要針對人羣是檢察院那邊以及律師。
刑警需要懂法,但沒必要懂的太深,抓到刑事涉案嫌疑人員就行了,後續的審判是檢察院和律師的活,警察插不了手。
“我不認識他啊。”陳益開口。
鄭洋:“檢察院總認識吧?省廳也行,幫我要兩張。”
陳益想了想,兩張票而已,沒有拒絕:“行,等晚上飯點之後,我打電話問問,洋哥你還需要聽講座呢?真是活到老學到老。”
他確實認識檢察院的,關係不錯,如果對方真能提供入場券,這點面子肯定會給。
鄭洋:“不斷學習纔能有突破,不然再過幾年,你爸得把我開了。”
陳益豎起大拇指。
當具備天賦的人才依然不停的努力提升自己,別人想追也追不上,可惜大部分人的努力程度,根本到不了拼天賦的地步。
正事聊完了,兩人開始吃飯,一個小時內得趕回去。
“我在網上刷到過羅教授的講座視頻,挺有意思的。”陳益說道。
鄭洋糾正:“應該是有深度,我建議你也去聽聽,在偵查階段法律也能提供很大幫助,因爲現在很多嫌疑人啊,喜歡鑽法律的空子。
要是能知道他們是怎麼鑽的,你不就省事了嗎?”
陳益若有所思,點頭道:“有道理,看時間吧有空我就去,不一定,你經常聽他的講座嗎?”
鄭洋:“一次沒有落下過,去不了現場的話我會等視頻出來在網上看。”
陳益哦了一聲,吃完雞腿後,和鄭洋聊起了下毒的事情。
他沒說是當前的案子,用閒聊的口吻大概描述。
“肯定判不了,誰下的毒都不知道怎麼判?”鄭洋從律師角度給出意見,“我要是被告的辯護律師,無罪釋放的把握很大,疑罪從無,法院的判決要有利於當事人。”
陳益:“我知道,這種情況對我們刑警來說還是很難受的。”
刑警的職責是抓人,而嫌疑人最後的下場無法控制。
嫌疑人歸案是刑警的最終任務,不過有些時候,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的信仰會遭到衝擊。
“你說的這個事,讓我想起了羅教授曾經舉過的一個例子。”鄭洋開口。
陳益喝了口水:“什麼例子?”
鄭洋:“一個孩子被鞭炮嚇死的例子。”
陳益認真聽著,內容是這樣的:
先天性心臟病的孩子A在河裡游泳,孩子B和孩子C路過,兩人開玩笑各自悄悄往河裡扔了一個鞭炮。
砰!
鞭炮響了,孩子A受到了巨大驚嚇,直接導致心臟病發作死在了河裡。
問:孩子B和孩子C需不需要承擔犯罪責任。
顯而易見是需要的,因爲鞭炮的炸響直接導致了孩子A死亡,當然要承擔過失賠償。
本來沒有爭議,但律師在查看卷宗的時候找到了辯護點,當庭詢問孩子B和孩子C鞭炮響了幾下,兩人都說響了一下。
當時河邊有目擊者,走訪過後得到的回答也是響了一下,沒有異議。
也就是說,兩個鞭炮只有一個鞭炮炸了,那麼炸掉的鞭炮來自孩子B還是孩子C呢?
無法判斷。
有疑問時,要做有利於當事者的推定,既然證明不了誰的鞭炮導致了孩子A死亡,兩人又非共同犯罪,主客觀不統一,所以兩個人不構成犯罪。
當鄭洋聲音落下,陳益神色微動,隱隱間抓住了什麼東西。
“你怎麼想?”鄭洋問。
陳益沒有回答,反問:“羅教授怎麼評價?”
鄭洋道:“該律師敬業,高水平,維護了法律的絕對公正。”
陳益沉默,聽起來有點不講理,但細細想來的確是這麼回事。
“要是兩個鞭炮都響了,律師說無法判斷是哪個鞭炮嚇死的孩子A呢?”
