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某時間葫蘆湖森林
“啊!你們!”夏梅看到我們來了馬上笑起來。
“夏梅小姐!”珍珍很高興的迎了上去。
“讓你們久等了吶!賓果呀賓果!”夏梅興奮的說。
“賓果?”珍珍不明白什么意思。
“昨天晚上吶,自動快門按下了2次吶。其中,第二次所拍到的就是這張呀!你們來看一下吶!”夏梅笑著說。
照片上湖里漂著一艘小船,上面上有兩個朦朧的人影,其中一個手中拿著槍!
“這個是……”我問。
“吶?吶?看起來像不像突然拔出手槍射擊?”夏梅問我。
“恩,恩恩!”我點點頭。
“可是,到底是誰開的槍,還是看不清楚呀!”珍珍也擠過來看。
“是的呀,因為當時霧很濃吶!不過吶,看了這張照片,本小姐,回憶起來了呀。”夏梅說。
“回憶起什么?”珍珍忙問。
“這起事件吶,本小姐,親眼目睹了。”夏梅得意的說。
“啊?”珍珍大吃一驚!
“是,是真的嗎?夏梅小姐!”我也問。
“當然呀!喂,喂,問你吶!這樣的話還是告訴警察比較好吧吶?”夏梅問我。
“當然告訴警察比較好吧吶!”我故意學她說話。
“你!那種冒牌的南方腔,怎么可以用吶?……真是,算了。嗨吶,本小姐,待會就去一下警察局。這張照片要一起拿過去。嗨吶!”夏梅只生了一小會氣就馬上又笑起來跑掉了。
“等,等,等一下!夏梅小姐!”我忙喊住她。
“什么呀?本小姐現在可是很忙的呀。”夏梅說。
“那些內容,也告訴我們一下嘛!”我說。
“傻瓜,本小姐可是,目擊者呀。與正義同在,與警察同在呀。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吶。”夏梅說。
“真過分,夏梅小姐!”珍珍說。
“管它呢,有什么。昨天的敵人是今天的朋友。啊,搞反了啊,反正就是這么回事吶。嗨吶,要去了!嘿嘿,要錄證詞吧吶,好象蠻好玩的吶。”夏梅說著跑掉了。
“走掉了……怎么辦?目擊者增加了啊?”珍珍問我。
“但是,被看見了的東西也是沒辦法的啊!問題倒是,夏梅小姐她看到了什么。這個多半要到審理的時候才能知道吧!”我對珍珍說:“時間不多了,我們再去看看能不能爭取到御劍的委托吧!”
“恩!”珍珍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