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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雷家牧場”雖然叫做牧場但是真正的牧場要在大約五里之外平坦的草原上,所以“雷家牧場”應該叫做雷家大宅更合適。雷家大宅是由很多個四合院組成的好像一個小村落,每一個院子里面住的都是一家人或者一類人。雷錦和重要的干部住在大宅的前半部,下人們和其他手下住在大宅的四周和后面。因此雷家大宅沒有好像江南庭院那種意義上的花園,只是在議事大廳的周圍開辟了一塊空地,大概是防止奸細偷聽的設計,由于疏于管理空地上自己生了不少的野花野草,后來經過有心人歸攏倒也成了人們口中的花園。之后不知道是哪位管事的一時興起蓋了個簡陋的涼亭在空地中央,使得這個花園到也想模像樣。

跟著吳慈七繞八繞沈擎日來到了前幾天被抓包的花園里,看到涼亭中雷錦好像已經等待多時了。雷錦生氣的時候不會大吼大叫,他只會在他認為該懲罰的時候直接懲罰,大概就是那種一般意義上的“會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不會叫”吧。所以沈擎日不會將雷錦的吼叫當回事,卻很怕他臉色yin沉的時候。看看此刻的雷錦的臉色,大概只是不耐煩階段,還沒有到臨界點,沈擎日松了一口氣。

聽到腳步聲雷錦回過頭,有些不悅的看著沈擎日慢吞吞的速度說道:“怎么連走路都這么慢?你烏龜呀!”

“已經很快了,你看我的汗都流出來了。”沈擎日拖著腳盡量減小運動幅度,反正已經看到人了,不用著急了。

將沈擎日的懶惰當成了昨天激情的代價,雷錦倒也沒有打算苛刻他,反而走到沈擎日面前將他抱起來走回了涼亭。“呼……”沈擎日舒服的嘆了一口氣,很天經地義的接受雷錦的服務,能少走一步路他都不會多走的。

差不多一個月的相處雷錦已經對沈擎日這個特xing有了很深的了解,一句話沈擎日就是懶蟲附身,懶豬投抬,能靠這決不站著,能坐著決不站著,能躺著決不坐著,信教也只信睡“教”,恨不能隨身帶著床能夠隨時隨地睡覺。最厲害的是他能夠在上一秒還跟你說話,下一秒已經陷入沉睡。開始雷錦以為是因為他太累了,畢竟兩個人相處最多的是床上,后來漸漸兩個人有了其他的時間相處,在他看來沈擎日晚上要比白天精神多了,原因是白天睡的太多了。果然,當他把沈擎日抱到涼亭坐下,沈擎日已經閉上眼睛了。

“喂!你要是敢現在睡覺,我保證讓你今天一夜不用睡了。”雷錦大力的搖晃沈擎日,努力的將瞌睡蟲嚇跑。

“呃……我沒有睡覺,只是閉目養神。”沈擎日連忙張開眼睛,雷錦有那個實力讓他一夜沒有辦法睡覺,甚至第二天也沒有辦法睡覺……因為身體很疼。

雷錦滿意的抬頭突然瞄到吳慈手里的貓,有些驚訝的問道:“你不是要把貓給無心么?怎么到了吳慈的手里?”

“吳情不讓他養……而且他也不會養。”沈擎日一副有什么奇怪的樣子,“而且美麗的小姐似乎比我們這些大男人更適合這種美麗的動物。”沈擎日在沒有遇到雷錦的之前也是一位風liu倜儻的濁世貴公子,因此甜言蜜語隨口就能說出一大堆。

“很會說話嘛……”雷錦其實并不太關心貓最后到了誰的手里,反正不關他的事,不過沈擎日的贊美讓他深刻的想到沈擎日也是一個男人,而且是一個愛女人的男人,一個將要娶妻的男人。

雷錦不高興了!沈擎日幾乎在同一時刻就察覺出雷錦的心理波動,也察覺到自己似乎說錯話了。“呃……是呀,大家都這么說我。”沈擎日跳下雷錦的膝蓋,向涼亭中間的那個三條腿的破桌子走去,嘴里說著:“你要給我什么東西?”

