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縣,這個距奉天60公里的大縣,從沒有這樣成為各方矚目的焦點。這個從前張作霖受招安、從而從胡子一躍變為吃皇糧的軍人而后在民國初風起云涌的變更中崛起的“貴地”,又要接受下一代的崛起了。
曾經有傳聞說發跡前的張大帥被新民知府問及為何招安,張作霖是這樣回答的:“為了升官發財”。現在,他的長子要洗刷傳言,給父親增光了。
之所以選擇新民,還是有些考量的:這里有奉天省城直達的鐵路,雖然是日本人所建,但也是東北地區除中東路外最早修建的鐵路了。因為交通便利,距離省城又近,可以兼顧家庭、軍隊管理與行政工作。要知道,新婚燕爾,正是小夫妻留戀的好時候,這樣做,家庭事業兩頭顧。
其次還有一些考量:在張作霖與馮德麟斗爭的前沿,安插衛隊旅在內,是對27師的有力支援;新民是距離奉天最遠的縣,既在張作霖的有效控制下,又可以遠避奉天城內一些人對他異軍突起的敵意----張漢卿的崛起太快,快到無法適應這樣的一支獨|立于27師的力量。
張漢卿之所以如此熱心,在根基不穩的情況下執意進行這次風險挺高的試驗----他自己充滿信心但別人不這么看----也是迫切想在政治上有自己的聲音。自己的根基很淺,到現在只是督軍署里有名無實的高級參議,以及至于跟隨自己的人馬特別是一堆筆桿子們無權無職。
要在政治上發出自己的聲音,沒有一幫人肯定不行,連后世做大事都提倡團隊精神呢。所以作為土改試驗的總負責人,張漢卿也在嘗試用一套新的行政制度代替原有的,這新的制度,就是皿煮集中制的雛形。
原先的縣長、副縣長已經被他的人馬架空,他也在利用這個機會鍛煉他的未來的文官系統,順便也檢驗一下他們的能力。
從8月20日起,大街小巷、遠近村落都響起政|府要給農民無償分地的傳言。盡管一些大地主們竭力分辨,但當張漢卿安排的土地工作組深入到全縣各個鄉村、開始向各界宣傳新民土地改革時,傳言便被證實為真。新來的小張縣長,要真的為老百姓們免費取土地了!這個消息像春風復蘇了大地,使新民百姓眾口相傳。
小張縣長是誰?那是督軍兼巡按使的長公子,一言九鼎的人物!前段時間不還帶著他的部下剿滅了三千多草原胡子?聽來自鄭家屯一帶的商人們說,那死尸一串串地燒,熏得鄭家屯上空都是濃煙!活著的胡子也沒讓他們吃閑飯,聽說一部分被趕著建馬場,另一部分被趕著修溝渠搞水利,說什么要用勞動把他們改造成人?這幫子害人精這下子可有得受嘍!
張漢卿其實不是縣長,是助理縣長,但是他有另一個自封的頭銜“新民土地改革委員會”主席,副主席是郭松齡、王以哲。這個委員會下設婦女運動委員會,主任是韓淑秀;設土地糾紛調解及司法委員會,主任是張漢卿的秘書吳家象;設宣傳委員會,主任是朱光沐;設行政委員長會,這是工作的大頭,由郭松齡兼任,下設丈量、分級、登記、清冊四個小組;設政策委員會,由王以哲兼任,負責對整個土改的行動進行總結、糾正、并形成系統化的文件。
他之所以能夠進行這項史無前例的運動,正是基于一個理論,也是民國所宣揚的“實現耕者有其田”的夢想。政|府花錢從地主手里“購買”田地并“免費”分給農民,還要怎么著?誰敢說什么!
還有一個月就要秋收了,工作組的宣傳是在秋收之前就要把土地分配出去,這可是很大的活。之所以要這樣做,張漢卿有諸多想法。
民國成立才幾年,很多規則制度都不健全,農村尤甚。不少地主與政|府當局暗中聯手,在土地規模上大做文章,不乏有以好充次、隱瞞土地以少交田稅者。由于“新民土改”的做法或多或少對多地的地主們不利,張漢卿擔心一些人會因為顧慮到稅收的關系,在秋收后暫時放棄一些田地的所有權以逃避賦稅。而當面對即將收割的莊稼時,這部分人不至于行此下策,而為土改委員會的工作組丈量土地及評估土地優劣大行方便之門。
其實還有更特別的理由沒有說明,那就是小張也想在這次清理中弄些好處。“軍轉民”的各種支出及生產投資太大,現在他是能賺一筆是一筆,這些唾手可得的田產怎能放過?
