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
《史記》最初沒有固定書名,或稱“太史公書”,或稱“太史公記”,也省稱“太史公”。“史記”本來是古代史書的通稱,從三國開始,“史記”由通稱逐漸成為“太史公書”的專名。作者司馬遷,字子長,左馮翊夏陽人。生于漢景帝中元五年,約卒于漢武帝征和三年。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在漢中央政府做太史令,負責管理皇家圖書和收集史料,研究天文歷法。司馬談打算編寫一部通史,愿望沒有實現就死去了。臨死的時侯,囑咐司馬遷完成他未竟的事業。
司馬遷幼年時就很刻苦,十歲開始學習當時的古文,后來跟著董仲舒、孔安國學過《公羊春秋》、《古文尚書》。漢武帝元朔三年,司馬遷二十歲,滿懷求知的欲望,游遍了祖國的名山大川,到處考察古跡,采集傳說。通過對歷史遺跡和西漢建國前后的史實的實地調查,司馬遷開闊了胸襟,增長了知識,為后來編寫《史記》作了很好的準備。
司馬談死后,司馬遷承襲父職,做了太史令,有條件看到大量的圖書文獻和國家檔案,這對司馬遷編寫《史記》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
漢武帝太初元年,司馬遷開始編寫《史記》。天漢二年,李陵率兵隨李廣利出擊匈奴,兵敗投降。漢武帝向司馬遷詢問對李陵的看法。司馬遷說,李陵投降,是因為眾寡不敵,又沒有救兵,責任不全在李陵身上。漢武帝認為司馬遷有意替李陵回護開脫,貶責漢武帝的愛姬李夫人的哥哥李廣利。于是,把司馬遷投進監獄,處以腐刑。
三年后他被赦出獄,更加發奮寫作《史記》。大約在征和二年,基本上完成了編撰工作。司馬遷死后許多年,他的外孫楊惲才把這部五十二萬多字的不朽名著公諸于世。
《史記》是一部貫穿古今的通史,從傳說中的黃帝開始,一直寫到漢武帝元狩元年,敘述了我國三千年左右的歷史。據司馬遷說,全書有本紀十二篇,表十篇,書八篇,世家三十篇,列傳七十篇,共一百三十篇。
班固在《漢書·司馬遷傳》中提到《史記》缺少十篇。三國魏張晏指出這十篇是《景帝本紀》、《武帝本紀》、《禮書》、《樂書》、《律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列傳》。后人大多數不同意張晏的說法,但《史記》殘缺是確鑿無疑的。今本《史記》也是一百三十篇,有少數篇章顯然不是司馬遷的手筆,漢元帝、成帝時的博士褚少孫補寫過《史記》,今本《史記》中“褚先生曰”就是他的補作。
《史記》取材相當廣泛。當時社會上流傳的《世本》、《國語》、《國策》、《秦記》、《楚漢春秋》、諸子百家等著作和國家的文書檔案,以及實地調查獲取的材料,都是司馬遷寫作《史記》的重要材料來源。特別可貴的是,司馬遷對搜集的材料做了認真的分析和選擇,淘汰了一些無稽之談。對一些不能弄清楚的問題,或者采用闕疑的態度,或者記載各種不同的說法。由于取材廣泛,修史態度嚴肅認真,所以,《史記》記事翔實,內容豐富。
班固《漢書·司馬遷傳》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后,使復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林甫其后也。當宣王時,官失其守而為司馬氏。司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間,司馬氏適晉。晉中軍隨會奔魏,而司馬氏入少梁。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在趙者,以傳劍論顯,蒯聵其后也。在秦者錯,與張儀爭論,于是惠王使錯將兵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錯孫蘄,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夏陽。蘄與武安君坑趙長平軍,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葬于華池。蘄孫昌,為秦王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卬為武信君將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于殷。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毋懌,毋懌為漢市長。毋懌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喜生談,談為太史公。太史公學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楊何,習道論于黃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不達其意而師悖,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涂。”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嘗竊觀陰陽之術,大詳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敘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敘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偏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澹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佚。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羨,黜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神形蚤衰,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孝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上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剪,采椽不斫;飯土簋,土刑,糲梁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率。故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也。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不能廢也。
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不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剸決于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圣人不巧,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款。款言不聽,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合,故圣人重之。
由此觀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俱。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夫子遺風,鄉射鄒嶧;厄困蕃、薛、彭城,過梁、楚以歸。于是遷仕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莋、昆明,還報命。
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發憤且卒。而子遷適反,見父于河、洛之間。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嘗顯功名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絕于予乎?汝復為太史,則續吾祖矣。今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而予不得從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予死,爾必為太史;為太史,毋忘吾所欲論著矣。且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也。夫天下稱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風,達大王、王季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后稷也。幽、厲之后,王道缺,禮樂衰,孔子修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自獲麟以來四百有余歲,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內一統,明主賢君,忠臣義士,予為太史而不論載,廢天下之文,予甚懼焉,爾其念哉!”遷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不敢闕。”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史記石室金鐀之書。五年而當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歷始改,建于明堂,諸神受記。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至于今五百歲,有能紹而明之,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攘焉!”
