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再一次向我展示了它空空如也的淒涼,在這個週日,我不得不捨棄了當一個好老闆的機會,去附近的大商場進行採購。
當然,如果我能知道自己出一趟門都能遇上這種倒黴的事情的話,我寧願自己餓一天都不會出門的。
我好不容易下定決心要將一個月的口糧買回家裡,大大小小的各種吃的喝的放滿了兩輛購物車。
我能看到售貨員看著我的眼神是多麼地和藹可親,只是,這樣友好的眼神維持了不到半個小時。
隊伍長長地排了一條,等我把兩大車的東西拿出來給收銀員計費的時候,我習慣性地拿錢包,發現自己包包裡面的錢包不翼而飛。
翻開包包才發現底下不知道什麼時候被人花開了,裡面的東西全部不見了,唯一倖免的或許就是被我放在口袋裡面的手機了。
我有些尷尬地看著收銀員:“抱歉,我錢包不見了,不要計費了,東西不要了。”
我能看到那收銀員原本如花的笑靨在瞬間變成了嫌棄的冷臉,嘴裡還不斷地罵罵咧咧:“好玩兒呢這是,後面那麼多的人。”
我自知理虧,雖然對方態度不怎麼好,我也只能尷尬地笑了笑,“抱歉,實在不是故意的。”
轉身看了看身後的人,低頭鞠了個躬:“抱歉,我被人偷了錢包。”說完,把包包的底部翻了開來。
我不知道相信我的人有多少,也不知道體諒我的人有誰,可是他們倒也沒有顯示出抱怨,只是笑了笑,站在我身後十七八歲的女生還甜甜地對我笑了笑:“沒事沒事,你也不知道被偷了錢包不是?”
我對她笑了笑,“謝謝理解,我走了,不妨礙你們埋單了。”
現實就是這樣,總有一些人會給你一些臉色,僅僅是因爲你的一個無心之失。但是也有人會給你足夠的寬容,只是因爲她們的善良。我們不必去計較太多,太過計較,總歸是自己難受,自己吃虧。所以對於她們不太好的臉色,我只是淡笑,轉身走出了商場。
我第一時間是報了案,雖然不在乎裡面的錢,可是我希望能讓更多人的少遭遇我這樣的事情。
警察帶著我去商場去了監控錄像,從視頻上可以看得出來,是一個穿著藍色短袖襯衫的男子偷了我的東西。嫌疑人鎖定,接下來就靠警方佈網了。
我去警察局做了一些筆錄,留了聯繫方式,然後就和警察叔叔握手了一番,就回家了。
回到小窩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多了,中午在商場裡面買東西,沒有吃午飯,肚子在不斷地抗議。
幸好我有一個好習慣,一般出去閒逛的時候都不會帶太多的現金或者身份證之類的證件,因爲今天早上本來是打算去買一個多月的存糧,所以將一張信用卡帶過去了,可是不久後我就去掛失了,裡面的現金不用擔心。
回到家拿了張卡還有一些現金,包包也不拿了,直接放在牛仔褲的口袋就出門了。
我
第一次覺得這麼餓,所以當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家還在營業的拉麪館的時候,我覺得有必要感謝一下那個老闆,這個點還會提供吃的。
拉麪端上來的時候,我能感覺自己喉嚨輕輕地嚥了一下口水,那平日碗在我看來很是平凡的牛肉麪此時就好像人間美味一樣。
燙呼呼的麪條還冒著熱氣,可是我已經顧不上那麼多,挑著就吃,直到吃了一大半,才覺得有些許的飽腹感。
丟了錢只能自認倒黴,可是冰箱裡面沒有糧食是一個事實,不容我規避,即使再累,只要我還想吃東西,我就必須要到商場去儲備糧食。
再到那家商場的時候,我能清晰地看到早上的那個收銀員看著我的眼神,我回之以一笑,對於這種不怎麼禮貌的行爲,我一般都是採取無視。
同樣是兩輛購物車的東西,那計費表上的數字不斷地上升再上升,嘩啦啦間,就不見了一千多塊的東西,我想,想我這樣敗家的人,還真是一般的男人養不起的。
走出商場的時候天色已經暗淡下來了,我掏了掏口袋裡面的手機,竟然已經是六點多了。想來還真是,光陰似箭,我絲毫不覺得竟然已經到了這個點了。
踩著黃昏最後的餘光,一步一步地走回家。手裡提著四大袋的東西,指節間被勒得通紅通紅,回到家把東西放下的時候,手指都已經麻了。
爲自己下了個麪條後,吃完之後整個人坐在沙發上突然就不想動了。
太久沒有動過了,今天不就是奔波多了一點兒的路,我就受不了了,這樣的生活,實在是有些懶惰。
我一直以爲錢丟了就沒有可能找回來的可能性,所以在接到警察叔叔的電話的時候,我有些反應不過來。許久才理清思緒,大約明白他的意思無非就是說我一個多星期前丟失的銀行卡找回來了,小偷花剩下了幾百塊,還有公交車卡什麼的都還在,讓我跑過去拿一下。
我忘了說,雖然我平時出門帶的都是小錢,可是那天出門是爲了儲備一個月的糧食,帶了將近兩千塊在身上,沒想到,現在的小偷,還是挺會節省開支的,沒把錢都用完了。
其實我真的不太想去警察局,可是警察叔叔這麼熱心地打電話過來,我只能去跑一趟。
出門的時候諾諾正端著咖啡走向二樓,看到我拿著包包準備出去,不禁有些訝異,她端著咖啡在樓梯口停了下來,看著我問道:“嫚嫚姐要出去嗎?”