“新民土改”的主要作法是:
1. 明定法令,土地的所的權歸國家,新民縣政|府對個人合法擁有之土地承認其使用現狀(優先使用權)。新民地區各鄉、村三級政|府成立“土地改革委員會”,分署丈量土地、評定地價、依人頭登記并領取《土地使用證》等任務。視新民地況,所有耕用土地分上等、中等、差等三級。稅收以中等土地之產值為基數,上等土地則以1.2倍計算,差等土地以八折計算。此次登記的地產狀況,將在次年做一次復核,如果無誤,在一次丈量及分配周期內(10年)不會再做改變,以減少工作量。
2. 限制個人土地擁有量以人均5畝為基礎,農民原有之土地未超越此數量者,此一部分按十抽一征稅;被政|府補足部分,按二成征稅。其余超出法令5畝部分有兩個選擇:其一是以贖買的方式由新民縣政|府強制收購 (以1916年年初物價基數約為20元/標準田地畝),所需費用分10年攤還本息。----這其實是借雞生蛋的主意:自治政|府不出錢先期得到土地稅金作為財政收入支持工業,而后以工業所得稅金分期攤還利息金額。后來再適當通過貨幣貶值降低政|府債務的數額,或由政|府發行債券征集金等非常時期的非常辦法。這叫做農業補貼工業,工業反哺農業。其二則是按檔征稅,不超過5畝部分征收二成稅,5畝以上10畝以下征收二成五,逐漸累加上升,最高上限為五成。以當時的收成狀況,到這個份上,基本上已經是其不能承受之重,估計大地主們要揮淚斬倉了。
3. 對目前無地的農民,及改過自新的無業人員(罪孽稍輕的土匪),新民縣政|府分配經折算后的標準田地人均5畝,但在5年內須征繳約十抽二的農業稅,迄第6年起農業稅回落至一成水平。這里的農業稅目前是以繳實物的辦法,其水平是以新民地區普通一畝田的標準產量為基數,再按照比例得出所需繳納的稅額。因為東北地區貨幣狀況千差萬別,因此在初期,作為土改試點的新民首先成立了糧食局,將當年所征收的糧食統一由政策出售----因為交通不便,一些農民也將自己的余糧賣到糧食局。糧食局再統一將糧食高價賣到關外及國外,以獲得更大利潤。這一辦法使得政|府收入大增,征收糧食比征收錢幣來得更實惠----因為關外糧價是漲的。后來普及土地改革后,東三省的糧食長期不可以易地出售,政|府也打擊糧食外運,使得政|府壟斷了糧食的銷售,給工業增加投入----筆者在80年代還在家鄉碰到這種情況,所以主人公張漢卿能想到這個辦法,還要酌情給筆者加分。
4.為鼓勵荒地開發,政|府還對主動開荒的農民給予先期5年免稅的優惠政策,并適當給予開荒者以農資、農具救濟,之后將恢復到與個人原有土地同等稅收水平----繳納土地收成的一成的農業稅,當然超過的部分仍依法令2處理。
5. 土地改革委員會盡一切可能購置牲畜以方便鄉鄰,并在各鄉、村都有農具及牲畜出售或出租,租金以普通中等田的一成收成為單位。不愿出租而又無力購置牲畜的,土改委員會可以先予賒欠,但每期田地稅金將躍升至五成。這里有當初剿匪時受傷的戰馬上千匹,傷愈后因為已經無法再作為戰馬而被改作農用----張漢卿從中再賺一筆。
6. 新民縣政|府允許土地的出租及雇傭,但不得轉讓及買賣土地----兩千年來的經驗證明,如果給土地兼并大開方便之門,頭腦靈光的一批人總會找到辦法來從農民手里獲得土地,即使每個朝代的建立基本上都以“均田免糧”為口號打倒舊政權,最后仍會倒在因土地兼并而失去土地從而流離失所的農民起義大潮中。
當然,進入工業化社會之后關于土地的使用還是要集約化才行,張漢卿深知均田之弊,只是目前經濟水平沒有發展到那一步,還是“均田”的辦法能夠獲得人心。在沒有其它生活來源的情況下,沒有人會自動放棄所擁有的土地;在政|府嚴厲的法令下,高昂的累進稅率也會讓有機會購買多于人均5畝田產的人三思而后行。
這樣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有錢人對于土地兼并的渴望,當然,對于主動開荒的田產則予以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于是在新民大地上,一輪轟轟烈烈的土改運動揭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