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為何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之董生:‘周道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時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經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與,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于變;《禮》,綱紀人倫,故長于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于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于風;《樂》,樂所以立,故長于和;《春秋》,辯是非,故長于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差以豪氂,謬以千里’。故‘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漸久矣’。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不見,后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者而不通于《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不通于《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誅死之罪。其實皆為善為之,而不知其義,被之空言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指,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大過予之,受而不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聞之先人曰:‘虙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降,詩人歌之。《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漢興已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圣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矣,而不用,有國者恥也;主上明圣,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余掌其官,廢明圣盛德不載,滅功臣、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春秋》,謬矣。”于是論次其文。十年而遭李陵之禍,幽于累紲。乃喟然而嘆曰:“是余之罪夫!身虧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卒述陶唐以來,至于麟止,自黃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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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漢繼五帝末流,接三代絕業。周道既廢,秦撥去古文,焚滅《詩》、《書》,故明堂、石室、金鐀、玉版圖籍散亂。漢興,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為章程,叔孫通定禮儀,則文學彬彬稍進,《詩》、《書》往往間出。自曹參薦蓋公言黃、老,而賈誼、韓錯明申、朝,公孫弘以儒顯,百年之間,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仍父子相繼篡其職,曰:“於戲!余維先人嘗掌斯事,顯于唐、虞;至于周,復典之。故司馬氏世主天宮,至于余乎,欽念哉!”網羅天下放失舊聞,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事,略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于茲,著十二本紀;既科條之矣,并時異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禮樂損益,律歷改易,兵權、山川、鬼神,天人之際,承敝通變,作八書;二十八宿環北辰,三十輻共一轂,運行無窮,輔弼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義俶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傳: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藝,成一家言,協《六經》異傳,齊百家雜語,臧之名山,副在京師,以俟后圣君子。第七十,遷之自敘云爾。而十篇缺,有錄無書。遷既被刑之后,為中書令,尊寵任職。故人益州刺史任安予遷書,責以古賢臣之義。遷報之曰:少卿足下:曩者辱賜書,教以慎于接物,推賢進士為務。意氣勤勤懇懇,若望仆不相師用,而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是也。雖罷駑,亦嘗側聞長者遺風矣。顧自以為身殘處穢,動而見尤,欲益反損,是以抑郁而無誰語。諺曰:“誰為為之,孰令聽之?”蓋鐘子期死,伯牙終身不復鼓琴。何則?士為知已用,女為說己容。若仆大質已虧缺,雖材懷隨、行,行若由、夷,終不可以為榮,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書辭宜答,會東從上來,又迫賤事,相見日淺,卒卒無須臾之間得竭指意。今少卿抱不測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從上上雍,恐卒然不可諱。是仆終已不得舒憤懣以曉左右,則長逝者魂魄私恨無窮。請略陳固陋。闕然不報,幸勿過。仆聞之:修身者,智之府也;愛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義之符也;恥辱者,勇之決也;立名者,行之極也: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列于君子之林矣。故禍莫于欲利,悲莫痛于傷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詬莫大于官刑。刑余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也,所從來遠矣!昔衛靈公與雍渠載,孔子適陳;商鞅因景監見,趙良寒心;同子參乘,爰絲變色:自古而恥之。夫中材之人,事關于宦豎,莫不傷氣,況忼慨之士乎!如今朝雖乏人,奈何令刀鋸之余薦天下豪雋哉!仆賴先人緒業,得待罪輦轂下,二十余年矣。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外之,不能備行伍,攻城野戰,有斬將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積勞,取尊官厚祿,以為宗族交游光寵。四者無一遂,茍合取容,無所短長之效,可見于此矣。鄉者,仆亦嘗廁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議。不以此時引維綱,盡思慮,今已虧形為掃除之隸,在阘茸之中,乃欲卬首信眉,論列是非,不亦輕朝廷,羞當世之士邪!嗟乎!嗟乎!如仆,尚何言哉!尚何言哉!且事本末未易明也。仆少負不羈之才,長無鄉曲之譽,主上幸以先人之故,使得奉薄技,出入周衛之中。仆以為戴盆何以望天,故絕賓客之知,忘室家之業,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務壹心營職,以求親媚于主上。而事乃有大謬不然者。夫仆與李陵俱居門下,素非相善也,趣舍異路,未嘗銜杯酒接殷勤之歡。然仆觀其為人自奇士,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予義,分別有讓,恭儉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其素所畜積也,仆以為有國士之風。