鄭洋擺手:“這種說辭法庭不會採納,如果兩個鞭炮都響了,不論哪個鞭炮導致他人死亡,都需要共同承擔責任。”
陳益點了點頭,他在想鞏慶亮被殺的案子。
鄭洋剛纔說的沒錯,在偵查階段,某些情況下法律辯護也能提供很大幫助。
這四個女人,是不是在玩【我的鞭炮沒響】的把戲?
鞭炮的例子是非共同犯,但鞏慶亮的死如果真是合作,那可就是共同犯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兩者性質完全不一樣。
“想玩一手完美犯罪嗎?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玩火燒身?”陳益自語。
鄭洋:“你說什麼?”
陳益搖頭,加快了吃飯的速度。
範芝梅到底有沒有和其他三個女人存在聯繫,需要儘快落實。
回到市局,剛好何時新完成了對曹娥的調查,這個女人挪用過公司資金,但在近期還上了。
“還上了?”
陳益邊走邊說,打開辦公室的門。
何時新在後面跟隨,說道:“還上了,賣房子還的,這件事並沒有對她造成影響,公司高層也知道這件事,既往不咎。”
“主要是曹娥能力很強,手裡掌握著大量客戶資源,公司應該是怕她跑了去競爭對手那裡。”
陳益來到辦公桌前坐下,問:“多少錢。”
何時新:“四百萬。”
不小的數目了。
陳益現在不怎麼關心這些,吩咐何時新儘快查清楚四個女人之間到底有沒有聯繫,最好能有證據,監控拍到最佳。
“間接的聯繫也要注意,明白我意思嗎?”
何時新點頭:“明白,中間人,若真有策劃者且早有預謀,她可能不敢光明正大的去見其他人,越隱秘越好。”
陳益:“對,去吧。”
……
下班的時候已經八點了。
陳益和方書瑜買菜回家,在方書瑜做飯的時候,陳益撥通了檢察院朋友的電話,對方是陽城檢察院的副檢察長蔡衛,分管偵查監督部門。
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需要監督的,檢察院的工作可不僅僅是公訴,十個檢察部分別負責十個不同業務,包括反腐在內。
偵查監督部,和市局的關係相對敏感,正常情況下雙方不應該成爲朋友,但世事就是這麼奇妙。
“羅羽的講座?有這回事。”蔡衛好像在吃飯,能聽到咀嚼食物的聲音,“怎麼了陳益,你想去聽?想去就去唄,不用入場券,拿著你的證件隨便進。”
陳益:“我不去,一個律師朋友管我要,給我幾張。”
蔡衛:“行,小事,你有空找我拿,現場座位多的很。”
陳益:“謝了,打擾吃飯嗎?和你說個案子。”
“案子?”蔡衛那邊安靜了不少,應該是離開了餐桌,“你說。”
陳益大概解釋鞏慶亮被殺一案,蔡衛非常有經驗,也不用追問更多細節,直接回答:“口供,這種情況口供非常重要,但如果只有一個嫌疑人的話,暫時不要交到我們這裡,審覈過不了。”
陳益:“我知道,兩個或兩個以上呢?”
蔡衛:“拿到口供就沒問題,作案過程沒有物證,其他證據鏈要紮實。”
陳益:“行,知道了。”
電話掛斷,方書瑜炒好菜,還不忘給陳益開了一瓶啤酒,兩人對坐吃了起來。
有案子懸而未決,話題免不了要提起。
“你指的是幾個人合作?”方書瑜問道。
陳益:“兩個或兩個以上,不排除四個人都參與了。”
方書瑜:“那如何知道誰下的毒呢?”
陳益搖頭:“不好說,要看哪幾個人。”
方書瑜:“假設四個人。”
“假設四個人的話……”陳益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那就有意思了,參考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
方書瑜微愣,反應了一會後瞪大眼睛:“連她們自己都不知道誰殺的?”
注射死刑至少三名執行人員。
一般是四個。
在執行注射的時候,四個人四針,其中一針是毒液,其他三針全是葡萄糖。
意思就是,執行人員根本不知道自己推的是不是毒液,四分之一的概率,減少執行人員的心理壓力和陰影。
畢竟這是殺人,哪怕是受命執行死刑,心理負擔也肯定小不了。
“等調查結果吧,必須找到聯繫,這是很重要的證據鏈。”陳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