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舉是以選拔軍事人才爲目的的科舉考試製度。相對於文科考試而言,亦稱爲“武科”。始置於唐武則天長二年(702年)。唐設武舉以選將帥,五代皆以軍卒爲將,此制久廢。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始置武舉;皇祐元年(1049年)廢罷。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復置,直至南宋末年,相沿不廢。宋代武舉制度較唐代有很大發展一、宋代武舉分爲“平等”與“絕倫”兩科。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武舉初置,只有一科,對於武藝高強的舉人適當降低策試的要求,特予錄取。後來,“絕倫”逐漸成爲一種特別科目,而一般的武舉則稱爲“平等”。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解試、省試時、絕倫科在弓馬即武藝考試的難度上大於平等科,而在策問考試的要求上低於平等科。
二、分級考試。北宋武舉分解試、省試、殿試三級考試;南宋時,於解試之前增加“比試”,成爲比、解、省、殿四級考試。
比試是爲控制參加解試的人數而特設的資格考試。考試內容與解、省試類似,爲策、《武經七書》義和弓馬。
武解試是由兵部主持於京城舉行的武舉初級考試。北宋前期先試策及兵書墨義;治平元年(1064年)復置武舉,改依明經例,試策及兵書大義。然後送馬軍司試弓馬,即弓步射、馬射或弩踏;最後送兵部考校。南宋時,改爲先試弓馬,即弓步射與馬射;次試策及《武經七書》大義,弓馬不合格既先行落下。武舉解額爲七十人。武舉解試合格,即可參加武省試。
武省試是由兵部主持於京師舉行的對武解試合格者的考試。其考試內容同武解試。省額爲三十人。武省試以策略定去留,以弓馬定高下。武省試合格可赴武殿試。
武殿試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最高一級武舉考試。其內容爲先閱騎射而後試策。治平元年(1064)規定,以策略定去留,弓馬定高下。以策略、武藝俱優者爲優等,策優藝平者爲次優,藝優策平者爲次等,策藝俱平者爲末等。如策下藝平或策平藝下者,併爲不合格。神宗熙年六年(1073),又規定武舉殿試策分優、平二等,武藝分優、次優、次、末四等。
三、及第與授官。宋代武舉,自天聖八年(1030年)張建侯榜至乾道二年(1166年)蔡必勝榜,均只授官而不賜及第。治平元年(1064年)規定,優等與右班殿直,次優與三班奉職,末等與茶酒班殿侍、三班差使。熙寧六年(1073年)又定,策入優等、武藝優等與右班殿直,以下根據策與武藝等級的不同,而分別與三班奉職、三班借職、三班差使等官職。南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趙鼐榜,始依文舉例給黃牒,榜首賜“武舉及第”,其餘並賜“武舉出身”。正奏名第一人補秉義郎、堂除諸司計議官,第二、第三人保義郎、諸路帥司準備將領,第四、第五人承節郎、諸路兵馬監押;其餘爲承信郎。
宋代武舉取士不多,最多者爲皇祐五年(1049)董君平榜,共61人;最少者爲紹興十二年(1142)陳鄂榜,僅爲5人。據統計與推算,兩宋武舉共取士約爲2500多人。
宋代武舉雖然沒有選拔出堪爲國家干城的禦侮將帥,但武舉人出身以節義死於兵事,在國家危難之際從容禦敵、慷慨赴死者,也不乏其人。另外,武舉的實行在客觀上推動了軍事理論的學習、研究與著述。宋代成爲繼春秋戰國之後中國軍事學發展史上又一個鼎盛時期,這與宋代的武舉制度是有密切關係的。第三,宋代的武舉制度提供了選拔軍事人才的新思路、新方法。其一,以推薦與考試相結合,推薦求其審慎,考試有才能者得以自顯。其二,以武藝與軍事理論並考,既使之習武,又使之讀書,俾得文武全才。這些與唐代武舉僅試武藝是大不相同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