桌子中間有一個長條形的盒子,斑駁的樣子似乎是一個年代久遠的東西。沈擎日估計這個大概就是雷錦要給他的東西,他主動掀開了盒子卻驚呼道:“啊……焦尾!不可能!”盒子里面是一把古琴,古琴尾部有些焦黑的痕跡,好像是傳說中的名琴“焦尾”。

雷錦走到沈擎日的背后和他一起看這個琴,不過他并不太懂這種東西,也沒有時間去懂這種東西。“咦?被燒過?吳仁哪兒找來這么一把破琴?”其實雷錦也沒看盒子里的東西,只是知道是拍吳仁去找的名琴。

“破琴?如果這琴真是傳說中的焦尾,說是價值也不為過。”沈擎日歡天喜地的將琴抱出來放在桌子上,叮叮咚咚的調試琴弦。

“可是它好像已經被燒過了。”雷錦看著那些焦黑的痕跡,有些不相信這么一個破東西會很貴。

“傳說這琴是一為名匠看到一個農婦在燒火,突然聽到火中的聲音很奇特,于是就將那塊木頭拖出來一看,原來是一塊上好的桐木,于是就將那塊木頭買回家制成了一把絕世好琴,因為木頭的一端被燒過了,因此命名為‘焦尾’。”沈擎日一邊解釋一邊熟練的調試琴弦,彈了一段小曲,然后又做了一些調整。

“唱一首歌給我聽吧。”雷錦看著沈擎日興奮的樣子,突然覺得一切都值得。

“好呀!”沈擎日拖過一張椅子坐下來,這把琴就算不是傳說中的名琴也是一把相當有水準的仿制品,音色相當不錯,對于一個愛好音律的人來說幾乎等不及要試一試了。想了想,突然看到雷錦身后有一條水溝,猛然間想起一首“衛風”他對雷錦一笑,撥動琴弦輕輕的唱起:“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亻間)兮,赫兮喧兮,匪有君子,終不可諼兮!瞻彼淇奧,綠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瑩,會弁如星。瑟兮(亻間)兮,赫兮喧兮,匪有君子,終不可諼兮!瞻彼淇奧,綠竹如簀。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寬兮綽兮,猗兮較兮,善戲謔兮,不為兮!(注3)”得到禮物要道謝下回才會得到其他的禮物,生長在兄弟眾多的大家庭的沈擎日深諳此道,第一首歌就非常諂媚的唱《淇奧》。尤其沈擎日的聲音偏中xing,加上琴好、詞好、心情好,一曲下來在雷錦看來不比那些青樓花魁差多少。

“好,果然嘴巴夠甜。”一曲下來雷錦龍心大悅,將剛才的不快拋之九霄云外。不過……雷錦看著這個破破爛爛的亭子和破破爛爛的桌子感覺有點不對勁,可是又說不上來什么地方不好,因為周圍他都看習慣了。

這個時候一邊的吳慈說道:“沈公子唱的真好聽,可惜在這個地方一點意境都沒有,若是又一個檀木琴桌,一爐檀香,一簾薄紗,想來一定會更好。”

是呀,若是在有一顆桃花盛開的大樹,花瓣飄落在小貓的身上,還有一張軟椅……雷錦想象著自己一邊聽沈擎日唱歌,一邊在一邊吃沈擎日的豆腐,一曲終了然后……嘿嘿嘿。“吳慈吩咐下去,明天再將我的院子擴大,種上桃樹,建一個你剛才說的那種地方……”雷錦打著如意算盤。

一邊的沈擎日聳聳肩一點也沒有參加意見的想法,反正他要走了,建成什么樣跟他沒有關系,不過這琴倒真是好琴,真舍不得呀……

注3(詩詞大意):看那淇水河灣,翠竹挺立修長。有位美貌君子,骨器象牙切磋,翠玉奇石琢磨。氣宇莊重軒昂,舉止威武大方。有此英俊君子,如何不能想他!看那淇水河灣,翠竹青青蔥蔥。有位美貌君子,二嵌美珠似銀,帽縫寶石如星。氣宇莊重軒昂,舉止威武大方。有此英俊君子,如何不能想他!看那淇水河灣,翠竹聚合競茂。有位美貌君子,好似金銀璀璨,有如圭璧溫潤。氣宇曠達宏大,倚乘卿士華車。妙語如珠活躍,十分體貼溫和!

