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小說

第二十五章

於江江回國以來酒量漸漸差了,也就和段沉隨便喝了幾罐啤酒,居然醉得回家就直接睡了。

從前在留學的時候,隔三岔五朋友過來聚個餐都要啄點酒,澳洲的生活很無聊,不像我們偉大的祖國夜宵文化那麼發達,不高興能找幾個朋友到各式夜宵攤吃個夠。

墨爾本的city很小,一共就九條街,她當時住在一區的中部,離city有些距離。附近24小時經營的也就麥當勞之類的快餐。夜店每週五六日纔開,她也沒什麼興趣。除了學習、打工,她惟一的娛樂也就和朋友們一起喝喝酒嘮嗑嘮嗑。這也直接讓她鍛煉出了很不錯的酒量。

人年紀漸漸大了,所有的機能都會開始退化。從前和朋友喝嗨了睡一覺第二天就好了。現在喝一點點酒第二天就頭疼得要命。於江江望著鏡子裡憔悴的自己,心想看來是時候得把酒給戒掉了。

囫圇地洗漱了一番,於江江正準備去拿衣服,路過客廳,突然發現她的米色沙發上多了一個“不速之客”——層層疊疊的,於江江疑惑地伸手一扯,居然是一條婚紗。

於江江覺得自己可能失憶了,關於這婚紗出現在她家的事情居然一點記憶都沒有了。坐在沙發上,用婚紗蒙著頭,屏息靜氣地開始回想。

那些被她丟失的記憶碎片開始一點點回到她的腦海裡。

段沉舉起一塊Slowdown裝修沒用完的石英石地磚居然就直接砸了Slowdown的櫥窗。這劇情的發展實在太像電影了。八九十年代的電影總是充滿了這樣瘋狂的情節。可觀衆還是深受感動。

《天若有情》裡,不受祝福的華仔和Jojo堅持要在一起,華仔砸碎了路邊婚紗店的櫥窗,爲Jojo搶了一條婚紗,兩人在教堂裡,Jojo換好了婚紗,還沒開始婚禮,就聽到華仔的摩托車聲,她追了出去,華仔要去復仇,她執意要隨他去。

後來許多電影裡都有這一幕,女主角穿著婚紗坐在男主角的摩托車後座,風吹起輕盈的紗裙,像年輕的愛情一樣,在風中肆意飛揚。

當於江江還在發怔的時候,段沉已經快準狠地將櫥窗裡的婚紗取了下來,踏著破碎的玻璃,在刺耳地刺啦聲中,他狠狠地將婚紗塞進了於江江懷裡。

由於店鋪還在裝修,安保系統還沒有做完善,雖然警報器沒響,但玻璃破碎的巨大聲響還是引來了商業街的保安隊。

看著不遠處的來人,段沉眼疾手快地抓住了於江江。

“跑!”

這是於江江聽到的段沉說的最後一句話。

懷抱著婚紗,於江江拼了命地跟著段沉在街上飛奔著。冷嘯的風無孔不入地進入她的身體,後背全是汗,明明累極了,可她卻仍興奮異常,跟著段沉穿街走巷。

周圍的所有建築物都在快速後退,像一道道的光帶,斑駁飄逸。那一刻,眼裡的風景都像電影裡走快了的鏡頭,一切都是恍恍惚惚的。夜那麼靜,於江江只能聽見彼此的腳步聲,以及,她鼓譟異常的心跳。

從小到大從來沒有這樣瘋狂過,於江江覺得這種刺激讓她全身的細胞都在不知饜足地尖叫。也許潛意識裡她一直在期待有一天能這樣不顧一切一次吧?

她需要這樣的叛逆,許久許久了。

兩人都不記得跑了多久,久到於江江覺得也許要走到世界的盡頭了。段沉終於停了下來。

累都說話都說不完整的於江江一直在打哆嗦,她靠著牆,明明體力已經透支到了極限,她卻還傻傻地笑著。

她說:“段沉,怎麼能沒有摩托車?差評啊!”

段沉大口地喘息著,汗珠從他的髮梢滑下來,落在他飽滿的額頭上,最後順流而下。他看著於江江,眼裡有難掩的笑意:“要不,現在去搶一輛吧?”

於江江哈哈大笑:“要不,下輩子就在牢裡過吧?”

