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以來,朝鮮移民大規模流入與朝鮮接壤的中國東北地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移民高|潮。
這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日本帝國主義對朝鮮的反動殖民統治迫使大批朝鮮人民流亡國外,而民國政|府在東北大力實行丈放官荒和促墾政策為朝鮮移民的遷入提供了有利的歷史契機和廣闊的地域空間。
1910年日韓合并前后,朝鮮各地普遍掀起了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武裝起義,遭到日本統治者的殘酷鎮壓。
此后,朝鮮人民并未停止反抗活動,到1919年3月1日,終于爆發了規模浩大的全國性朝鮮獨立運動,從3月1日到5月末,朝鮮各道舉行集會、游行、起義達1515次,參加人數1325126人。日本殖民統治者對朝鮮獨立運動進行了血腥鎮壓,朝鮮人民共死亡7248人,傷15020人,被捕43783人。
在鎮壓朝鮮獨立運動過程中,朝鮮廣大平民遭到重大財產損失。朝鮮獨立運動失敗后,大批遭受迫害的反日群眾被迫流亡國外,形成了又一次海外移民高|潮。
很多起義者被迫逃離故土,有的流亡國外,更多的人則越過圖們江和鴨綠江,來尋求原宗主國的庇佑或生存。
中朝一水之隔,中國又向為朝鮮宗主國,朝鮮人民向中國逃難,本來就沒有心理上的障礙,而且一隅之隔的東三小,水土、氣候與人文環境與朝鮮類同,自然是朝鮮移民的首選。之所以說這些移民是難民,是因為當時遷入東北的朝鮮農業移民,無論是經濟上的流亡者還是政治上的逃亡者,大多是僅攜帶少量旅費的貧困者或無產者。
與此同時,東北地區經營地主經濟和富農經濟的發展,導致農村勞動力雇傭的自由化和勞動力的商品化,使東北地區強化了對外來移民的收容力,張漢卿穿越后的東北自治政|府更是需要大量的勞動力來發展東北廣闊的土地,對朝鮮難民們抱著歡迎的態度。
不但如此,還為許多難民提供了一些必須的生活用品,從而使他們平安度過了最艱難的時刻。但是因為政|府的財力有限,絕大多數的資助,還是通過政策的扶持,讓各地的大小地主們發揮。
可是,地主們的意思呢?依傳統不約而同地打起了雇工的主意:大批經濟上貧困不能自立,政治上遭受壓迫不能自存的朝鮮移民,正好適應了東北地區地主經濟和富農經濟發展的需要,為他們從事有利可圖的水田經營提供了廉價而又技術熟練的勞動力。
就經營地主而言,他們為了增加土地產量和產值,往往把水利條件較好的土地出租給朝鮮移民,將旱地改為水田。
據載:“朝鮮移民大部分是流亡者,所以他們在到達目的地和地主訂立租佃契約時,多數人囊中幾乎已經不名一文,他們所需的一切農具、資金以及一年中的生活費,都仰賴于地主。”
例如,遼寧省的東邊道地區(今吉林省通化地區和遼寧省丹東地區),朝鮮移民有98%是佃農;而沈海鐵路(沈陽至海龍)沿線的朝鮮移民“完全沒有純粹的自耕農,全部是佃農”;在開原一帶,“這些朝鮮人幾乎都沒有資產,因此大部分人和中國地主之間只不過是租佃契約關系,所以缺乏永久性,而具有在各地輾轉移居的傾向”。
為了最大限度地使難民們完全融入東北社會,減少盲流與增加社會穩定,國家統一委員會規定了朝鮮移民加入東北省籍的條件:自主開墾無主荒地達人均10畝以上,第一年交稅平均40%,第二年交稅30%,依次遞減。
連續滿10年,即可申請中國綠卡,成為享受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及服兵役之外的各種福利的非正式國民,從而為朝鮮移民的遷入和定居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
活下去的希望,使中國東北地區出現了空前的朝鮮族移民高|潮。在延邊地區,朝鮮移民不僅定居于圖們江沿岸林區,還大量流向延邊各地,使延邊地區朝鮮族人口大量增加。
據正史統計,1908年延邊朝鮮族人口為9100人,到1911年猛增為127500人,1919年又增至279150人。延邊一直是朝鮮移民最集中的地區,使該地區終于形成中國最大的朝鮮族聚居區。