從那日起雷錦似乎迷上了給沈擎日禮物的樂趣,一堆堆稀奇古怪或者價值的東西往沈擎日面前堆,只為了貪看沈擎日驚喜萬分的表情和隨后而至的主動摟抱。經常與沈擎日在床上消磨時光到日上三竿,不僅僅是為了下半身的囧囧,有的時候甚至只是相擁閑聊。漸漸的雷錦臉黑的次數越來越少,而以朱玉為首的一干管事的臉卻越拉越長。

“貓兒,你看!”雷錦又拎著一個錦盒大白天跑回了臥房。

今天沈擎日很老實的呆在屋子里,聽到雷錦的叫聲抬起頭不怎么感興趣的瞄了瞄那個錦盒敷衍的說道:“看什么?”說完又低下頭擺弄手上的東西。

“你在做什么?”雷錦不悅看著沈擎日沒有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他怎么會不如沈擎日手上的那塊破布。不過……他究竟在做什么?該不會是女紅吧?雷錦驚訝的看著沈擎日穿針引線將另一塊布跟剛才的那塊縫在一起,他在補衣服嗎?

“我在縫袋子。”沈擎日沒有抬頭努力的完成自己手上的工作。

“縫袋子?”雷錦不滿意沈擎日的忽略伸手搶過那堆據說是袋子的破布,“不要管那什么袋子了,你看我給你帶來什么好玩的東西了。”

沈擎日嘆了一口氣,心知如果不打發了這個人自己是完不成這個工作了。“好吧,你帶來了什么?”說實話這些日子他看寶貝都看麻木了,不過他還是會做出雷錦喜歡的驚喜樣子,他大概真的很有演戲的天分。

“一百零八顆夜光佛珠。”雷錦打開錦盒,盒子里面是一串佛珠。那串佛珠似乎是由小指大小的珍珠串成的,只不過每顆珍珠都發出一種非常淡的綠光,若不仔細看根本察覺不出來跟普通的珍珠有什么差別。

“夜光珠?不是夜明珠么?”沈擎日聽說過夜明珠卻不知道夜光珠有什么不同。

“不是夜明珠。夜明珠可以在黑暗中自己發光,可是夜光珠如果在全然沒有光明的地方是不會發光的,可是卻可以將一點點光反射成為綠色的光。”雷錦用手捂住一顆珠子露出一點點縫隙讓沈擎日看。

“哇!變得好亮,很漂亮的顏色。”沈擎日興奮的說,同時也拖過一顆自己試驗。“好像如果在光明的地方就不會發光了。”

“是呀,所以叫夜光珠嘛。”雷錦將沈擎日抱到膝蓋上面,跟他一起看著串佛珠。“其實這串夜光珠的珍貴之處在這里,”雷錦指著其中一顆珠子說:“你看著光芒中間是不是又一個人形?”

沈擎日被他一說也認真的看了看:“真的,好像……是一個和尚。”而且每一顆珠子上都有一個人形,姿態各異栩栩如生。

“據說這是一百零八羅漢,這串佛珠可是佛門至寶呢。”雷錦把玩著手上的佛珠,可惜在他眼里除了很稀罕也沒什么大不了的。

“你怎么會有佛門的至寶?”沈擎日可不相信雷錦會信佛,這寶貝八成是在哪兒搶來的吧?

果然,就聽到雷錦得意的說:“這是前兩年我打一個喇嘛身上得來的,后來因為沒有什么用處卻很稀罕就放在倉庫里面,今天突然想到了,你喜歡么?它是你的了。”

“喜歡!真的很漂亮,佛門至寶怕是可以驅魔避邪吧。”沈擎日將這串說長不上說短不短佛珠纏在了手臂上,繞了七八圈變成了一個手環。沈擎日舉起手臂左右看看然后滿意的點點頭,回頭對開心一笑雷錦說道:“謝謝你。”

他現在可以理解那個為博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戲諸侯的皇上的心情了,他現在就有一種想要把全世界拿到沈擎日面前只為了看他開心的笑容,他了解這樣是不理智的,可是每當他想起一個稀罕的玩藝就忍不住拿給沈擎日看的沖動,那是一種想要與他分享自己的榮耀、財富、地位的沖動,想要把他寵愛上天的沖動。當他心里、眼里只有他的時候,只為了他而笑的時候他覺得一切都值得。他不是沒有矛盾過,也不是沒有想到要阻止這一切,可是大概已經遲了,早在他與他再次相見的時候沒有殺掉他的時候就遲了。

“你在做什么?”

