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沈括在軍事器械上面的研究也出了成果,諸葛連弩經過諸葛無我的鑑定,已經基本達到了當年諸葛武侯的水平。而火藥製造技術已經成熟,能夠製造各種各樣的輕重型飛彈和火袍了。
金屬冶煉技術有了突破,已經能夠製造出輕型合金了,用來製造鐵船框架的戰船技術已經成熟。
當然,這些技術趙宸沒有讓其他任何人知道,而是借用五賢莊的船廠開始實驗。當然,這事情五賢莊的人是知道的,只不過在趙宸的要求下說成是他們的發明罷了。
“我們要訓練一支水上無敵的雄師出來。”
這是趙宸和秦冰的父親秦福在商量時提到的目標,雖然岳陽王府屬下也有一支五萬人的水師,但是卻長年在江南和倭人作戰。
“要是能夠得到洞庭湖中的那一支力量就太好了。”
秦福感嘆地說。
原來,在方圓五百里的洞庭湖中央,有一座君山,但是上面卻是被一支水盜佔據了的,擁有二十餘萬人。
當然,這些人當初也多是周圍的漁民,因爲無奈才上了君山的,但是數十年後已經形成了氣候,就是當年岳陽王府的水師前去征討也沒有討到便宜。
而且,這君山水寨還是長江水路和江南一帶五湖十八寨的總寨,一旦有事便會引起四方呼應。
不過好在這些人只是爲了自由自在的生活,雖然不受官府管轄,但是也並不像其他強盜山賊那樣燒殺搶掠,還算是安分守已,以打漁和在島上種植爲生,因此岳陽王也沒有再爲難他們。
但是說起這君山上的水師,雖然沒有強大的戰般和犀利的武器,但是個個的水中功夫都是一流的,浪裡白條一般出沒在風浪裡,若是用來訓練成水師,那當真可就天下無敵了。
“你放心吧,這些人儘早會歸順咱們的。”
趙宸卻是非常自信地說。
在離開岳陽城回京的時候,趙宸只帶走了八名親隨,而讓秦冰五兄妹幫忙訓練那百名親衛。
雖然秦冰極其不捨趙宸,甚至想要跟著一起去,但是卻被父母阻止了,不得不多多地叮囑小昭一定要照顧好趙宸。
“宸哥哥,你回到京城,看到你那些要好的女孩子,可不要忘了我呀。”
原來,秦冰已經從小昭那裡知道了趙宸在京城裡有許多相好的小女孩,其中一些人如嶽銀屏和楊家八姐九妹排風還非他不嫁呢。
“小冰冰放心,你可是我名媒正娶的,怎麼可能忘了你呢。就是我想要再娶其他的女孩子,也要你先同意了才行的。嗯,怪,給我看好那些傢伙,不要讓他們偷懶了呀。我們要不了半年就能回來了。”
依依不捨在告別了
秦冰後,趙宸帶著小昭兄妹以及楊再興、張憲、雷驚濤和楚氏兄弟一起,跟隨著父母一起踏上了返京的路途。
一路上,趙宸沒有和母親一起坐車,而是帶著八名親隨一起騎馬,同時訓練他們在馬上的功夫。
一路行來,倒也沒有特別的事情發生,只是他們也發現了沿途各地的一些不同之處。
沿途的土地上,還殘留著百姓收成後的痕跡,可以看出今年的收成非常好,不像那年趙宸他們從京城到岳陽來時所看到的一樣。
而且,現在已經屬於半忙半閒的季節了,所以到處都可以見到一些農莊裡的青壯大年聚集在一起訓練的情景。
此外,從許多地方的集市貿易來看,他們發現做生意的已經減少了不少,很多店鋪都是空著或關門上鎖的。
“王安石的變法,不知道是好是壞?老百姓倒是有了收入,有了糧食,可是這市鎮卻都荒蕪成了這個樣子了。”
岳陽王感嘆著說,目光中有著深深的憂色。
原來,從一年多以前,朝廷就開始按照王安石等一批年輕大臣的建議,逐步推行了新法,進行了改革。
具體改革的目的是爲了富國強兵,所以執行了許多很有力度的法令,深得皇上的贊同和支持。
其主要變法涉及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概括起來有這幾條法令:方田均稅法:制定《方田均稅條約》,分“方田”與“均稅”兩個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縣長舉辦土地丈量,按土地肥瘠定爲五等,“均稅”是以“方田”丈量的結果爲依據,制定稅數。
均輸法:在淮、浙、江、湖六路設置發運使,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從便變易蓄買,以待上令”的原則,負責督運各地“上供”物質。
青苗法:規定凡州縣各等民戶,由政府拿出一定數量的錢或糧食做本,在每年夏秋兩收前,以低息借貸給農民,幫助他們度過難關,到夏秋兩季收成後,農民再按20%到30%利率還糧錢。