到1930年,東北朝鮮族人口為607119人,其中延邊地區為395874人,占全東北朝鮮族人口的65%以上!朝鮮移民在延吉、和龍、汪清、琿春4縣都已占當地居民的一半以上,和龍縣朝鮮族人口竟占當地居民的94.4%,已成為當地占絕對優勢的民族。
中華民族是善良的,中國人民是熱情的,他向處在水深火熱的朝鮮難民敞開了懷抱,本就不求施恩圖報。
但恩將仇報之事,不單是現代高麗棒子才具有的本性,在安頓下來后,一撮飽暖的棒子們開始有了新的想法。他們不甘作“人下人”,想自己成為田地的主人,而打起了占有腳下這塊土地的念頭,渾然忘記了自己當初是如何的感恩戴德與感激涕零。
當年,以“一進會”下屬的北墾支部樸承正、崔永植等頭領為首的骨干們組織了一次規模盛大的“自治”請愿,卻被張漢卿以巧妙的手段強硬瓦解。結果是北墾支部被強制解散,領頭羊們被槍決,韓人消停了好一段時間。
時隔九年,圖門江畔的血跡未干,他們又忘了痛。按照中國政|府的說法,十年,是中國綠卡的獲取期限,已經有很多人在翹首等待。他們覺得,以中華文化大一統的吸引力,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被“同化”,被中華民族引為同胞,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分子。
這可不行!我們當初是為活命而來的,現在是為腳下的土地而奮斗的,我們應該和中國人明確地區分出來,保留我們民族自己的特色!
所以,在一部分“有心人”的唆使下,他們中的一部分“旅華精英”們----他們有意識地忽視了自己難民的身份,還以為自己是來旅游的----以暉春地區朝鮮人口占據大半為由,要求地方自治,又打起了“吉林省暉春朝鮮族自治委員會”的招牌,要求在暉春建立一個朝鮮族自治州。
這次他們學乖了,不直接提獨立,而是玩起了“漸進式獨立”的方式。先把地方自治搞到手,名正言順地拿到地方上的自治權,然后形成規模后再伺機而動。
豈有此理!這些不是中國公民的外國難民要在中國的領土上搞自治,就是因為自己民族的人多,而絕口不提立足的土地是不是自己的!
如果這個理由在法理上成立,那日本橫濱中華街、日本神戶南京町、日本長崎新地中華街都應該算中國的地盤,別提更遙遠的歐美各國為數眾多的唐人街了。
不當人子!這是典型的中山狼,在拿中國人的同情、仁義、友愛當自己陰謀的墊腳石!這不是曾經的外藩對中|央帝國的尊重!這是無恥的行徑!
眾所周知,中華民國在張漢卿數次不懈也是毫無退讓余地的決心下完成了全部省級區域的中|央治理,在1926年末已經取消了全部的省級區域自治,如蒙古、新疆和寧夏。在中|央的統一規劃下,所有省級的政|府行政長官都稱為“省長”,地方上已無“主席”。
當然,在地級區域規劃里,少數民族人數占優的縣,都冠以“某某民族縣”的稱號,這“某某”是地名而不是主要民族的名稱。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淡化地方民族色彩,而不是強化某個民族的“地主”心態,避免出現“某某民族的縣”這樣的謬誤。
在縣以上省以下的地級區域,“某某自治州”、“某某自治盟”中的“某某”同樣也只是地名,目的也都是同一個。從此,市、地、州、盟只是國家在立法權上的差異的名詞,而不是帶有民族優越性的地盤劃定工具。
好不容易搞定了西北邊塞,難道會甘心讓東北反彈?而且這種反彈完全是由一小撮日本人的走狗搞出來的!土生土長的中華民族都沒有在地級區域自治,你一個外來戶還想上天?
現在的中國政|府可不是以往。吉林省政|府即立刻強行關閉了那個所謂的“暉春朝鮮族自治委員會”辦事處,逮捕了23名為首的朝鮮族首領,經過審訊,竟發現里面還有一個日本特務!
理所當然地,這些人以“分裂國家罪”被指控,將要被處以極刑----張漢卿對這些叛國或力圖叛國或支持叛國或干脆打旗號叛國的人士是從心眼里要從肉體上消滅之的,這也是《反分裂國家法》的精髓和張漢卿超前祭出的意義。以前如此,以后也將一直這么做。
就不信,有多少人會冒著生命的危險去做一些并不合情理、道德與法理的勾當!聯想到穿越之初,一批“占|中”分子在香|港的拙劣表演,就可得知這部法律的起源。
“你要舍得死,我就舍得埋”!借用一句后或著名的大實話,中華民國政|府對這些陰風進行了強硬的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