我點了點頭,回到:“恩,等一下我就不回來了,你們好好工作啊。”
從警察局出來的時候才四點多,我頂著悶熱走在街上。
有時候不得不承認,一個人倒黴起來真的是連和涼白開都會塞牙縫。我想我應該就是屬於那種很沒有人品的人。
從警察局出來沒多久,我就被人挾持了,是的,真刀真槍的挾持了。
那人拿著白晃晃的水果刀,抵在我的喉嚨上,在我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就感覺到那
絲絲的血腥味滲入鼻孔。
穿著藍色警服的警察就在我前面,二十多名警察,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我這個手無寸鐵的無辜路人被挾持,甚至連知會一聲都沒有。
我覺得自己的手心在冒汗,握在手心的手機滑得多次要掉在地上。
我感覺到捉著我的人的手在發抖,那刀時不時地劃過我的表皮皮膚,冰涼的觸感不斷地提醒著我,只要他用力,我就無須再糾結到底顧默會不會在這個城市的問題了。
是的,即使到了死,我所想的問題,還是那個男人,那個被我愛得拋棄了自己一切底線的男人。卑微就好像落到塵埃裡的枯葉,隨便一下,都能將我粉身碎骨。
我突然覺得,其實就這樣死掉沒什麼不好的,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思想,我總能控制自己心臟的跳動。
我發現自己已經開始厭倦了那樣漫長而沒有期許的等待,枯燥而落寞,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恨不得掐住自己的大腦,停止那不斷瘋長的思念。
可是,我還是不甘心啊,不甘心就這樣死掉,我還是想,還是想等到那個男人,我還是想告訴他,我沒關係的,只要你不要再走就好了。
我突然冷靜下來,看了看不遠處的狙擊手。
淡淡開口:“你想活著走嗎?”
“別說話!不然老子一刀解決了你!”
我知道,罪犯通常都是緊張的,他們的囂張不過是爲了掩蓋他們內心的害怕和恐懼。
我曾經研究過這個課題,對犯罪心理有些瞭解,這個時候,採取心理戰術贏面比較大。
只是,有點兒冒險而已,因爲不排除會遇上極端的罪犯,他們通常都是抱著魚死網破的心思。
可惜,我也是存了魚死網破的心思。
如果要死,那就一起吧,我得不到,就毀滅自己算了。
這個人遇上我,大概是他這輩子最不幸運的事情了。
可是沒辦法,誰讓他誰都不挑,偏偏就挑了我呢。
站在我前面十幾米的警察拿著曠音器,說著形式的話:“我們已經將你包圍,放下人質,扔下你手中的武器投降吧!”
我有些無奈,這樣的做法無非兩種結果,犧牲我,或者罪犯真的是投降了。
今天我總算體會到被挾持的無奈了,明明那麼多的人站在了你的面前,可是你還是覺得那麼地孤立無援,除了你自己,大概誰也幫不到你了。
這不是我不相信警察,而是,實在不怎麼相信別人。
我嚥了下口水,陽光在頭頂照得我很熱,脖子處的刀尖時不時動一下,我的心臟也時不時地加快一下速度。
我覺得,我必須做些什麼自救,也必須做些什麼自救,那麼多的人,唯一能夠就自己的就只有你了,鍾嫚。
有些決心一旦下定之後,我就會固執地去執行,就好像我想要好好地活下去這個決定做下的時候,我就已經做了了一切的心理準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