“我在縫袋子。”相似的對話在三個時辰之后沈擎日與朱玉之間再次展開。吃過午飯雷錦就被屬下找去處理本該在上午就該處理完的事務,留下沈擎日繼續進行他的“縫袋子計劃”。

“你縫袋子做什么?”朱玉是那種典型的大男子囧囧,他認為廚房和針線是女人家的東西,是男人都不應該碰。

他縫袋子做什么?當然是將那些已經變成他的寶貝裝在袋子里帶回家去。有些寶貝實在不能放在一起,例如寶石和琉璃、玉器,如果兩種東西放在一起,那么那些玉器、琉璃之類的東西就會被寶石劃傷,那樣的話他們的價值就要大大的打折扣。他將一塊布條做出一個一個的小格子,然后打算撿些小巧的、價值高的放進去,最后再將布條纏在腰里或者腿上……畢竟回家的時候拿著大包袱的話就有一點態惹人注目了。當然這些話他是不會跟朱玉說的,看朱玉用看害蟲的表情看自己,大概自己早就在他眼里是“禍國殃民”的禍水了,如果他在說打算“吃不了,兜著走”估計不用雷錦動手他就會被解決在半路上。“沒什么。對了朱先生,我什么時候能回家?”雷錦都被他搞成了這樣子,朱玉八成迫不及待的要送他回家了吧。

“沈公子還打算要回家?”朱玉看沈擎日的目光多了一些鄙視。他本來是一介秀才,曾經作過縣太爺的師爺,結果為人太不識抬舉,最后被縣太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發配到邊疆了,半路上遇到了當時剛剛起步的雷錦這伙馬賊,基于官兵的是敵人,那么官兵的敵人就應該是朋友的理念,雷錦順手將奄奄一息的朱玉帶回了老窩。后來朱玉就成了雷錦的師爺,教導這些目不識丁的馬賊識字。朱玉本身無兒無女,幾乎將雷錦以及四大護衛當成自己的兒女,今天他看到雷錦為了沈擎日事也不做了,武也不練了,把自家的寶貝不管貴重的往沈擎日的前面堆,甚至大興土木為沈擎日建琴臺,根本就是歷史上的昏君作為。

“當然要回家,朱先生前幾天說完了,卻半天也沒有后文,我還當這件事情隨風飄去了呢。”說穿了還不是怕雷錦,不然早就應該安排下去了,就知道來欺負我。

“好既然如此,三天后爺要去進一批種馬,我會安排馬車送沈公子回家的。”朱玉這個時候也不顧及那個、這個了,若不是不想惹來沈家這個大敵,他早就打算把沈擎日暗中收拾掉了,紅顏禍水呀真是紅顏禍水。

“送我到家道是不必,只要送我到沈家的商號就好了,雷家的人還是不要跟我家人碰面的好,否則難免會多出一些事端。”雷錦千算萬算卻沒有料到家賊難防,在過三天這一切就都結束了。不知道為什么沈擎日居然就寫悵惘,這些天雷錦讓他嘗到了被珍稀的滋味,人都是入奢容易從簡難呀。

“好,我們一言為定。”朱玉好不容易了卻一樁心事的樣子,一抬眼卻看到墻角那堆稀世珍寶,面帶難色的說:“不管怎么樣我們此行還是秘密的,這行李……還是不要太多的好。”

沈擎日順著朱玉的目光看到了雷錦給他的“禮物”,了解的說道:“放心好了,這些東西讓我搬我也搬不動,那堆東西我是不會動的。”反正他要拿的東西早就挑好了,那對“破爛兒”他的確不會再動的。

“我沒有別的意思……”被沈擎日一看,朱玉也覺得自己有些小家子氣,沈家身為京城第一首富怎么會貪圖這些個庸俗之物,沈公子怕是從小看都看煩了,看他把這些東西堆在墻角的舉動也該看的出來。