農田水利法:規定各地興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當地居民照每戶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興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貸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縣不能勝任的,可聯合若干州縣共同負責。
市易法:由政府出資金一百萬貫,在開封設“市易務”(市易司),在平價時收購商販滯銷的貨物,等到市場缺貨的時候再賣出去。同時向商販發放貸款,以財產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納息二分。用以達到“通有無、權貴賤,以平物價,所以抑兼併也。”
募役法:又稱“免役法”,廢除原來按戶等輪流充當州縣差役的辦法,改由州縣官府自行出錢僱人應役。僱員所需經費,由民戶按戶分攤。原來不用負擔差役的女戶、寺觀,也要繳納半數的役錢,稱爲“助役錢”。
保甲法:制定《畿縣保甲條例頒行》,鄉
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五保爲一大保,十大保爲一都保。凡有兩丁以上的農戶,選一人來當保丁,保丁平時耕種,閒時要接受軍事訓練,戰時便徵召入伍。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
裁兵法:整頓廂軍及禁軍,規定士兵五十歲後必須退役;測試士兵,禁軍不合格者改爲廂軍,廂軍不合格者改爲民籍。
將兵法:又叫“置將法”,廢除宋初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漸推廣的辦法,把各路的駐軍分爲若干單位,每單位置將與副將一人,專門負責*練軍隊,以提高軍隊素質。
保馬法:因朝廷戰馬只有十五萬餘匹,政府鼓勵西北邊疆人民代養官馬。凡是願意養馬的,由政府供給馬匹,或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負責賠償。
軍器監法:廣設軍器監,負責監督製造武器;並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太學三舍法:以學校的平日考覈來取代科舉考試,選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學分爲外舍、內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禮部試,下等免解”。
貢舉法:改革貢舉法,廢明經、存進士;進士殿試罷詩、賦、論三題而改試時務策;頒新貢舉制,廢明經,專以進士一科取士;另設“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斷案。
王安石變法一直以來都是趙宸比較關注的,他知道王安石變法不會有什麼好結果,而變法雖然對國家有一定的利益,卻最終難以成功。
而王安石逐步推出的變法內容,也基本與他前世所知道的一樣。只是其中的保甲法,乃是王安石從岳陽考察之後才採用的。
新法才實施一年餘,整個社會上就已經煥發出了嶄新的面貌,似乎大宋的興起就在眼前了一樣。
然而,像岳陽王卻已經看出了不少,新法雖然提高了百姓的生活水平,但是卻損害了一大批地主階級和朝氣廷官員的私利,因此他早就聽到不少人的面前發牢騷了。
只是,岳陽這個地方,這幾年來的政策一向都比較傾向民衆,所以那些地主富商還沒有鬧出什麼來,但是在其他地方,早已經有些地主富人鬧了起來了。
但是,在朝上有皇上的大力支持,又有歐陽修和范仲淹等一批大臣支持,雖然有司馬光、張元翰等人反對,而且反對派還得到了朝廷中一些權臣的支持,不過也暫時無法動搖變法。
而王安石更是趁機將司馬光和張元翰爲代表的一批反對變法呼聲最高的大臣全部發派到了各地邊境任職,減輕了變法的阻力。
————————————————————————————————本章實際有近3000字,但是因爲引用了一些資料,故只收二千五百字的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