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我過來,鄧加爾!”
“我不!”
奧蒙德伯爵的城堡之中,一大一小兩個身影正在互相追逐。在前面逃跑的那個幼小身影雖然沒有身後父親的力量,但是靠著靈活的身體,她卻總是能險而又險的避開父親的追捕。
“你們還愣著幹什麼,還不快點給我抓住她!”
奧蒙德伯爵的咆哮在城堡中響起,這個粗壯的如同一隻棕熊的男人,大聲吼叫著,命令著他的僕人們。而他的僕人們對視著,雖然無奈,但是也不得不加入了這場無趣的追逐之中。伯爵的女兒惹伯爵生氣,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作爲僕人的他們,多少都有些習慣了。
可是,就算她再能惹他生氣,伯爵又能怎麼樣呢?要知道,這可是他唯一的孩子了。頂了天,也就是教訓一頓,讓她躺兩天。而以伯爵女兒的活力,兩天之後肯定又能活蹦亂跳的惹他生氣了。
無論怎麼樣,伯爵的命令總歸是要聽的。無奈的僕人們只得放下了手頭的活,開始裝模作樣的追捕未來的主人。雖然這些年伯爵大人每晚都非常努力,但是卻始終不見什麼成果。尤其是現在鄧加爾小姐已經十歲,就算是真的生出一個兒子來,也無法動搖她第一繼承人的地位。
除非她的哥哥芬恩重新活過來。
“亞特爺爺!”就算學習了不少武藝,但是總歸是年紀太小,被父親和僕人們圍追堵截之下。漸漸地沒有了施展的餘地。不過正當鄧加爾馬上就要絕望的時候,眼前卻出現了一個熟悉的老人。奧蒙德小姐一眼一亮。如同乳燕歸巢一般,撲入了老人的懷中。
“是小鄧加爾啊。你怎麼跑的這麼急,是不是又惹你父親生氣了......啊,老爺。”老人雖然被冒失的二小姐嚇了一跳,不過年輕時候的底子到底沒有全丟下,倒也沒出什麼意外。不過看到鄧加爾背後那來勢洶洶的伯爵大人,老人知道,自己恐怕又得給小姐當一次擋箭牌了。
“鄧加爾,快點到我這裡來?!眾W蒙德伯爵伸出粗糙的大手,想要去拽自己的女兒。但是向來不聽話的女兒。這次仍然不聽話。女孩兒猛地一個縮頭,躲到了亞特老人的背後。而伯爵的手,也被老人一把抓住,動彈不得。無奈之下,伯爵大人只得伸回了自己的手,而老人這次卻沒有阻攔。
只見老人一揮手,伯爵大人身後緊跟著的僕人們,便立刻會意,紛紛的回到自己的崗位上去。接下來的事情。不是他們應該知道的。
“馬圖單,這麼多年了,你的脾氣還是這麼暴躁?!?
雖然名義上是屬下,但是名爲亞特的老人對伯爵大人卻沒有過多的敬意。那隨意的態度。更像是一位長輩,看著自己調皮的小孫子。
“亞特叔叔,你也是一點也沒有變......依然是這麼袒護著這個小混蛋?!敝雷约喊踩说泥嚰訝枏睦先吮翅崽匠鲱^來。對著自己的父親做了一個鬼臉。而以粗魯和暴躁聞名的“猛獅”,奧蒙德的馬圖單伯爵。卻也只能對她瞪了兩眼了事。
看著這彷彿生來就不和的父女倆,老人無奈的笑笑。將話題轉到了別處:“這次又是怎麼了?讓我猜猜,是小鄧加爾又在你的鞋子裡放臭蟲了?還是又把你的信件翻得一團糟?”
話還沒說完,老人自己卻笑了起來。到了他這個年紀,什麼事情都早已看淡。沒有子嗣的他,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後輩們這樣活蹦亂跳的度過每一天。當年那個文武雙全,和異教徒死戰不休的亞特,如今也只是一個老人而已。馬圖單的父親已經死去多年,在去天國陪伴他之前,每一天太陽升起之後的時光,對亞特來說都是一場全新的人生體驗。
“不,並不是......她想要參加聖戰?!?
“什麼?!”亞特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多年前,奧蒙德伯爵的長子芬恩前去參加了對異教徒的聖戰,結果永遠的倒在了聖城之下。現在,他的女兒,也將要前往那片聖潔無比,但是遍佈了無數十字軍戰士屍骸的土地嗎?
“不是的,亞特爺爺。不是和異教徒的聖戰,而是和諾曼人的聖戰。”看到受人尊敬的老管家誤會了,也不用老爹解釋,鄧加爾自己就趕忙跳了出來,“我想和哥哥那樣,成爲一名受人尊敬的勇士!”
“原來是諾曼人......”