“我知道,我也沒有別的意思。”沈家家訓——“錢不怕多,多多益善”。不過他也是由選擇xing的貪財。

兩個人個懷鬼胎的相視一笑,便不再談論這個話題了

“貓兒,想不想看看馬?”一場翻云覆雨下來兩個人都有些氣喘吁吁,雷錦翻身從沈擎日身上下來,順手將他帶進懷里,雖然覺得有點粘膩膩的卻不想動。

“看馬?不想。”沈擎日心里一驚知道雷錦想要帶他去牧場,若是平時他一定會高興的去透透氣,可是他現在是要趁著他不在好落跑呀。“我要好好休息一下,看見好馬不能騎,簡直太痛苦了,我寧愿不看。”

“嘿嘿嘿,是你太誘人了。”雷錦賊笑幾聲大手撫上了那片富有彈xing的高聳,輕浮的捏了幾下。

“所以,明天我要睡大覺,別想拖著我去受罪。”沈擎日媚眼一橫,否決的雷錦的餿主意,心里卻怦怦亂跳,好在是激情剛過,心跳未平氣息未穩,否則怎么也瞞不過雷錦這種高手的耳朵。

“好吧,等天再暖一點的時候我帶你去牧場,感受一下‘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的草原景色,比起精致的江南風光別有一番風味。”雷錦看沈擎日累的眼睛似乎都睜不開了,覺得反正以后還有的是時間,也就不再強求。

第二天,雷錦為了能夠在一天之內將事情辦好,天還沒有大亮就起身了。沈擎日一直等到確定雷錦真的走了才跳下床,先是在一堆長袍里面找出他預先藏好的衣褲,然后將早就縫好的布袋子纏到了小腹與腰之間,這個布袋子就是這些天他一直在縫的那個,是在一條一尺見寬的長布上,縫上一塊一塊好像補丁的布片,只不過是三邊固定成了一個個好像是口袋的東西,口袋里面就放著一些例如夜明珠、寶石、玉佩這類小巧卻價值很高的寶物。

沈擎日將有口袋的一面與自己的身體貼在一起,白布一面朝外,長布很長足足可以在沈擎日的身上繞三圈,可見里面的東西一定不少,幸虧都是小東西,不然綁在身上大概就成了大胖子了。沈擎日纏好了布條固定住,然后活動一下覺得似乎不影響行動,然后才穿上中衣,套上外衣。在鏡子里仔細看了看,如果不將他的褲子脫xia來應該不會被發現,就算是發現了不解下來還是不會知道里面裝著東西,看起來好像是繃帶一樣……對了,沈擎日一拍腦袋,翻箱倒柜找到了一瓶雷錦為他準備的傷藥,這是為了開始的時候他那個地方不小心裂開時候用的,現在早就已經用不著了。沈擎日將傷藥撒在布條與布條之間,一股淡淡的藥味彌漫開來,這下子就更像繃帶了。

將自己打理好了沈擎日看看離約定的時間還早,就坐下來仔細打量這間他生活了將近一個月的地方。正對自己的地方是房間的大門,門外是樓梯,下了樓梯是一個花廳,他平時都是在那里吃飯。門的左邊是一個大書柜,那是雷錦為了讓他打發時間從書房搬來的,書柜臨窗的一邊是一個書案,上面還擺著他沒有畫完的《八駿圖》,那是雷錦央求他畫的,打算掛到牧場的大廳里,他還笑言等畫完了馬再畫個猴子,貼到馬廊里“避馬瘟”。書案的旁邊就是窗口了,窗外的大楊樹據說有一百多年,雷家牧場以前是一個富人的別莊,后來讓雷錦看中了買回來做了老窩。那棵大樹上他們兩個人還一起看過月亮,就是那一天他才知道雷錦其實也不是一味的只會掠奪,原來他也能出口成章,幾乎是那一天開始,兩個人才有心靈上的交集。窗子接下來靠墻的一邊是一個大衣柜,里面原來都是雷錦的衣服,現在有一半的衣服是他的,只不過大部分都是那種里面什么也不用穿,脫起來很容易的長袍,不過都是新做的,料子非常的柔軟,他身上的這個布條就是從一件白衣上拆下來的。衣柜在下來就是一個梳妝臺,與大門正對這,若是坐在梳妝臺前,可以從鑲在臺上的三面不同角度的銅鏡里看到房間的各個角落,有很多次他就坐在梳妝臺前讓雷錦親自給他梳頭發,雷錦曾經贊嘆他的頭發好像緞子一樣柔美亮麗。梳妝臺的旁邊是一個屏風,屏風后面就是一個通往浴池的小門。浴池是天然的溫泉水,每當身體極度疲勞的時候泡在里面真是絕佳的享受,不過他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被雷錦抱著來的。然后就是那張大床,那張床他與雷錦幾乎消磨了兩人相處的大部分時間,開始他痛苦多于歡娛,可是這陣子他卻享受到了天堂般的樂趣,一是因為身體被開發了,二是因為雷錦總是作足了前戲,不會像開始那樣不顧他的感受。沈擎日別開臉看向房間里最后的角落,那個地方放著的是雷錦給他的琴,每天晚上吃過晚膳,若不是馬上上床,雷錦都會讓他為他彈一端,當然最后的結果一定是回到床上,卻是他們兩個人之間最和平的時光。在這個房間里充滿了他與雷錦之間的回憶,從最初的幫匪與肉票之間的關系,到主人與寵物直到今天的有些對等的寵愛,痛苦的回憶也有甜蜜的回憶也不是全然沒有。不過,回憶終究是回憶了,從今天起一切都將是回憶。

