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11點08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3候審室
5分鐘的休息時間,使我也有機會再問一下我的當事人。看來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疑點,總之我要先要這個案子的判決拖延下來。
“荷星先生,你真的是在后臺小屋里?沒有去過攝影棚?”我問。
“啊,沒有去過,那個,一直在睡覺。”荷星很誠懇的說。
“那么照片上所拍的大將軍究竟是誰呢?”珍珍自言自語的問。
“我也不知道啊……大將軍的道具服裝就放在后臺小屋的角落里。如果誰想拿走的話應該很容易就能辦到。”荷星說。
“啊?怎么這樣?”珍珍帶著責怪的口氣問。
“因為我想不到會有人要偷道具服裝呀。那個,我現在的情況怎么樣?”荷星很擔心的問。
“我看是相當不妙。”我直接了當的回答他。
“啊?”
“現在的嫌疑犯只有你一個人……”我接著說。
“那要怎么辦才好呢?成堂?”珍珍在一旁先著起急來。
“我看,還是先設法贏得時間再說。除了荷星先生,誰還可能有犯罪時機,就強行指控誰。”我說出自己的打算。
“是這樣啊,無論如何,都要設法讓判決延期到明天是吧。”珍珍終于理解了我的意圖。
“對,不過要是指控錯了估計就要當場出局了。”我先把后果和他們說了。免得我失敗了落埋怨。
“怎么聽起來好象很痛苦似的?”荷星問我。
“不,實際上確確實實非常痛苦!”我說。
“成堂!時間到了。”珍珍在一旁提醒我。
“好,那我們回去吧。哎!”我重重嘆了一口氣。
“請、請你不要這樣唉聲嘆氣的,這樣我心里沒底。”荷星對我說。
我沒說什么,只是給了他一個強擠出來的微笑。我們重新回到了法庭內。法官已經坐下了,見我們回來。他重重的敲了一下木錘,高聲說道:“現在繼續審理!那么,御劍檢察官,請先說說你的意見!”
“檢控方的意見很簡單,現在狀況并沒有發生任何改變,去攝影棚的第2個人只是個10歲左右的少年,雖然這張照片確實不能作為決定性的證據。但是除了荷星,并沒有其他可疑人物。所以請您判決荷星有罪!”御劍大聲說。
“恩……那么辯護方,也說說你的意見吧”法官問我。
“辯護方的意見與檢控方意見相反,除了被告,還有其他人有犯罪的時機!”我提出了我的看法,確切的說是我的一套說詞,一套可以讓判決延后的說詞。
“這很有趣,請快點說來聽聽。但是,如果冤枉無辜的人是兇手的話,你就得受到相應的處罰,這你得記住。那么,請你說說,除了被告人荷星先生,誰還有可能實施犯罪?”法官問我。
“當然是門衛大嬸兒!”我指著證人席高聲喊道。
“什么?”幾乎所有人同時說了同樣的一句話。
“照片上的大將軍,在拖著腿走路。也就是說,這個人知道在上午的動作商定中,荷星先生受了傷!除了被害人和荷星先生,知道他受傷的還有一個人,就是大嬸兒你!”
“什、什么!”大嬸不自覺的后退了兩步。
全場嘩然!
“肅靜!肅靜!是、是這樣嗎?大嬸兒?”法官詫異的問。
“別、別這樣隨隨便便叫人家大嬸兒!”大嬸很生氣,
“大嬸兒是在大門前一個人值勤,反過來說,就是沒人證明大嬸兒事發時不在現場!離開崗位,偷盜大將軍道具服裝然后去殺人現場第一攝影棚。完成這一切不需要很多時間,她完全辦得到!”
“那她為什么一定要特意穿上道具服裝?”法官問我。
“道理很簡單,為了避免被門上的照相機拍到自己。穿著道具服裝,就能把罪行嫁貨于荷星先生!”
“原來如此!精彩的推理!”法官大大的贊賞了我一番。
大功告成了,不過有點怪呀,平時這個時候,御劍那家伙總會清脆的來一聲‘反對’,可是現在他怎么這么安靜?