“如果和你一起的話,那就過吧。”

……

手上握緊了婚紗,那特殊的手感讓於江江明白,這並不是一個夢,而是確確實實發生的事。真是荒唐極了,一貫遵紀守法的於江江居然懷抱著一件“贓物”。

“誰給我買一條Slowdown,我立刻嫁給他。”回想自己說的瘋話,於江江忍不住咧著嘴笑了起來。

段沉一定沒有聽見吧?如果他聽見了,他現在一定感覺到很害怕吧。

想起段沉慣常的調侃表情,於江江覺得心裡像有火暖在煨著一樣,熱乎乎的。

其實段沉是個長得很好看的男人。朗眉星目,嘴脣薄薄,看慣了五官深邃的鬼佬,再看他也不會覺得寡淡。從某種程度來說,他比陸予更好看。

對於江江來說,壞壞的段沉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於江江不知道下一次打開的時候,又會有什麼驚喜。她總忍不住被他吸引。他就像一個謎,於江江總想一步一步解開他,卻發現一層還比一層深奧。

不知不覺,段沉已經像空氣一樣,成爲於江江生活裡一種理所當然的存在,在她還沒有意識到的時候,她的心已經習慣了段沉。

她不知道現在對段沉的那種悸動叫什麼。那是一種和對陸予完全不同的感覺。

她愛陸予,那種愛又酸澀又幸福,只是看著他,就好像已經得到了天大的滿足。

而對段沉,那種輕鬆的心情無法複製。她在他身邊總是笑著,沒有任何僞裝和麪具,好像不費力就能待在他身邊,明明沒認識多久,卻覺得好像在一起很多年一樣,總有種若有似無的默契。

她從來不會想段沉。因爲當她憶起這個名字的時候,他一定會出現在眼前。

她愛上他了嗎?於江江只是這麼想想而已,立刻就開始瘋狂地自我否定。如果這麼輕易就能愛上一個人,那麼這麼多年她爲什麼從來沒有愛上過別人呢?

思前想後不知道怎麼處理這婚紗,去還吧,估計得被抓走,這破壞的罪名也挺嚇人的;不還吧,心裡又有點心虛害怕,不知道有沒有什麼監控拍到了他們,會不會過幾天就有警察臨門呢?

於江江小心翼翼把婚紗收了起來,想著回頭碰到段沉了,再問問他吧。畢竟是他去砸的,她充其量也就是個藏贓罪吧。

於江江一連心虛了幾天,每天出門看到警察巡邏都嚇得躲得遠遠的,她不禁在心裡佩服那些潛逃的罪犯,這樣的高壓,怎樣的心理素質才能承受得住。

奇怪的是,一連過去幾天,完全沒有任何人來抓他們,Slowdown首家國內的直營店被砸了居然沒有一條新聞報道,也太不尋常了。

過了好幾天於江江有些忐忑不安,她給段沉打電話,段沉的電話不在服務區,沒聽見他那恬不知恥的聲音。於江江居然還有點挺失落的。

爲了不讓自己被段沉影響心情,於江江趕緊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了。

張晚情的事她還沒解決呢,最近經理和組長看到她,都是低氣壓,於江江也挺膽怯的。想想自己也有點衝動,被罵就罵唄,幹嘛要裝英雄,還“負責”呢,她能負才有鬼。

就在她考慮著要不要循著地址上個門去問問的時候,蘇允文倒是先來了。

找不到段沉的鬱悶再加上對“渣男”的憤慨讓於江江對蘇允文說話也沒好氣。

“蘇先生,您這麼做,讓我真的很爲難。您都結婚了,還來找我們公司做策劃,不知道還以爲我們和您一起騙婚呢。”

蘇允文也不生氣,面無表情地看著自己的手指,半晌說:“這場婚禮請你們繼續跟進,別的問題,我會解決。”

於江江皺著眉頭,不能理解地說:“這還怎麼繼續跟進?您要離婚嗎?”

蘇允文終於來了幾分脾氣,肅然著一張臉對於江江說:“於小姐,拿錢辦事,不問其他,這點操守沒有嗎?如果貴公司不能做,我可以換一家。”

於江江吃了癟,瞪大著眼睛,把衝口要出的話一句一句都嚥了下去,落在嘴邊,只剩一句:“行,蘇先生,我會盡力。”

於江江被蘇允文一句話氣得半天都緩不過神來,心想怎麼現在渣男都這麼狂呢?都有老婆孩子了還騙著自己初戀女友,真的太過分了。回想初中時候還被新聞裡的他感動得狂掉淚,真是太不值了。

她氣呼呼地看著資料做著策劃書,第一次感到工作是這麼累,得做這麼多違反自己意志的事,完全是助紂爲虐。

張晚情是在蘇允文走後沒多久來的。她穿著一件普通的線衫,有點自然捲的頭髮被她紮成馬尾。她精神狀態看上去很差,本就黝黑的皮膚上沒有一絲光彩。眼神裡充滿了疲憊和睏倦。

坐在公司紅色的軟沙發上,她瘦瘦得縮成一團,看上去有些無助和彷徨。

於江江有些於心不忍地看著她,最後開口試探性地勸了一下:“張小姐,你真的決定和他結婚嗎?”