“咚!”一粒石子擊在窗戶上,這是他與朱玉約定的暗號。沈擎日從回憶中清醒過來,長長的舒了一口氣,對這個房間一笑,然后毅然的走到窗前,推開窗子低頭一看,一條黑影在窗下對他擺了擺手,沈擎日點點頭從楊樹上爬下去,然后與那個黑影一路翻墻而去。

這是怎么回事?沈擎日從深沉的睡眠中醒來,迷迷糊糊的回想自己究竟發生的什么事。他的記憶從上了朱玉為他準備的馬車以后,走了大約一上午,趕車的人遞給他午膳,然后他吃了幾口以后就中斷了。

耳邊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和一個陌生的聲音,“就是他?他好像是男的……”陌生的聲音說道。

“就是他,雷錦很寶貝他。他那張臉說是女的也不錯呀。”熟悉的聲音說道。究竟是誰?真的好熟悉。

“可是……你確定雷錦會為了他妥協?他是男的耶!”陌生的聲音有些不敢相信,估計他不會認為男人和男人之間也可以有囧囧。

“他大概就是雷錦唯一的弱點了,你沒看過雷錦為他失控的樣子。”熟悉的聲音確定的說道。再說一句我一定可以想起來。

“是么?……我告訴你,你可不能騙我,否則可別怨我可翻臉無情!”陌生的聲音威脅的說道。

“司徒二爺,我那兒敢呀。啊……他好像快醒了,我要走了,不能讓他看到我。”熟悉的聲音說道。

沈擎日努力的將眼睛打開一條小縫,模糊的影子和熟悉的聲音結合在一起……吳仁?怎么會是他?!可惜他還沒有確定影子就走出了房間,留下一個滿臉大胡子的人,好像一只狗熊下山。“我……在哪兒?”口干舌燥的沈擎日艱難的擠出一句話,問那只“狗熊”。

“這里是鬼yin山,歡迎光臨……雷錦的……呃……男人?”“狗熊”有些覺得這種說法不太對,可是卻說不出來怎么不對。

“雷錦的男人?嗯……這種說法……我第一次聽到,不過雷錦有很多男人,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沈擎日不動聲色的摸摸腰間的寶貝,看起來似乎沒有被動,他這才放心。

“我雖然也不太相信用你可以威脅他,”“狗熊”無奈的搖了搖頭,“但是為了不讓你泄漏風聲只好委屈你了,也許能有一點額外的收獲也說不定。”

“你大概一定會失望的,你打算怎么辦?”沈擎日坐起身來兩邊看看企圖找一點水喝,中了蒙汗藥之后真的好渴呀。

“我要跟其他的人商量一下,畢竟跟計劃有些出入……唉,你怎么是男人?”“狗熊”抱怨的說道:“對了,你叫什么名字?”

“不好意思,我娘生我的時候我就是男的,讓你失望了。”沈擎日面帶愧疚的說道:“我叫擎日,不知道這位好漢怎么稱呼?”

