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某時間繁星法律事物所
我到繁星法律事物所的時候,被他的秘書小姐告知孟繁星律師出去了。莫非他是在故意躲我?于是在我軟磨硬泡之下,秘書小姐終于同意我在孟律師的房間等他回來。房間的擺設和我上次來的時候一樣,到處都透著貴氣。不過怎么覺得少了些什么呢?我環視了半天,沙發還在,茶幾還在,老板椅也沒換,紅木的書桌和書柜也在。哦,終于找到了,原來是掛在墻上那幅‘濃重’的畫不見了。奇怪呀,昨天那個胖老頭還說無論如何都不會賣的畫今天怎么就不見了呢?
我坐在沙發上等了一會,孟律師還是沒有回來。閑著無聊,我看到紅木書桌上放著兩張疊在一起的舊照片。律師的職業習慣使我忍不住拿起來翻看了一下。分別是一男一女的照片,背面分別用鉛筆寫著<DL6號事件~資料1>、<DL6號事件~資料2>,那女人的神情我好象在哪見過。對了,她的神情有些像千尋老師,和珍珍也很相似。會不會和她們有關系呢?我去問問珍珍,就拿一張而且馬上就歸還應該沒人會發現吧。
我和秘書小姐打了聲招呼,匆匆離開繁星法律事物所趕到拘留所去見珍珍。一些無關緊要的問候之后,我進入了正題。
“珍珍,我發現這張照片里的人物和你們姐妹的神情很相似,你認識照片里的人么?”我把照片拿出來給她看。
“這、這是……”珍珍看完照片顯然很激動。
“怎么了珍珍?你認識照片里的人?”
“是、是的,她就是……我的母親……”珍珍哭了。
照片里的女人竟然是珍珍和千尋老師的母親,難怪神情如此相象。那照片背后標的DL6應該就是珍珍說的害得她媽媽身敗名裂的事件代號。那另外一張中的男人,會不會就是害得珍珍媽媽身敗名裂的那個男人?
“珍珍,先別難過了。我問你,如果我拿來你說害得你母親身敗名裂的那個男人‘錢孝忠’的照片,你能不能認出他來?”
“這個,我……我認不出來。我只是聽姐姐談起過他。”珍珍止住了哭泣。
不好辦呀,珍珍認不出那男人。那…………對了,我想起來了,記得我去板東飯店調查陳松梅房間的時候,服務生曾經要我向陳小姐轉達,說她有個電話,好象是《孝忠娛樂周刊》有限公司的錢孝忠打來的。這兩個‘錢孝忠’會不會是一個人呢?看來還是拿那張照片去問問服務生好。
我安慰了珍珍幾句,把照片要回來又匆匆跑回了繁星法律事物所。孟律師還沒有回來。我謊稱落了些東西在房間里,騙過秘書小姐進入房間把照片換成了另一張。又匆匆趕往旅館。時間不多,一切都要快,要快!
我找到那個服務生,請他看那張照片。服務生拿著照片仔細看了看,然后很肯定的對我說:“律師先生,就是這個人。沒錯,他就是和陳小姐一起入住的男人。不信的話,我可以寫一份宣誓書!”
看他信誓旦旦的樣子,不像是在說謊。這么說,珍珍所說的害得她母親身敗名裂的男人和同陳松梅同住的男人是同一個人。那他為什么會出現在這里,而且他的同居女友是本案的目擊證人,還竊聽了千尋老師的電話。不可能一切都用偶然來解釋。看來,現在這個男人是最值得懷疑的。難得服務生愿意寫宣誓書,我就順著他的意要他寫了一份揣進兜里。有了這個,我想陳松梅就不能再抵賴了。
這是我今天第三次跑回拘留所,真是累死我了。
“嗚哇,又來了!糾纏不休的家伙會被人家討厭的啦。”陳松梅剛進會客室就這么說。
“這不用你多操心!誰叫你什么都不告訴我!”
“啊,真冷酷!長著刺猬頭的家伙連心里都長滿刺啦!”
竟然被這么多人叫做刺猬頭,我看干脆這次事件之后我去剃個光頭吧。算了,犯不上和她生氣,還是先詢問她吧。
“陳小姐,請看看這個。”我把錢孝忠的照片拿出來給她看。
“……都說過了,松梅我沒有什么可跟你說的……”陳松梅輕描淡寫的瞟了一眼照片,接著她的臉色都變了。“那個是……!”
“是這個人吧,陳小姐!”她果然有反應了。
“什、什、什、什么人啊?”
“自然是事發當晚與你一同在旅館房間的人!”
“不、不、不……不是的。”陳松梅忙否認,她到是挺頑固的“你、你說是那個人,你有證據嗎?既然你是律師,就請你把證據給我看看吧。”她反問我。
“既然我又來找你,當然帶來了足夠的證據!”我拿出了服務生的宣誓書扔在桌子上:“請看看這個!”
“這是什么?”陳松梅拿起來。
“是服務生寫的宣誓書,他發誓他可以作證這個人就是當天和你同住的男人!”
“…………”陳松梅一句話也沒說,但她的臉色變了。
“你裝糊涂也是沒用的!你不說的話,我就把它交給媒體發表!”我嚇唬她。
“什、什么?”
“就說他明明目擊了殺人事件,卻一直躲藏起來。媒體肯定會亂寫一通的,說他是‘可疑人物’什么的吧!”
“……”短暫的沉默以后,陳松梅終于說話了:“明、明白了!松梅我……輸了!”
太好了,她終于認輸了。心情真愉快,生活真美好!呵呵。
“怎么啦?擺出那付惡心的勝利姿態。”
“……那就把那個男人的情況告訴我吧!”到這個時候她還要損我。
“那個人……是松梅我的上司,情報處理公司《孝忠娛樂周刊》有限公司的董事長錢孝忠先生。”
“情報處理公司?”
“是啊……就是一個很大的類似偵探社的傳媒組織。”
“哦,事發當晚,和你一起在房間里的,是這個男人?”我指了指照片。
“……松梅我不敢說……松梅我不想落得和那女律師同樣的下場……”
“……懂了,詳細的情況,我會問他本人。”看來,越來越接近事情的真相了。“請把《孝忠娛樂周刊》有限公司的地址告訴我。”
陳松梅終于說出了公司的地址……
錢孝忠!終于抓到你這家伙的尾巴了!陳松梅如果不是罪犯的話,那這家伙肯定就是真兇了……。那現在我就展開行動吧!??[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