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這里這里!”一輛銀白色的小轎車緩緩地停在了等待在公司樓下的林初面前,應云清正坐在車里對著林初揮手。
上車后打量了一下很久沒見的發小應云清,還是一如既往的卷發連衣裙細高跟,皮膚白皙身材完美,似乎年齡并沒有在她身上產生任何影響。林初笑著問:“怎么沒帶你家那位來啊?”
“高中同學聚會帶他來干啥?而且他這兩天也挺忙的。”應云清轉過頭來看了林初一眼,“還沒找到合適的人呢?”
林初攤手,歪了歪嘴角,“哪有那么容易呢?你知道我什么脾氣,現在要想找個話少性格又好的男人真是很難啊。”
“明明是你自己要求太高好吧!”應云清鄙視地說,片刻又忽然想起來,“那什么,羅宇天今晚可能也回來。”
林初看著窗外,語氣還是很平靜地“嗯”了一聲,“他那么喜歡湊熱鬧的人,怎么可能不來。”
羅宇天是林初高中時期的男友,兩人曾經如膠似漆,高考過后,林初和應云清考上了全國最好的爾雅大學,而在羅宇天的苦苦哀求之下,林初放棄這珍貴的機會,同羅宇天一起去了另一所大學。誰知道,大學四年還沒過一半,林初就發現羅宇天在外面和別的女生有牽扯。從不愿意委曲求全的林初,毅然決然地分了手,再也沒有回過羅宇天任何一句話。只是,為了他放棄的機會,再也回不來了。
很快,兩人抵達了晚上聚會的酒店,在服務員的帶領下走進了一個可坐二十人的大包廂。掃視了一圈,發現羅宇天還沒來,就開開心心地和桌上的同學們打了個招呼,和應云清一起坐到幾個高中關系很好的女生旁邊去了。
大家笑笑鬧鬧聊了會天,林初就聽見包廂外面吵吵鬧鬧的,一會兒就見到羅宇天和幾個男生一邊高聲交談一邊推門進了包廂。聽到羅宇天那尖聲細氣的聲音林初就腦袋疼,當初在一起的時候因為喜歡也就忍了,每次同學聚會去KTV的時候都要忍受羅宇天用尖細的聲音美聲的唱法荼毒流行歌曲,別人唱的時候還要批判指點一下。
林初掃了一眼那個大聲和每個人打招呼的男人,發現他的臉圓了一圈,腰上也堆起了贅肉,比起以前那個腿比林初還要細的竹竿來說胖了許多,看來是生活十分如意。羅宇天是個很會調動氣氛的人,他一來,桌上明顯熱鬧了起來。令人慶幸的是,羅宇天并沒有單獨和她打招呼,也沒有把話題引向自己,避免了許多尷尬。
菜上的很快,桌上已經觥籌交錯了起來。林初一滴酒都不碰,高中同學們也都知道,于是允許她以飲料代酒。只是這家酒店的菜偏清淡和精致,對于口味比較重的林初來說不太滿足,只有幾道鮮甜的海鮮比較合胃口。一邊吃著,被勾起了海鮮之魂的林初一邊想著回去自己也要買點生蠔扇貝之類的吃。
酒足飯飽之后,同學們各自提議接下來的行程,有人說去KTV,被大部分人以老土無聊的理由強烈否決了。應云清突然提議道:“不如去籃球館吧!咱們高中時候你們男生不是最愛打籃球了嗎?我們當時也可喜歡在旁邊看的。”
林初看了看男士們身上穿著的襯衫西褲,最休閑的也是T恤和長褲,笑了起來:“你讓他們穿成這樣去打籃球嗎?”
“這樣吧,旁邊有個保齡球館咱們去打保齡球吧,就不講究穿什么了。”羅宇天提議道。這個提議得到了打部分人的贊同,于是十幾個人浩浩蕩蕩就向著保齡球館去了。
去服務臺找了一雙自己鞋碼的保齡球鞋,林初和應云清坐在第二道的座位上換鞋,一沒注意,就發現有人坐到了自己身邊。抬頭一看,竟然是羅宇天。
“小初,好久不見,”羅宇天微笑著問,“最近過的怎么樣啊?”
林初默了一下,沒有想到羅宇天居然還真敢跑來跟自己說話,冷淡地回答說:“挺好。”
羅宇天絲毫不在意林初的態度,繼續說著:“聽說你現在在外貿公司啊,待遇怎么樣啊?有困難一定要找老同學幫忙啊……”
林初打斷他的成篇大論,語氣不太友好地說:“這些跟你無關吧。”
“小初,你別這樣啊,”羅宇天還是一臉賠笑地說,“咱還是朋友嘛,互相關心一下嘛。”
林初給了他一個白眼,“誰跟你是朋友了?”不想再和他多說,林初也沒有再呆下去的興致了,跟旁邊的應云清說了一聲,就想要離開了。
應云清狠狠地瞪了羅宇天一眼,也追著林初出去了。林初也沒有走出太遠,看到應云清追來,就停下來等了她一會兒。應云清一臉忿忿不平地說:“他搞什么鬼啊,臉皮這么厚,還跑過來找你聊天。當年你和他分手之后也糾纏了你好久,這人是完全不懂看別人臉色嗎?”