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趙公家之難,斯已奇矣。今舉事壹不當,而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孽其短,仆誠私心痛之!且李陵提步卒不滿五千,深踐戎馬之地,足歷王庭,垂餌虎口,橫挑強胡,卬億萬之師,與單于連戰十余日,所殺過當。虜救死扶傷不給,旃裘之君長咸震怖,乃悉征左右賢王,舉引弓之民,一國共攻而圍之。轉斗千里,矢盡道窮,救兵不至,士卒死傷如積。然李陵一呼勞軍,士無不起,躬流涕,沫血飲泣,張空,冒白刃,北首爭死敵。陵未沒時,使有來報,漢公卿王侯皆奉觴上壽。后數日,陵敗書聞,主上為之食不甘味,聽朝不怡。大臣憂懼,不知所出。仆竊不自料其卑賤,見主上慘凄怛悼,誠欲效其款款之愚。以為李陵素與士大夫絕甘分少,能得人之死力,雖古名將不過也。身雖陷敗,彼觀其意,且欲得其當而報漢。事已無可奈何,其所摧敗,攻亦足以暴于天下。仆懷欲陳之,而未有路,適會召問,即以此指推言陵功,欲以廣主上之意,塞睚眥之辭。未能盡明,明主不深曉,以為仆沮貳師,而為李陵游說,遂下于理。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因為誣上,卒從吏議。家貧,財賂不足以自贖,交游莫救,左右親近不為一言。身非木石,獨與法吏為伍,深幽囹圄之中,誰可告訴者!此正少卿所親見,仆行事豈不然邪?李陵既生降,頹其家聲,而仆又茸以蠶室,重為天下觀笑。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為俗人言也。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文史、星歷,近乎卜祝之間,固主上所戲弄,倡優畜之,流俗之所輕也。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異!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為智窮罪極,不能自免,卒就死耳。何也?素所自樹立使然。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輕于鴻毛,用之所趨異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發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支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傳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節不可不厲也。猛虎處深山,百獸震恐,及其在阱檻之中,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故士有畫地為牢勢不入,削木為吏議不對,定計于鮮也。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幽于圜墻之中,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視徒隸則心惕息。何者?積威約之勢也。及已至此,言不辱者,所謂強顏耳,曷足貴乎!且西伯,伯也,拘牖里;李斯,相也,具五刑;淮陰,王也,受械于陳;彭越、張敖,南鄉稱孤,系獄具罪;絳侯誅諸呂,權傾五伯,囚于請室;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季布為硃家鉗奴;灌夫受辱居室;此人皆身至王侯將相,聲聞鄰國,及罪至罔加,不能引決自財。在塵埃之中,古今一體,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勇怯,勢也;強弱,形也。審矣,曷足怪乎!且人不能蚤自財繩墨之外,已稍陵夷至于鞭箠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為此也。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親戚,顧妻子,至激于義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今仆不幸,蚤失二親,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少卿視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仆雖怯耎欲茍活,亦頗識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累紲之辱哉!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況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隱忍茍活,函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沒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記,唯俶儻非常之人稱焉。蓋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氐賢圣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及如左丘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仆竊不遜,近自托于無能之辭,網羅天下放失舊聞,考之行事,稽其成敗興壞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草創未就,適會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仆誠已著此書,藏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則仆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然此可為智者道,難為俗人言也。且負下未易居,下流多謗議。仆以口語遇遭此禍,重為鄉黨戮笑,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復上父母之丘墓乎?雖累百世,垢彌甚耳!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所如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身直為閨閣之臣,寧得自引深臧于巖穴邪!故且從俗浮湛,與時俯仰,以通其狂惑。今少卿乃教以推賢進士,無乃與仆之私指謬乎?今雖欲自雕瑑,曼辭以自解,無益,于俗不信,只取辱耳。要之死日,然后是非乃定。書不能盡意,故略陳固陋。(以上即《報任安書》)
遷既死后,其書稍出。宣帝時,遷外孫平通侯楊惲祖述其書,遂宣布焉。王莽時,求封遷后,為史通子。贊曰:自古書契之作而有史官,其載籍博矣。至孔氏之,上斷唐堯,下訖秦繆。唐、虞以前,雖有遺文,其語不經,故言黃帝、顓頊之事未可明也。及孔子因魯史記而作《春秋》,而左丘明論輯其本事以為之傳,又異同為《國語》。又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祖世所出。春秋之后,七國并爭,秦兼諸侯,有《戰國策》。漢興伐秦定天下,有《楚漢春秋》。故司馬遷據《左氏》、《國語》,采《世本》、《戰國策》,述《楚漢春秋》,接其后事,訖于天漢。其言秦、漢,詳矣。至于采經摭傳,分散數家之事,甚多疏略,或有抵梧。亦其涉獵者廣博,貫穿經傳,馳騁古今,上下數千載間,斯以勤矣。又,其是非頗繆于圣人,論大道而先黃、老而后六經,序游俠則退處士而進奸雄,述貨殖則崇勢利而羞賤貧,此其所蔽也。然自劉向、揚雄博極群書,皆稱遷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烏呼!以遷之博物洽聞,而不能以知自全,既陷極刑,幽而發憤,書亦信矣。跡其所以自傷悼,《小雅》巷伯之倫。夫唯《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難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