“咳,我叫司徒雄,是這里的二寨主。大寨主是我哥哥叫司徒英。”司徒雄被沈擎日的美麗眩惑的一時失神,不自在的咳了一下掩飾。

還真是名副其實,不過看起來滿忠厚老實的。沈擎日暗自分析自己的處境,看起來似乎雷錦那里出了叛徒,而自己就是犧牲品,才出狼窩又入虎口……雷錦會不會來救他呢?

誰知道沒有等到雷錦來救他,沈擎日就找到一個自濟自救的機會。鬼yin山并沒有太難為沈擎日,只是將他軟禁在房間里面,派人看守著。而且從發現沈擎日不會武功以后,看守的人也從四個變成了一個。看守是一個很爽朗的中年男子,四十多歲,通紅的酒糟鼻子看的出來他是一個喜好杯中之物的人。中午吃飯的時候,沈擎日將為他準備的酒送給了看守人,成功的迎來了看守和善的對待。

這天上午沈擎日百般無聊的趴在窗臺上有一搭無一搭的跟看守閑聊,突然聽到一個他非常熟悉的女聲。他猛地抬頭看過去,就看到一個其貌不揚的小姑娘,在不遠處跟一個巡查的侍衛說話。尾音有些上揚的說話方式是他最熟悉不過的了,雖然臉很陌生但是憑他過耳不忘的能力他可以非常確定那個小姑娘是他小弟身邊的侍女——朱小雀。她怎么會在這里?難道是來救他的?若不是神通廣大的未卜先知,那就一定是太湊巧了。

“老胡!老胡!”沈擎日連忙叫著有些昏昏欲睡的看守。

“啊?啥?啥事?”迷迷糊糊的老胡聽到有人叫他,連忙打起精神抬頭回應。

“喂!你看到那個跟大山說話的小姑娘了么?”巧的很那個大山是負責給他送飯的守衛,中午和晚上的酒有一半進了他的肚皮。

“嗯,看到了……怎么了?”老胡揉揉眼睛仔細看了看說話的兩個人,“大概是新來的丫頭吧,大山沒有見過她正在盤問。”

“我知道……嘿嘿嘿,老胡,”沈擎日努力的想著雷錦色咪咪的時候的樣子,模仿的瞇起眼睛舔舔嘴唇:“今天晚上能把她帶來么?你也知道男人憋久了……嘿嘿……”說完自身上摸出一個鴿卵大小的珍珠,“如果今天晚上帶她來,這個就是你的了。”

老胡看著沈擎日手上的珍珠吞了吞口水,回頭看了看其貌不揚的小丫頭有些討好的說:“如果日公子有需要,我可以給你找一個更美的、身材更豐滿的……”老胡在空中畫了一個葫蘆形,心照不宣的笑著。

“不用!不用!我就喜歡這個口味的,身材平板一點的好。”沈擎日連忙搖頭,他將珍珠塞到老胡手里說道:“我就要這個,記得不要弄錯了。還有最好不要宣揚,否則這珠子可就不一定是你的了。”

“好好!沒問題!”老胡拿著珍珠在陽光底下看了看,又用指甲刮了刮,確定著珠子是真的,然后飛快的收在懷里。嘿!賺到了,這顆珠子估計能值個三五百兩銀子,發財了!發財了!

“一言為定,可別樣我空等一場喔。”沈擎日笑瞇瞇的說道,能跟九九接上頭太好了。

“放心,包在我身上!”拿了好處的老胡胸膛拍的怦怦響,日公子可真大方呀。

易容成一個十三四歲弱智女孩的朱小雀,在聽到有人找她的時候還以為身份已經暴露了。跟在領路的人身后,她在手里已經暗暗扣住一根“火焰羽”準備如果看情況不好就發難。結果跟著那個人居然一直走到了白天她打算接近卻沒有成功的院子,據說那個院子軟禁著一個人質。

“日公子,人帶來了。”老胡輕輕的敲了敲門,三長兩短正是約定好的暗號。

日公子?難道是……大少爺?!朱小雀正在懷疑,一個人打開門確定了她的疑問,那個她幾乎翻遍了北方所有的賊窩還沒有找到的大公子正對著她擠眉弄眼。

“謝謝你,老胡,這個給你拿去買酒。”又一顆貓眼石塞到老胡的手里,讓老胡頓時眉開眼笑,連聲道謝。

“謝什么,這里沒有你的事了,先下去吧。”沈擎日的態度好像到了青樓,他伸手拉著朱小雀的手,將好像龜奴的老胡關在了門外。

“小雀!”沈擎日的臉一關上門就垮了下來,可憐兮兮的說:“嗚……是九九叫你來就我的么?”