“你怎么看?御劍檢察官?”法官問他。
“……現在暫時還想不到適合的反對理由。”御劍抱著膀子回答。
“喂、喂、喂,怎么會事?難道大家都以為大嬸兒我是兇手?小御,別這樣不說話,幫幫大嬸兒!”大嬸又向御劍求助了。
“法官大人,現在指責荷星先生是兇手的那些根據,同樣也完全適用于大嬸兒!”看到御劍一言不發,我決定成勝追擊,把大嬸兒拉下水。
“那、那為什么大嬸兒我要把小戴給殺了?”大嬸兒不服氣,大聲質問我。
“對,是動機不明。可荷星先生同樣也是動機不明!”我笑著解釋。
“恩,說得對呀!”法官點點頭。
看來法官也贊同我的觀點了。這樣一來,大嬸兒也加入了嫌疑犯的行列了。雖然很對不住她,可是,為了荷星先生……
“等等!那么,另一個去了攝影棚的人就這么算了?大嬸兒我把他照片消去的那個男孩!”大嬸氣喘吁吁的說。
“但是他還只是個小學2、3年級的少年啊?”法官很吃驚的問。
“那有什么關系?大嬸兒我在他那個年紀時,已經打得過我的父親了!”
“恩,你怎么看?律師?”法官問我。
“那個少年不是兇手!”我思考了一會說。
“說、說什么呢?不要因為他是個小孩子就于別人區別對待!”大嬸兒憤怒的對我說。
“我有證據!”
“哦?那么請出示給我們看看。”法官說。
“是,法官大人。大嬸兒你聽好了,本案的兇器是大將軍之槍,而且從照片上可以看到兇器就是這樣由大將軍拿著。那個少年根本不可能拿到那長槍的!”
“原來如此!怎么樣?證人?”法官問大嬸兒。
“…………”大嬸兒一句話也沒有說。她也應該沒什么可說的了。
“好了!今天的審理,我想就此中斷。檢控方你們要對這個證人……叫什么名字來著?”
“記得應該叫常香。”御劍提醒法官。
“檢控方,你們要好好調查常香女士!……那么,今天就此閉庭!”法官重重的敲了下他的木錘。
“稍微等一下!”大嬸兒大叫:“既然被你們如此對待,我也不能再保持沉默了!大嬸兒我就都說出來吧!”
所有人都吃了一驚,不知道大嬸兒要說什么。
“證人!怎么回事?你還有什么要作證的嗎?”法官忙問。
“實際上,是有人要大嬸兒我保密的!”大嬸說。
“保密?”我問
“到、到底是誰?”御劍看來氣壞了。我本以為是他,看他激動的樣子,難道另有其人?
“總之請你快點作證吧。”法官催促她。
“是英都攝影所的人要大嬸兒我保密的。案發當天,攝影所里實際上還有其他人在。那些人說:‘我們與案件無關’。他們關照我‘不要說我們來過攝影所’。現在既然都懷疑到大嬸兒我身上了,我也要把那些家伙拖下水!”
“證人!這么重要的事情你為什么一直都不說?”法官問。
“因為,他們要我保密,我也沒辦法的。”
“那么,律師,請詢問吧。”法官對我說。
“是,法官大人。證人,是誰要你保密?”我問。
“是攝影所、電視臺的大人物們!”大嬸回答。
“沒、沒聽說過啊,我們!”御劍的臉色難看到一定的程度了。
“這個啊,當然,因為大家都隱瞞了不說。”大嬸回答。
“那究竟都有誰?”我進一步追問。
“啊,首先,有導演和制片人。”
“導演?”
“早就覺得可疑了。進行動作場面的商定時,導演怎么可能不在場?”御劍插嘴說。
“說得很對啊。”大嬸回答。
“他們在攝影所的什么地方?”我又問。
“導演么,上午在職員區進行動作商定。中午以后,他和制片人一起,好象在開會。”大嬸回答。
“在哪兒開會?”御劍搶著問。
“第2攝影棚的小木屋里。過了大門直走轉左的地方。”大嬸說。
“怎么樣?律師,還有繼續詢問嗎?”法官問我。
“法官大人,案發當日,英都攝影所里還有其他人在場,導演、制片人,還有其他大人物。他們還沒有接受調查呢!所以我認為,現在還不能對被告人荷星先生宣判!”我說。
“恩,法庭認同律師的主張。檢控方,你們要仔細調查證人常香女士,以及證詞里面提到的人物!”
“了解了!”御劍回答,這次他輸得真的很狼狽。
“那么,關于荷星的審理暫時就到這兒吧。今天就此閉庭!”法官重重敲下他的木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