林初一點也不想談論以前的事情和那個人,“算啦,反正今天飯也吃了,和大家也見面了,早點回去好好休息吧。”林初自己沒有車,于是還是由應云清送了回去。應云清臨走時給了林初一個擁抱,說以后一定要多出來聚聚,林初也微笑著答應了。
回到家的林初洗完澡后做完了一切雜事之后,從書柜里拿出了一本筆記本,坐在床上翻看了起來。
這本就是林初高中時期的日記本,里面記載里她高中時期雞毛蒜皮的一些往事。當時的自己還很單純天真,記錄下來的一些事情也讓林初不免莞爾。翻著翻著,就看到了高考分數出來那天的日記。
“分數夠上爾雅了,簡直是太棒了!我嶄新的未來在等著我!”這是那天日記的最后一句話。林初的手指輕撫過這行墨跡,嘆了一口氣。
再往后翻一頁,里面的內容卻大不相同:“羅宇天分數不夠爾雅。看到他的眼淚,我實在是有些不舍。可能要放棄爾雅了,希望我以后不要后悔。”
林初盯著“不要后悔”那四個字看了很久,久到一滴眼淚滴落在上面,暈開了墨跡,才將林初從回憶中喚醒。正準備去拿張餐巾紙擦掉淚滴時,林初驚訝地發現有點糊的四個字散發出白光,并迅速蔓延到整張紙。
等白光擴散到整個房間,林初不得不閉上雙眼,卻在下一秒失去了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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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不得不慶幸自己是重生回了高考之后,而不是高考之前。她的高中知識早就還給了老師,要是讓她以現在的狀態高考,那絕對會砸的一塌糊涂。
當她發現自己醒來時不在自己的公寓而是和爸媽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的房子時,就知道這一切都改變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讓林初回到了十八歲的時候,林初也并不在意,既然重生了,就當是世界上真的有后悔藥吧。
看著熟悉的環境,聽著爸媽在客廳的交談,林初心里有著一種不可言喻的滿足感。從爸媽的對話里,林初聽出來今天正是出高考成績的日子,這意味著她的人生從現在起相比前世可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改變。
前世林初為了羅宇天放棄了心心念念的爾雅大學,而這輩子她絕對不會為了這個渣男放棄一個大好機會。
查分的時候很慌亂,查分電話總是打不通,最終得到自己分數的時候,林初松了一口氣,幸好分數沒有被蝴蝶掉。看著爸媽欣喜的表情,林初心里也非常的開心。自己的人生終于可以在這一刻有所改變,重活一次,自然要讓自己活得順心。
打電話給發小應云清報喜的同時,也得到對方的好消息,兩人開心地約定第二天去學校見面。
“爸媽,今晚我來做飯吧!慶祝一下!”林初開心地對爸媽說。
林媽媽也是一臉的笑容:“行啊,正好看看你這段時間向你爸學習做飯的成果。”高考之后,林媽媽就擔心林初以后在大學吃不好,就讓她跟著林爸爸學做菜,至少以后想吃什么可以自己動手。
林爸爸倒是不太放心,因為林初跟他學習做飯也還不到一個月,上一次實踐還是笨手笨腳的。不過這時候的林初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個了,工作后林初一直都是自己做飯的,積累了不少經驗,還在網上關注了很多美食博主,學做了很多精致的一人食啊便當什么的。
太多年沒有碰過家里的廚具,在老爸的幫助下點好煤氣開火,燒鍋放油,將媽媽早就準備好的空心菜倒進去迅速翻炒。林爸爸在一旁都看呆了,林媽媽表揚道:“不錯不錯,看來練的還是有效果嘛。”
看著老爸驚訝的眼神,林初解釋說:“我找小清學了幾手,練了很久呢。”應云清和從小被爸媽嬌生慣養的林初不太一樣,應家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一天到晚都在外面,所以應云清很小就自己做飯了,獨立能力十分強。
聽說是跟應云清練的,林爸爸就放心了:“那就好,學會了做飯我們就放心一些了,外面畢竟比不了家里,回頭食堂吃的不好也可以自己改善下伙食。”
林初手腳麻利地做好了幾個菜,清炒空心菜,西紅柿炒蛋,還把昨天林爸爸燒的紅燒肉熱好了。林家的西紅柿炒蛋和別人家的都不一樣,一般的炒蛋都是塊狀的,但林家的是糊狀的,先炒西紅柿,再炒雞蛋。雖然賣相不是很好,林初卻最喜歡吃這樣的西紅柿炒蛋,就著這一個菜都能吃下一碗飯。
最后打了一個冬瓜蝦米湯,一家三口就開飯了。林爸林媽今天都特別高興,在飯桌上把林初狠狠地夸了一通。
林初看著爸媽的笑臉,鼻子一酸,眼眶開始泛紅。內心不由得感謝上天給了自己重來一次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