張晚情有些緊張地絞了絞手指,臉上有欲言又止的表情,片刻後,她突然一臉篤定地擡頭,對於江江說:“這場婚禮,是他欠我的。”

來婚慶公司之前,張晚情剛和曹惜若見過面。時隔十幾年,兩個曾經最好的朋友再見,卻不想是以完全敵對的身份。

曹惜若已經爲人/妻人母,看著張晚情的眼神有些閃爍,可那閃爍很短暫。沒一會兒,她就先發制人地說:“我曾經覺得很愧疚,你真心把我當朋友,什麼都告訴我,可我真的不想聽你們戀愛那些事。我愛他,在你愛他之前,並且從來不比你少。”

咖啡廳的背景音樂悠揚到有點哀傷,張晚情眼眶有些澀澀的。

好難受,十年,她茍延殘喘地活著,就爲了等待有一天能逃出來。可她出來了,卻要同時失去愛人和最好的朋友。

“你一直在我身邊伺機等待,你覺得你這樣做,對得起我嗎?”張晚情質問著她。

曹惜若抿了抿脣,眼眶中瞬間就蓄滿了眼淚:“我走得遠遠的,從來沒有想過要破壞你們。十年,我什麼都不曾說過。收到你們的請帖,我還沒回國就告訴自己,這一輩子只要看著你們幸福就好。”眼淚成串地掉落,那麼楚楚動人的表情。

可這一切無法撼動張晚情,十年那麼慘痛的經歷,讓她覺得連流眼淚都是奢侈。

“我承認,你失蹤的時候,我一邊覺得難過,一邊又卑鄙地覺得很慶幸。因爲你的失蹤,我才能走到他身邊去。”曹惜若梨花帶雨地說:“不要怪他,不是他的錯,是我主動追求他。他是個好人,因爲這一點,我們才都愛他,對嗎?”

張晚情一直一言不發,眼神呆呆地望著曹惜若,看著她嘴脣一張一合地說著:“你得到他的愛,十年,甚至一直到如今,你已經比我幸福得多。我知道很對不起你,可我們不僅僅是結婚了,我們還有個女兒,今天的我沒有辦法說走就走,我的孩子是無辜的。”

曹惜若深吸了一口氣,一鼓作氣地說:“你要的婚禮,他一定會替你完成,但是可不可以求你,在婚禮後把他還給我和孩子?”

曹惜若的表情看上去真的好痛苦,痛苦到張晚情都有點心疼了。

那麼一瞬間,張晚情覺得心像突然被挖走了一樣,頂著那麼空蕩的胸腔,接受著風的肆虐和洗禮,張晚情覺得已經麻木到不知道疼了。

她只是癡癡地看著曹惜若,像個孩子一樣,無助地問她:“那我呢?我把他還給你,誰把我的愛人還給我呢?”

第六十三章第十章第三十七章第六十六章第九章第十八 集第七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二章第八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57第五十七章41第四十一章第二十六章第三十九章第三十五章第十七章第二十二章58第五十八章41第四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六十六章60第六十章第三十八章第五章56第五十六章第三十一章61第六十一章59第五十九章第三十七章第十六章第六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六章第二十六章48第四十八章第十章60第六十章56第五十六章68第六十八至六十九章第三十二章第二十五章40第四十章第五十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五章55第五十五章第二章第四十五章54第五十四章第八章62第六十二章57第五十七章第二十章58第五十八章第十一章第二十四章第五十章41第四十一章59第五十九章第九章61第六十一章49第四十九章第十四章61第六十一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章53第五十三章第二十八章第三十七章59第五十九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第六十六章第三章第六十四章第四十三章第三十五章第十四章第六十七章57第五十七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八章第六十四章第十一章第二十九章第十七章第六章52第五十二章第六十四章第三十六章49第四十九章48第四十八章第一章第九章第二章第二十章
第六十三章第十章第三十七章第六十六章第九章第十八 集第七章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二章第八章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四章57第五十七章41第四十一章第二十六章第三十九章第三十五章第十七章第二十二章58第五十八章41第四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第六十六章60第六十章第三十八章第五章56第五十六章第三十一章61第六十一章59第五十九章第三十七章第十六章第六十四章第二十五章第六章第二十六章48第四十八章第十章60第六十章56第五十六章68第六十八至六十九章第三十二章第二十五章40第四十章第五十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章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五章55第五十五章第二章第四十五章54第五十四章第八章62第六十二章57第五十七章第二十章58第五十八章第十一章第二十四章第五十章41第四十一章59第五十九章第九章61第六十一章49第四十九章第十四章61第六十一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章53第五十三章第二十八章第三十七章59第五十九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一章第六十六章第三章第六十四章第四十三章第三十五章第十四章第六十七章57第五十七章第二十四章第三十八章第六十四章第十一章第二十九章第十七章第六章52第五十二章第六十四章第三十六章49第四十九章48第四十八章第一章第九章第二章第二十章