“大少爺日子過的不錯呀?好吃好喝還有女人供應?”朱小雀從來沒有看得起這個沈家頭號米蟲,如果讓她選擇她才不會積極的找回這個敗家子,誰想要她雙手奉上。

“人家現在是人質,他們打算把我喂肥了好換錢。”沈擎日不以為意,這丫頭是九九的人也只忠于九九,從來沒有將他們這些其他的少爺當主人看。“你怎么找到這里了?”

“大少爺失蹤的消息一傳回去,九爺就下令到處找你。因為沒有接到勒索的信件,又因為沒有找到你的尸體,所以九爺認為綁匪大概不知道公子的身份,就沒有大張旗鼓的找,只是從大公子遭劫的地方向四周推進,每個賊窩都不放過,派人滲透到賊窩的內部秘密的調查。可是一直沒有線索,直到三天前我才混進鬼yin山,大公子受苦了。”雖然看不起沈擎日沒出息的樣子,但是沈擎日畢竟是主人的兄弟,而且還是她的任務,所以場面話還是要說一說的。

“怪不得……”原來他們的目標是賊窩,怪不得都一個月了還沒有找到他。若不是他被叛徒出賣到了鬼yin山,大概還要一些日子才能想到去調查曾經的馬賊。“我也是才來不久,我原來也不是在鬼yin山。”他其實才在鬼yin山呆兩天。

“啊?那公子以前在哪兒?”如果沒在這里,居然讓她在這里找到了,還真的太巧了。

“那個……不重要,現在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出去。”沈擎日無意宣傳自己的經歷,他比較關心什么時候回家。“我又一個好主意,你要不要參考一下?”

與此同時,遠在百里以外的雷家牧場,一股名為雷錦的暴風雨正在整個大宅肆,無一人幸免。那日雷錦傍晚就回家了,結果一回來就發現沈擎日失蹤了。第一批遭殃的就是那天的守衛,被盛怒中的雷錦打死打傷四五個人。然后就是吳仁掌管情報的部門,居然怎么也查不到沈擎日的下落,只是很確定的說,沈擎日沒有回沈家。知情的朱玉等人沒有想到雷錦的反映會這么大,看著支離破碎的尸體,借他們個膽子他們也不敢說自己做的好事。其實他們心里也很納悶,為什么沈擎日沒有回沈家,究竟到了哪兒去了?

“無心!沈擎日究竟跑到哪兒去了?”雷錦好不容易想到了另一個沈家人,連忙跑到吳情的院子里質問。

“大少爺?自從上回他來送貓,我已經好幾天沒有看到他了?他怎么了?”無心被吳情護到身后,奇怪的看著暴躁的雷錦。

“他真的什么也沒有跟你說?”雷錦看無心的表情不像說謊,可是貓兒到地跑到哪兒去了。如果會沈家他自己絕對沒有那個能力,如果是有人幫他怎么能丟下無心?

“沒有。”想了想無心堅定的搖了搖頭,沈擎日的態度讓他以為他打算在這里住上一輩子了。

“爺,有人送來了一封信。”一個屬下戰戰嗑嗑的將一封信遞給面色yin沉的像鍋底的雷錦,生怕自己變成了泄憤的尸體。

“信?拿走!不看!”雷錦沒有心情的揮揮手,什么信不信的,他現在煩的要命,一個大活人不可能憑空消失了。

吳情代替雷錦接過那封信,讓那個幾乎快要尿褲子的屬下可以飛快的跑掉。打開信,吳情快速的瀏覽了一遍,抬起頭用一種奇怪的目光看著雷錦,好一會兒才說:“爺,我想我們已經有沈公子的下落了。”他將信遞給雷錦,幾乎可以想象到雷錦的反映。

雷錦搶過信看完了卻露出微笑,他將信捏成了一團緊緊的握在手里,眼睛微微的瞇起來自言自語的說道:“連我的人都敢動,看來我消失的太久了……”張開手那個紙團化作一攤粉末,從他的指縫泄漏在空中。“司徒小狗,我會讓你知道老虎頭上拔毛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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