老人心中微微一緩,幾十年前的勇士,現在只是一個喜歡澆澆花,逗逗孩子的老人。對於城堡之外的事情,早就不太關心了。在他心中,諾曼人雖然也同樣是個麻煩。但是如果異教徒是大象的話,諾曼人頂多是一隻蒼蠅。帝國不願意對付它,更多的是嫌麻煩。而現在聽聞了帝國和諾曼發動聖戰,心中竟然有那麼一些欣喜的感覺。
亞特這麼想著,於是對餘怒未消的伯爵大人說道:“老爺,小姐也已經十歲了,是時候上戰場見識一番了。只有最勇猛的獅子,才能帶領獅羣......小姐本來就是女性,如果沒點戰功傍身的話,恐怕以後不好服衆......我在帝隊裡還有幾個後輩,看在過去的情分上,讓小姐充當客軍呆在後勤部隊,應該是沒問題的?!?
固執,蠻橫,粗魯。這是所有人對奧蒙德伯爵的評價,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伯爵大人就是一個標準的傻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之道,伯爵同樣如此。愛爾蘭不是王都,這裡不需要口蜜腹劍,也不需要彬彬有禮。在這片常年被異族騷擾的土地上,誰擁有強大的騎士,以及堅固的鎧甲還有鋒利的長劍。誰就會得到相應的尊敬。這就是馬圖單,奧蒙德伯爵的生存之道。
血統。在這裡分文不值。
就算是他這樣的鄉下伯爵,不也正是靠著這些。娶回了鄧加爾的母親,那樣一個美麗可人,知書達理的名門千金?
不過鄧加爾這死丫頭一點也不像她的母親,反倒像極了小時候的自己,也不知道是該開心還是難過。
伯爵大人聽到了老管家的提議,一時之間有些躊躇。按理來說,不到生死關頭,後勤部隊是不會上正面戰場的。而她一個小女孩,想來也不會有什麼人物去特別爲難她。讓她在軍隊後面呆一段時間。知道軍旅不像她看的那些騎士小說那樣浪漫,說不定過個一個月,她自己也就跑回來了。
伯爵年紀漸漸的大了,雖然依舊強勢,但是在這個時代,也該是爲後人鋪路了。愛爾蘭的女子並不能繼承家業,雖然他可以用著帝國法典,強行將家族繼承給鄧加爾。但是她如果沒有一些功勳,以及一些強力的盟友的話??峙?.....
而軍隊,正是獲得者兩者最快的地方。況且,他和別的伯爵正好有一個計劃。雖然感覺勝算很大,但是如果趁著聖戰的名頭。將女兒送出去,多少也算條退路。
想到這裡,伯爵大人惡狠狠的瞪了一眼正悄悄打量著自己的女兒。大聲說道:“很好,亞特說服了我。我的女兒。不應該像只貓咪一樣,在我的城堡之中追逐打鬧。現在我就如你所願。帶上你的隨從,拿起你的刀劍,去爲家族爭光吧。”
“還有......一定要活著回來。”
辛洛斯看著眼前的短劍,滿意的點了點頭。
【這把劍是,古往今來,戰死沙場的勇士們。在彌留之際仍然默默揹負的,悲壯而崇高的理想,以高舉這份意志爲榮,以貫徹這份信義爲志,常勝之王在此高歌手中奇蹟之真名,其名曰......中正之劍!】
【中正之劍:由梵卓一族和其他幾大氏族聯手鍛造而出的短劍,總長四十釐米,因爲梵卓族長的惡趣味,劍身上銘刻著梅花,以及“成仁”字樣,經由太陽之力煅燒而成,鋒利無匹。不過因爲沒有附魔,歸根究底,也只是一把鋒利的短劍而已?!?
看著眼前如同一汪秋水的短劍,他拔下一根自己的長髮,對著短劍一吹,黑色的長髮擦過劍刃,倏爾分爲兩段。
果然是好劍。
不過就是這名字起的有點倒黴催的。雖然他的確被稱之爲校長,也有讓學生幫自己保護德斯蒙德的想法,可是他不是光頭啊。起名叫中正之劍,未免太不吉利了。辛洛斯想了想,不管什麼,都圖個吉利,那就給這把劍改個名字好了。
領主心中這麼想著,就舉起短劍,對著它說道:“從此,你就叫粉紅毛毛兔吧......我不會用劍,估計沒什麼機會用你了。以後,我就幫你找個好主人,怎麼樣?”
本就是一把普通的短劍,又怎麼可能回答他?不過隨著辛洛斯的自言自語,劍的名字倒是真的更改了。
【粉紅毛毛兔:作爲一隻又紅又專的兔子,爲了吉利,梵卓族長認爲自己初次鍛造的短劍,也應當是一隻兔子。雖然,它一點也不粉紅?!?
辛洛斯滿意的收回短劍,將它插入早已準備好的劍鞘之中。既然初步的試驗已經完成,證明這種方法果然可行。那麼作爲人形火爐的他,就得繼續努力下去了。
“娜諾卡,沒問題吧?大家,也都沒問題吧?”辛洛斯先是詢問了一下魔法師的意見,除了赫爾明特舉手表示自己快不行了之外,其他人都示意無礙。不過赫爾明特的傷勢,都是爲他而來,辛洛斯倒也體諒他。
“那麼,就先休息半個小時。爭取今天晚上,做出至少三具全身甲來。”(
ps:我稍微改了一下戰神的老家,應該沒什麼人有意見吧....至於芬恩是誰?愛爾蘭這破地方,少有的名人啊,菲奧娜騎士團團長。這樣說你們可能不知道,但是騎士團裡有一個騎士,叫迪盧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